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前州长葛谟(Andrew Cuomo)性骚案的法务支出,须由纳税人承担。
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2021年发布调查报告,认定葛谟性骚11名女性,包括以不当言语和不顾他人意愿的拥抱、亲吻、触摸骚扰,违反多项联邦与州法律,导致葛谟被迫辞职;葛谟辞职时曾提诉詹乐霞,要求用纳税人的钱报销其在性骚扰官司中的辩护费用,理由是葛谟被指控的行为,属于他作为州长的职责的一部分。
本案的焦点在其中一名匿名为「警察一号」(Trooper 1)的指控,被害人为纽约州警局负责葛谟维安工作的女性成员,她此前在布碌仑(布鲁克林)的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而葛谟则认为应该由纳税人支付这笔官司费用。
曼哈顿高等法院法官哈格勒(Shlomo Hagler)近日裁决,支持葛谟的请求,认为州府应该承担葛谟的律师费;「本庭同意原告请求;葛谟的观点是,他对警察一号的行为都是他在履行州长一职时发生,他的行为是否越界?很难讲清楚。」
哈格勒表示,既然葛谟否认针对他的指控,本案就应由法官或陪审团决定其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而他请求由州府支付辩护费用,不应被驳回;但哈格勒也说,「这些指控确实令人不安,如果是事实,在职场应不被允许。」
葛谟的发言人阿佐帕迪(Richard Azzopardi)表示,「从一开始,詹乐霞所有针对葛谟的指控,都是滥用职权的政治行为,每起案件到了法庭,都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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