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田静。
“你是处女吗?”
几个年轻女孩在法庭之上,被要求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台下听审的观众窃窃私语,女孩被问得面红耳赤,一旁的律师却仍在义正严辞地追问。
因为这一问题的答案,关乎着,她们是否会因杀人罪被判刑。
一切,都要从那个载歌载舞的夜晚说起。
她们为何被报复?
三个年轻女孩,米纳、法拉与安德里亚是同居室友。
那天,她们换上了绮丽的衣服,结伴去音乐节玩。
正在看演出时,几个看起来仪表堂堂、人畜无害的男孩跑来找她们搭讪。
而其中,长得最帅的拉吉威尔,还邀请她们去度假村共进晚餐。
看到这些男孩既友善又热情,她们便答应了这个邀请。
此刻的她们还不知道,走进度假村的那一刻,她们的噩梦便开始了。
这些看似彬彬有礼的男生,是一群衣冠禽兽。
几杯酒下肚,他们就开始垂涎女孩们的身体,米纳还险些被性侵。
几小时后,两辆车分别从度假村里驶出,一辆载着那群男孩:
拉吉威尔被打得头破血流,厚厚的绷带将他的半个脑袋包裹起来。
他与他的兄弟们满口脏话,正恶狠狠地盘算着“复仇”。
另一辆车,载着三个女孩:
她们外表毫发无伤,眼神却闪烁着慌乱。其中,米纳的脖子上,还沾染着一点血迹。
此刻她们内心充斥着焦虑、恐惧,未来,对她们来说变成了一只嗜血的野兽。
原来,为了反抗拉吉威尔的性侵,米纳拎起啤酒瓶打破了他的头。
她们知道,这些男孩不会善罢甘休。
回到出租屋之后,她们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危机”。
法拉因为一张PS的淫秽照片被公司辞退,安德里亚和男朋友一起出门被面包车追赶。
而米纳,在家附近跑步时,被那群男孩掳走,在车里强奸了。
三个女孩的生活就此陷入了沼泽。
她们意识到,没有退路了。音乐节上的“正派男孩”,想毁了她们的一切。
女孩们决定报警。
她们相信,警方会破开那晚度假村的迷雾,让她们远离可怕的报复。
殊不知,更荒谬的现实,正向她们步步逼近。

她对我笑了,所以是妓女?

报警不久后,警察真的找上门来,抓走了一个人
但此人并非是那群男孩中的一员,而是被凌辱的女孩米纳。
警方称,米纳涉嫌“蓄意谋杀”,予以拘捕。
原来,被米纳打破头的拉吉威尔出身特权阶级。
为了这件事,他专程找了手眼通天的父亲,在黑白两道“打点”了一番。
而此刻,看着米纳被警车带走、想象着她在破旧肮脏的牢房里受苦,法拉与安德里亚崩溃了。
“一定要救出米纳。”
她们决定同米纳一起,打一场漫长的官司。
与女孩们住在一个小区的邻居大叔,迪派克,是个知名律师。
他曾目睹过她们被欺辱的时刻。如今,虽已年老体衰,他还是决定带病为女孩们辩护。
而男方的律师,则是个圆滑的秃子,非常懂得如何下套、诱导性盘问。
“这些无辜的清白男孩,应该讨回公道!”
一开庭,男方律师就先盛气凌人地表达了的观点。
他指称,这群女孩都是妓女,那一夜,她们试图勾引拉吉威尔等人,失败后恼羞成怒。
没赚到钱的米纳,拿起啤酒瓶砸了拉吉威尔,致他受伤。
因此,不仅应该判处米纳“蓄意谋杀”罪,还要以“卖淫罪”惩罚其她两位女孩。
而他列举出的人证物证,看似有理有据。
首先,他请出度假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当时看到女孩们穿着时尚、言行开放。
当事男性们也纷纷补充:这些女孩与他们有肢体接触,还冲他们微笑。
所以,这些女孩一定不是“正经人”。
女孩们的律师迪派克,马上顺着他们的话术,反讽地提出第一条“女生规则”:
规则一:当女孩和男孩说话时,她不能笑,也不能触碰他,不然的话,他会觉得这是一种暗示,她的微笑会被认为是默许,而这种人类的自然行为也会让他觉得她品行不端。
而从始至终,米纳和朋友都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友好。
接着,男方律师逼问女孩们:
是否自愿与拉吉威尔一行人去了度假村?是否与他们单独处于某个房间?
在他看来,好女孩是不会轻易答应陌生男性的请求的。
迪派克借此提出了他们心中的第二条“女生规则”:
规则二:一个女孩不应该单独和一个男孩去任何地方,因为如果她那样做的话,人们就会假定,既然她都自愿去那里了,他们就有权利对她动手动脚了。
男方律师又找出一张摄于度假村之夜的相片。在相片里,女孩们正举着酒杯。
她们不仅自己喝酒,还给男人倒了酒,这不是勾引是什么?
第三条“女生规则”,就这样被总结出了:
规则三:女孩永远不能和男孩喝酒,因为她喝了,男孩就会想着:“如果她都愿意和我喝酒了,她就不会介意和我睡觉的”。
为了确保自己对女孩的道德审判足够彻底,男方律师盘问了女孩们的故乡与作息。
安德里亚出生于一个性交易泛滥的州,所以她是妓女;
米纳不跟家人住在一起,还喜欢晚归,所以她是妓女。
然而,她们只是想要离家独立,为了工作,经常深夜才能下班。
由此,迪派克认为第四条“女生规则”不言自明:
规则四:在我们的社会,很显然时间能决定一个人的性格,当女孩子晚上单独走在路上,车子会慢下来,车窗会被摇下来,但是白天的话,就没人想过这些伟大的想法。
这四条规则,被拉吉威尔这样的男人用来颠倒黑白,也被印度社会奉为圭臬。
在规则的卫道士眼中,这三位独立女性,无疑是任人唾弃的坏女人。
而女孩们没有屈服于这些污名。
她们一个个站上台,用虽颤抖却坚定的声音,道出了事件真相:
米纳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正当防卫,何谈谋杀?
但是,男人们的律师自有一套歪门邪道。
法拉的一段情史,成了他可利用的武器。
他发现,法拉与一位有家室的教授“有染”,且每个月都会给她打钱。
于是,他逼问法拉,这是否就是她一直在做的性交易。
然而,法拉与教授之间存在感情。那些钱,也是她问教授借的,是为了支撑她重病弟弟的医疗费。
可被当庭质问这一切时,法拉濒临精神崩溃。
为了结束这种折磨,她脱口而出:“是的!我们是收了钱!”
米纳和安德里亚惊呆了。这意味着庭审将再次陷入僵局,但她们不能失败。
回到家后,米纳狠狠扇了法拉一巴掌。
接着,她们哭着抱在了一起。
她们其实并未收钱,但作为亲近的朋友,她们何尝不明白法拉的脆弱?
父权世界对她们的碾压实在太过疼痛,那些羞辱,她们本来就不该承受。
战斗仍在继续,女孩们要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不就是不!

在僵局中,米纳又一次站上了台。
律师迪派克与她四目相对,她将要回答的问题,震惊了整个法庭。
迪派克问她:“你是处女吗?”
在那样一个忌讳性话题,又注重女性贞洁的社会,回答这个问题绝非易事。
但米纳做好了准备。“我不是。我与我的男友是自愿做爱的。”
迪派克再次发问:“那你收了钱吗?”
“没有。我们真心相爱,我想和他做爱,跟金钱无关。”
接下来,迪派克与米纳的对话,打破了这场僵局。
迪派克问:“那么,当拉吉威尔对你做那些事时,你做出了什么反应?”
“我说了不。我说,我不要。”
迪派克抓住了这个时刻。他掷地有声地,提出了真正该被推行的“规则”:
“不”不只是个单词,还是个完整的句子,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不”就是“不”。
我的当事人说了“不”,法官大人,这些男孩必须意识到,“不”的意思就是“不”,不管这些女孩是熟人,朋友,女朋友,还是性工作者,甚至是你自己的妻子,“不”的意思就是“不”。
当别人说了这个字,你就必须要停止。
这条规则,宛如一道闪电,划破了父权社会漆黑的夜空。
法官也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女孩们无罪,拉吉威尔等人被判刑。
对法庭来说,女孩们的胜利,也是一个开端。
毕竟在印度,人们宁愿抛弃法律,也要捍卫社会对女性的严苛束缚。
一位不够“守身如玉”的女性,可以被男性随意践踏,却很难为自己声张权利。
父权社会之下,女性不止被视为待价而沽的商品,还被视为男性唾手可得的鱼肉。
在印度,每3分钟就会发生一起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每22分钟就会发生一起强奸案。
因此,印度被冠以“强奸之国”的耻辱名号。
当然,父权的暴力不止发生在印度社会,它还弥漫于世界的每个角落。
譬如:22年6月,唐山发生了一起暴力殴打女性事件。那些女性只是去吃饭,却因拒绝性骚扰被男性食客殴打。
事情发生后,网络上还有人声称受害者是“鸡”。
我们知晓,官司的胜利,对受害者来说并非完美结局。
在法庭上,受害者在不断自证中被二次创伤。为了赢,她们一次次将自己剥开来,向世人展露自己的隐私。
社会舆论对她们一以贯之的污名,更会浸润进她们的日常。
父权规则带来的顽疾,无法轻易破除。用血肉战斗的女性,将带着伤痕继续生活。
但是,即使会付出代价,女性也不再愿意被困在这狭窄鸟笼。
先前,人们总是劝说女孩,让她们不要去往所谓危机重重的地方,让她们早回家、少出门。
现在,社会开始意识到:罪恶发源于男性暴力,真正应该被拯救的,是男性。
只有男性遵从“不就是不”的规则,女性才能摆脱恐惧。
我想,影片《女生规则》之所以打动人,正是因为它传达出了这样振聋发聩的声音。
针对性别而制定的社会准则,是残酷的陷阱。
而我们早已不是微弱的烛焰——我们是愤怒的火光。
他们用笼子将我们囚禁,声称我们没有说“不”的权利。但是:
No means no,only yes means yes。
打破这些性别双重标准吧。冲出笼子的鸟儿,注定会飞向广阔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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