深夜,北京市怀柔区崎峰茶村的大山里漆黑一片,身着各种制服和便衣的队伍在公路上集结,分成小组,每隔5米一个人,技术人员走在后面,在山上来回巡视。左芷津正是其中一员。
正当队伍散开沿山搜索时,突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杂草枯叶满天飞舞,“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连呼吸都很困难,鼻子嘴巴和衣服里全都灌进砂土碎石,满天的泥土和石子像是要把我们活埋”,左芷津回忆,逐级请示后,众人停止搜山,退到乡政府待命。
次日,1995年4月6日清晨5点半,全部人员再次开始拉网式搜山。15分钟后,他们在半山腰一条干涸的小水沟发现了一具死亡不久的男性尸体,衣着完整且看起来有一定档次,右手握着一支比较少见的新型微型手枪。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的司机被叫来查看,随即确认,这就是王宝森的尸体。
“自杀还是他杀?”
王宝森仰面朝天、上身卡在两块石头之间,半坐半卧在水沟里。“尸体头部左侧和左耳有流向脑后枕部的流柱状血迹,头部左侧地上的枯草和树叶上有少量流淌和滴落的血迹,左耳上方和右耳上方各有一孔洞,两个孔洞呈左侧高右侧低的走向。”1995年4月6日清晨,左芷津在崎峰茶山上看到的是这样的场景。
仔细勘察,可以看到王宝森的尸体衣着完整,没有撕扯拖拉的破损现象。他右手紧握一把手枪,食指扣在扳机上,枪口指向左胸。右腿伸直,左腿稍扭曲。
其食指仍扣在扳机上呈尸体痉挛状态。“这是自己开枪击中头部导致瞬间死亡,形成尸僵的典型姿态,他人加害无法形成这种始终紧握手枪的尸僵。”左芷津推断。但事关重大,现场的技术人员都十分谨慎,没有人说出口。
这天上午,北京市领导来查看了现场。不过来的不是市委书记陈希同,而是市长李其炎。左芷津记得李当时“浓眉紧锁”、“黑着脸”,由北京市公安局领导陪同,在技术人员划定的现场外转了一圈,没说话就走了。
现场被保护起来。左芷津立即赶回公安部汇报,副部长拿出一把礼品枪,要求左芷津模仿了王宝森尸体的拿枪姿势和子弹口,并一再强调:此案关键在于“自杀还是他杀”,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把证据搞扎实。这位副部长还表示,尸体肯定要解剖,北京市公安局解剖前一定要请示公安部。
刑侦技术人员将王的双手用塑料袋包上,再将整个尸体小心地装进尸体袋,放到了车上,运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
初步检验,王宝森手持的是国产八四式7.62毫米手枪,使用的是六四式7.62毫米子弹,枪膛内有一发子弹,弹匣内有三发子弹,枪支各部机件完好,击发正常。
左芷津和同事们在王宝森左肩下方的皮夹克上找到了一枚子弹头。十几天后,经过数次拉网式搜寻,他们用金属探测器在附近找到了一枚子弹壳。
经痕迹检验,这枚子弹头和子弹壳都是从王手中那把枪中发射出来的。
不过,公安部副部长指示,“这个案子一定要办成铁案、经得住历史的考验”,要确认是自杀,还需要更多证据。
王宝森的最后一天
这起案件的主办单位是北京市公安局,不过很快公安部派出了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包括公安部刑侦局的左芷津,还有刑事技术研究所分别专攻毒物、法医、痕迹、枪弹检验等方向的专家,他们都有正高级职称。专案组列出需调查人员名单,报请中央批准后,开始了全面的调查。
调查显示,王宝森4月4日早上照常起床,喝了家人热的牛奶,和妻子一起下楼,司机已等在门口。夫妻俩一起上了车,妻子到单位中途下车时,王宝森什么也没说。
到达市政府后,他参加了一场英模命名大会,在会上与其他几位领导微笑着点头打了招呼。中午,他向秘书吩咐了晚上8点半在长期“租用”的天伦王朝饭店单间接待客人的事情,还向饭店预订了晚餐,点名要炸酱面。然后他在市政府领导小食堂吃了饭,开始午睡。
下午,他去听了北京市一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的会议,这场会议他本不必参加,是他上午主动要求去听汇报的,他在会上还不时插话。汇报快结束时,他到会议室隔壁用座机打了两个电话。工作人员代拨了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男性,第二个电话从王的口气推测接电话的人性别为女。打完电话,回到会场继续听汇报。
5点钟汇报结束,王宝森表态说内容很好,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工作,然后被财政局长等一群人送到楼门口。之前他一直是上了车就走,这天坐进车后,他把后窗玻璃降下一条缝,向大家摆了摆右手算是道别,送他的人因此感到很奇怪。
随后,他回到办公室。过了20分钟,又吩咐司机送他去不远处的市委。
王宝森在市委书记陈希同的办公室待了45分钟。6点30分,两人边走边说一同出来,各自上车奔向不同方向。这次上车后,他用跟平常一样的口气对司机说“去怀柔”。
司机一开始以为是去怀柔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不过,走到怀柔范各庄时,王宝森让司机开往崎峰茶村。一路上总是问还有多远,还把车窗摇下来不断向外张望。途中,他两次下车试图进入路边破旧砖房或工棚,因为砖房有锁、工棚有人而放弃。
他对司机说,与两个人约了8点10分在崎峰茶山上亭子见面,对方开一辆白色桑塔纳,说好谁先到谁就等。8点钟到达山下时,司机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亭子,而王宝森表示“就是这个地方”,他还拒绝了司机的继续陪同,把司机硬塞回车,并嘱咐“不管谁呼你,都别回电话,明早9点在单位等我,如果有人问我,就说咱们俩没有在一起,我是坐别的车走的”。司机只得上车起步,那地方路很窄,只能开车继续向前走找地方掉头。车掉头经过王刚才下车的地方时,司机向外看去,已不见了王的身影,也没有见到其他任何人或车。
那个晚上,王的秘书不停地传呼王和司机,都没接到电话回复,于是在9点多钟推掉了等着王的众多客人,自己也离开了。
枪和子弹从何而来?
4月5日早上,陈希同和王宝森两人的秘书先后找司机询问王在哪里,司机按之前王的交代回复了,不过心里十分不安。等到10点钟,他向怀柔同乡、王以前的司机征询意见,得到的建议是再等等。那位司机自己开车去了一次怀柔,不过没有找到王。到下午5点多,两人实在怕出事,决定说实话。
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市长李其炎听说后,立即给怀柔县委打电话问询,县委领导说没看见王宝森。“此时大家隐约感到王宝森有可能失踪了。”
陈希同立即命令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带队,带上警犬和有丰富探案经验的民警及法医,立即随王宝森的司机进山寻找。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专案组也查出了王宝森那把手枪和子弹的来源。
1994年底,王宝森的秘书以王主管的“经济工作方面的矛盾比较多”、“当前社会治安又不好”为由,向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提出过要一支枪,“不要真子弹,只要橡皮子弹就行,用于自卫”。由于并没有相关规定,公安局领导十分为难,一拖再拖。
1995年2月10日下午,经正式上报请示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将一支八四式手枪、15发橡皮子弹和枪袋送到了王宝森的办公室,当面交给了他,还讲解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月13日,王宝森的秘书致电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表示王要打靶,请其负责安排,并要求枪种是八四式手枪和八二式冲锋枪。警卫处逐级请示后,安排了王在警卫处干部冬训基地“八一”射击场的实弹射击。王宝森打靶期间有两名警卫处干部陪同,不过两人因到靶子前摆放石头、瓶子等,一度有20分钟让王独自在靶位里等候。当时子弹都放在靶台上,随后两名干部协助并指导王宝森打光了靶台上的子弹。王并未索要子弹。
警卫处子弹出入库记录显示,王宝森打靶所用子弹,与死亡现场发现的、其手枪中所余子弹完全相同。
14位领导和专家签字的鉴定书
4月26日下午2时,左芷津和同事们站在解剖台前,台上是王宝森尸体。由于是重大命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了人在一旁监督。
“像王宝森这样的大案,还有李沛瑶案,检察院会提前介入,负责监督我们执法过程中有没有问题。比如要解剖了,按规矩检察官就应该问‘死者家属同意了吗?签字了吗?’——王宝森的解剖同意书是由妻子张辉签字认可的——‘解剖方案报中央了吗?’‘尸体跟原始状态是不是一样,有没人动过手脚?’‘解剖程序是按照卫生部规定吗?’还有,‘你们几个都是谁?你有高级职称吗?在场有没有无关人员?’”2014年8月10日,左芷津表示,在上世纪90年代,检察官一般在这个环节还不太明白到底该问什么。
第一步是翻查衣兜,这一步有时能解决很多问题。他查看了皮夹克、西服、裤子的衣兜,看到几份文件、记事纸、宣传单、多张名片,还有一串钥匙、折叠刀、眼镜、梳子、三个一次性打火机、半盒“红塔山”牌香烟、印有“吉祥如意、长命百岁”的红布腰带、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以及一个长方形黑色皮质枪袋,袋内装有弹匣,匣内装有5发子弹。
衣服检查并没什么收获,唯一结论是:衣着整齐,不符合他杀特征。
脱去衣服后,可见王的尸体“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有尸斑和尸僵存在。此外“肚子挺大,双下肢特别细,双脚也很细小,一看就是长期以来坐车多、走路少,静止多、运动少”。
王宝森的头颅没有明显变形。右侧太阳穴处可见一圆形创口,创口边缘皮肤已被烧焦——这显然是子弹射入口,皮肤烧焦状态一般只有枪口离皮肤15厘米以内才能形成。这个创口周围皮肤表面还附有少量黑色物质,这是子弹里火焰燃烧的残留物,同样只有在枪口很近的情况下才能留下。
这个创口下方皮肤有一点挫伤,上方没有,这说明当时枪口朝左上方,下缘紧抵在皮肤上,“符合右手持枪朝太阳穴射击的自杀握枪方式”。
子弹的射出口在左耳上方,是个条形的裂隙,可看到没有人体组织缺损。两个创口都有血液向脑后枕部流淌的痕迹。此外,尸体表面没有其他异常改变。
解剖结果显示,颅内、眼眶上的颅前窝都有骨折现象,这是子弹穿过或其携带动能导致。由胃壁上几小片青菜叶,技术人员推断出其死亡时间应距最后一顿饭4小时以上,考虑到王4日午饭吃的是一小盘青菜,应该是4日晚间。
在公安部专家指导下,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毒物化验室对王的心脏内血液、胃内容物、部分胃壁组织、肝脏和尿液做了检验,没有发现酒精以及吗啡、海洛因等毒品,也没有常见安眠镇静药物和毒物。
专案组还用样品台的双面胶在王宝森的右手粘取了射击残留物,这也正是当初搬运尸体前先将其双手用塑料袋包起来的原因——开枪的时候,一部分火药燃烧不充分,会形成许多微粒从枪口和枪身缝隙喷出。经过仪器检测,在王宝森手上发现了残留火药微粒,经比对与他手枪里的子弹火药是同一种。
法医鉴定结论是:王宝森是用手枪接触射击头部、造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创口符合自己右手开枪形成。14位领导和专家在鉴定书上签了字。
最后,左芷津执笔,撰写了公安部呈报给中央领导的汇报。“我报给我们局长,局长报给部长,部长一签就出了部,到国务院了。部长上面就是政法委书记,再往上就直奔中央了,中央几大常委都要看的。”2014年8月10日,左芷津回忆说。
最终处理
解剖检验之后,按照中央要求,王宝森尸体要妥善保管。一般冰箱都放置多具尸体,而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买了个单人冰箱专门用于放王的尸体,并贴上了封条。
1995年7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王宝森的党籍。王宝森已畏罪自杀,根据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为什么自杀,并不在左芷津所在专案组调查范围内。
到1996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向左芷津请示如何处理王的尸体。经过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会签请示,当年6月14日,中央领导指示,同意处理王宝森的尸体。
为稳妥起见,北京市公安局又等了一段时间,到1998年4月才处理。当天,王的家属被通知到场,一共来了3人:王的哥哥以及两位年轻女性。尸体被运走火化的时候,他们在法医中心远远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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