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上了
说西方最讲究 “契约精神”,
那么这个讲究,究竟能有多讲究呢?
最近,发生在墨尔本的一件事就对此进行了一场生动地展示。
近日,墨尔本北部有一个地区的居民们因为一纸来自整整100年前的契约而 “杠上了” 。
这份名为The Merrilands Estate的契约规定:

在如今墨尔本北部Reservoir区的一块面积大约为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所有的独立地块都只能建设一幢住宅房屋。
换句话说,就是无法将土地进行分割开发,或是进行加盖。
这份契约被签署时,当时这个地方的土地改革被开发,

大约3000名土地所有人,一同签署了这一契约。
所以,这份契约在本质上是一个私人协议,但是依然具有法律效应。
并且,由于没有设置时限,其有效性也就一直持了100年到现在,并且还会继续持续下去。

不过到了100年后的今天,世间许多的事也都大变了样。

当时签署这份契约的人早已都不在人世,这些土地也要么传给了他们的后代,或是迎来了新的主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人开始对于这项契约的限制提出了质疑。
一些居民认为,这项契约的规定过于严格,
比如这让他们无法为年长的长辈再盖一个附属的房屋,也就是在澳洲非常常见的Granny Flat。
于是乎,当地许多居民向维州民事仲裁法庭VCAT提出了解除这份契约的申请。
不过,有反对者自然就有支持者。
当地也有不少居民认为:
为了保护当地社区的独特和宽敞,该契约应该继续得到绝对支持。
在该地区居住了40年的居民Mario Mizzi表示:
在契约范围之外,还有很多其它土地可以建造多套住宅。
所以在这里你要么接受规则,要么可以选择搬到另一个领域。
这里面积不大,只有6平方公里,如果你不愿遵守契约,就不要埋在这里。
Mizzi还骄傲地表示:
100年来,通过维持这项契约,我们获得了许多墨尔本其它地区无法获得的东西。
我的后院几乎有一万年前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种自然野生动物,
在这个距离上,墨尔本没有其它区域可以做到这一点。
不过,在反对者看来,这个契约的限制性过于严格,
而且放到现在已经完全是 “过时” 的了。
Helen Sparrow就是是许多试图将该契约移除的居民之一。
Sparrow想在她的土地上再为她的儿子建一间小房子,为了未来自己养老做准备。
Sparrow表示:
我的年龄在不断增长,但是我并不想去住养老院。
我们只想在我的土地上盖两套房子,但我们不被允许这样做。
没有人愿意接受任何新的不同的东西。所以这很令人沮丧...
而对于那些支持契约的人提出的 “不喜欢就搬走” 的说法,Sparrow也并不接受。

她表示:

为什么我要背井离乡?
我住的地方和我年迈的母亲隔两条街,和我姐姐住的地方隔两条街,
她还有一个残疾的儿子需要我帮忙照顾...
不过,对于那些希望可以废除契约的人来说,他们最后大概率是要失望的。

根据当地Darebin Council的一位发言人的说法:
该契约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的 “保障”,比如确保该地区的开发将具有某种外观或其他特征,或者防止它被用于 “不良目的”,
并且,维州法律也要求市府在进行开发审批时严格遵循该契约。

对于申请移除限制性契约,维州对此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
其中包括要求将申请通知所有从契约中受益的土地所有人,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反对,申请一般都会被拒绝。
来源:Herald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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