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学生盗用他人照片,再用变声器发声假冒成男子,以各种手段要陷入爱情骗局的女郎万事顺从,不但要对方买游戏卡、充值游戏币、订购送餐等,还逼对方传裸照视频,俯首认罪后,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彭敏萱(23岁,学生,译音)面对各一项刑事恐吓及欺骗罪名。
案情披露,被告犯案时21岁。她通过约会应用结识当时22岁的受害人,两人在2020年9月26日转用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聊天。
被告当时在多个聊天平台上使用一名男子的照片作为头像,并用变声器发送语音信息,每天和受害人聊天。两人同年11月8日确认情侣关系。
“恋爱”期间,被告屡屡以生病或威胁要分手等借口,拒绝与受害人见面,且不断要求受害人听话满足“他”的需求,以证明对“他”的爱。只要受害人拒绝顺从,被告就以分手威胁。双方分手后,被告又会要求复合,两人共分合最少14次。
 同年12月2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间,被告故意诱导受害人
花钱为“他”上网订餐、购买游戏卡及乐高模型、充值网购平台电子钱包和游戏币等,还让受害人提供绑定了银行卡的网络付款账号,以便被告上网购买与游戏相关的物件

为隐藏身份,被告向受害人提供手机号码及地址,但不透露单位号码。受害人几次在下班后乘德士去买游戏卡,再送到被告提供的地址,把游戏卡放在楼梯口,被告待她离开后领取。
被告也多次要求受害人发送裸照证明爱意,受害人起初不断拒绝,最终抵不过被告的坚持,陆续拍摄了多支裸露影片及照片传给被告
“交往”期间,被告反复要求受害人辞职,要她与周围朋友断绝联络,受害人一一照做,最终向公司支付1566新元(约1199美元)的辞职赔款。
被告即使知道受害人每月只赚1600新元(约1225美元),也坚持要受害人为他买新游戏及物件。
受害人怕失去恋人,数次答应被告的要求。她起初用积蓄为被告付款,积蓄用完后,又向家人借超过1200新元(约919美元)应付被告的要求。
受害人提出分手后,被告威胁要在网上散播裸照,隔日更向受害人勒索1000新元(约766美元),并表明若她无法当日支付,就会把裸照及视频公开,发给她的亲友及前雇主。受害人表示需要时间找工作,但被告执意要她跟父亲和妹妹借钱。
受害人最终在2021年5月16日提出分手被拒,她担心被告散播裸照,18日到警局报案,警方当天傍晚就逮捕被告。受害人前后损失了约4700新元(约3600美元)。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称,被告是独生女很孤单,希望获判缓刑监视。但控方斥她不是无知青年,而且预谋干案,必须坐牢。
代表律师也说,被告犯案时年仅21岁,目前仍在求学。他指,被告如今提及此事就会崩溃,也愿意接受惩罚,希望法官同意提交缓刑监视报告。
控方反驳,指被告精心设计骗局,利用受害者情感上的脆弱点,切断对方与他人的联系,以避免罪行遭揭发。她还操纵受害人满足她的需求,使用情感勒索和威胁来确保受害人遵守指示。
控方强调,被告的犯罪性质和情况都表明她不是一个无知青年,而是有计划地利用受害人,要求法官判她入狱4至6个月。
法官指出,被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犯罪,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判她坐牢4个月。
法官批准,被告展期到下个月13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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