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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朱山坡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朱山坡 朱山坡,1973年出生,广西北流市人。小说家、诗人。出版有长篇小说《懦夫传》《马强壮精神自传》《风暴预警期》,小说集《把世界分成两半》《喂饱两匹马》《灵魂课》《十三个父亲》《蛋镇电影院》《萨赫勒荒原》等,曾获得首届郁达夫小说奖、第五届林斤澜短篇小说奖、首届欧阳山文学奖,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多个奖项。
2
那就从我的一个仇人说起。
这一辈子我的仇人并不多,但有一个王手足就够了。
我宁愿不要这样的一个仇人。
王手足使我怀疑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值得怀疑的东西很多,怎么能怀疑自己呢?但被王手足扇了一次嘴巴后,我便觉得自己不是马强壮了。那一巴掌打在我的左脸偏下靠近下颚和耳根的位置,这个位置并非危险到不能打,相反,打这个位置总比打其他部位更安全。他的右巴掌是以45度角打过来的,打得也不算势大力沉,力量主要集中在指端,杀伤力明显不足,一巴掌打过之后,我的脸颊没有变形,嘴巴没有右边移动,鼻子没有流血,牙齿纹丝不动,吐出来的口水也清澈见底,跟没被打过差别不大——或者说根本就没打中。但我感觉到自己的嘴巴被雷劈了,被打歪了,回不到原来的位置,像半边西瓜被狠狠地甩了出去,用双手使劲也扳不回来。我的嘴巴要离家出走了。
那时候我想,嘴巴是自己的孩子,无论走多远他迟早都会回来的。但意想不到的是,王手足的巴掌与众不同(我感觉到它沾满了狗屎,或者沾满了女人的粪便),它像魔掌一样打垮了我的神志!我的半边嘴巴再也不回来了,它在K城里飞来飞去,宁愿在外头晃荡,就是不愿意回到我的脸上。像女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逐渐变得精神恍惚,陷入困境不可自拔。换句话说,王手足把一个时刻清醒、绝顶聪明的人打糊涂啦,变成了一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马强壮。
你们看见过当年日本人杀中国人吗?中国人排成长长的一队,他们要从中挑选个别人当场枪杀,选中谁谁倒霉。我被选中了!我被活生生地从正常人的行列中拖出去,扔到精神病人的队伍中来。也就是说,我成了一名K城人所说的癫佬。陈小春、欧阳杰、羊小毛、冯扁鼻、范长耳、陆哑巴、李痔疮、软鸡巴……都够条件被选中,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精神病人”。我为什么不成为“物质病人”呢?腰缠万贯,妻妾成群,整天为花不完的钱应付不完的女人发愁……我宁愿是癌症病人、艾滋病人、相思病人,也不愿是狗屎的精神病人。
你们不是精神病人,当然不知道精神病人的烦乱和痛苦。那时候,我的脑袋乱哄哄的,像一群野兽在一个狭窄的笼子里厮杀,你死我活,厉声惨叫,血肉横飞,我越来越控制不了它。野兽在我的脑子里发号施令,它成了我的国王,叫我烧杀掳夺就得放火杀人。如控制不了,像山洪暴发,天罗地网,翻江倒海,暴风骤雨,世界大战……
我看医生了。有的医生说我是偏执狂,有的说是强迫症,有的说是抑郁症,有的说是癔想症,什么说法都有,什么说法都有道理但都不正确。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问题,反正就是精神出了问题,兵荒马乱那种。暴动。内乱。争权夺利。阴谋篡位。我脑袋里的那头野兽,就是王手足亲手塞进去的,一进去再也拉不出来了。它越想出来,就越拼命乱撞,我的脑袋也就越乱。我经常希望有一支枪,对着自己的脑袋想要砰一声开火。但不能开枪,因为那是我自己的脑袋,而不是王手足的脑袋。
那些年来,我一直想杀王手足。我想一铁锤把他的头壳砸碎,或一刀子将他的脑袋割下来,把我脑袋里的野兽赶到他的脑袋里去,把它们一起烧掉或者埋了。如果这样,我的病就会不治而愈,天下就太平了,我又能回到占人口总量绝对多数的正常人行列中来,和你们一样堂堂正正地行走在大庭广众之中。但我最后放弃了这种想法,没有那样做,因为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病,像你们老是想到精神病人会犯罪一样。这种病比精神病更可怕,它是更大的精神病,我一直跟这种病作斗争,幸运的是,我似乎赢了。
但是,跟自己作战,永远不可能取得彻底的胜利,跟你们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一样,能一劳永逸吗?能高枕无忧吗?不可能,只要还有人类,就有坏分子。你们桌面的电话一响,就有男盗女娼杀人放火的事;如果你们的子子孙孙还当警察的话,还有办不完的案。当然,如果K城全部都是像我这样的精神病人,就不需要警察了,没必要。我又语无伦次了吧。我经常语无伦次。因为我的脑子里经常像开了一个农贸市场,喧闹繁杂,鸡飞狗跳,兵荒马乱的,要是它变得国泰民安、太平盛世就好了。
3
在没有成为精神病人之前,我跟你们一样瞧不起精神病人。每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蓬头垢面、疯疯癫癫的精神病人在游弋。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外国人也有),瘫睡在角落里,远看是一堆垃圾、狗屎,近看却是一个人,臭气熏天,令人作呕。想朝他们吐口水,或狠狠踢他们一脚。他们比电线杆上的牛皮癣还难根除,“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类,就会有精神病人。
那时候,我常常得意洋洋地想,幸好我是一个正常人,狗日的正常人!太好了,我是正常人,我的精神健康,充满阳光。虽然穷一点,委琐一点,没有远大前途,跟城市人无法相提并论,但我精神没有任何毛病——我决心一辈子都做正常人,活得体面,活得有尊严,不被别人瞧不起,不让当杂草、狗屎一样被铲除掉。在K城,关于我的前途命运我想过很多,各种各样,好的,坏的,不好不坏的,最差的结果都想到了,但从来没想过自己竟会成为精神病人之中的一员。我真他妈的废柴。
本来我不是废柴。我读过书,识字,能作文,与众不同的是,我能背《新华词典》。胖子医生——你们不认识胖子医生,等会我告诉你们谁才是胖子医生——曾经对我说,马强壮呀,什么样的人才是知识分子?我告诉你,你就是知识分子!他说得没错呀,因为我读过书,有文化,能做文章(好像刚才我引用过两句诗的),字也写得端正,有骨有肉,人也长印堂发亮,地角方圆,仪表堂堂,斯斯文文,关键有知识分子的气质和底蕴……在米庄,我就是最后一个知识分子。
十年前,我还有许多理想。刚开始,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学生,离开农村,到城里去当干部,吃皇粮,娶城市姑娘,这是乡村所有孩子的理想。我的书包里经常更换课本,更换玩具,但《新华词典》一直陪着我,放牛、砍柴、收割、蹲茅坑都带着它,甚至为祖父守灵那几天我都在翻看它。我都把它翻烂了。我以为,只要我背熟了《新华词典》,我就一定能考上大学,改变人生。我几乎能把它背下来——其实,我只能背到第138页,从第139页开始,我便磕磕巴巴,背不下去了,但即使无法背出来,对每一个词也了如指掌,比对自己的脾气还熟悉。
不要说米庄,就是你们警察当中,也找不出比我懂的词语多的人。比如,形容你们警察“无能”的词语我可以一口气说出七八个……过去我不怎么懂表达,自从我的精神病了以后,我发现我特别能说,出口成章,文采斐然。这不奇怪,都是小时候背《新华词典》打下的根基。《新华词典》也是一本激励我要奋斗的书,像我懂得那么多词语的人,应该到更大的地方去。因此,我要努力奋斗,总有一天我会非常成功。事实上,我真的努力了,除了干活就是学习(农活太多,留给学习的时间并不多,几乎每天都累得在课堂上睡死),但怎么努力也没用,只考上了镇高中,一所像牧场一样自由散漫的中学,所有的人都不屑上大学(实际上是无望),而是向往K城。
你知道吧,当年K城就是他们的天堂,我们想,在那里不仅遍地黄金,还能找到世界上最美的姑娘。他们在高考的试卷上,都浩浩荡荡地写满了“K城”。那是他们共同的答案,把改卷子的老师气炸了。管他呢,一毕业,他们连夜赶到了K城,像一条鱼一下子就消失在汪洋大海。现在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但我的试卷上没有填K城。我认为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贫下中农的种,将是王侯将相的命。那时候,他们把我看成了另类,趁我熟睡的时候往我的脸上抹墨汁,写满了“K”。那时候我的脸真阔,被写上了23个“K”。我的运气被23个“K”破坏了,结果我没有考上大学,分数差太远了,比那些混蛋好不到哪里去。我跟父亲说,你给我复读一年,明年的今天填高考志愿时你还得帮我选择:读北大,还是清华?
然而,父亲充满鄙视的语气说,别想着狗上树的事情了,去k城吧,趁早。
我理解父亲。我家穷得连裤子都穿不起。我只好放弃复读。因为我相信,除了读大学,还有无数条道路通向成功。
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仅靠背诵《新华词典》是考不上大学的,也改变命运,它只能给形容人生和命运提供各种词语。
那时候我并非不向往K城,只是我另有打算。来K城之前,我想先在米庄混出个人样来。我父亲说了,米庄就是一个小K城,连在米庄都混不好,到了K城一样没出息。现在想想,真被父亲说对了。我父亲这一辈子没什么本事,就是说话有道理。
米庄最出息的人是屠夫王大可。我父亲年轻时也当过屠夫,后来不小心被猪从屁股后面拱翻,摔了一次跟头,股骨断了,治不彻底,干活用不上力,从此以后就杀不了猪,轮到他的徒弟王大可把持米庄的肉摊子。王大可既丑陋又粗野,还好赌,像一堆隔夜狗屎,却娶了一个好女人美兰,这是米庄史上最大的冤假错案。
下面我可能会讲到很多的女人。说不完的女人。先说说美兰。美兰的年龄比我还小,身材苗条,皮肤白嫩,端庄秀丽,而且说话低声细气的,温柔得像一团棉花,本来只有电影上才有这么好的女人,现实中却有一人。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一口气给王大可生下了三个女儿。她算得上米庄最漂亮最贤惠的女人了,多好的一个女人啊,只是家境贫寒,妹妹弟弟多,要一笔聘礼供养他们,才让王大可捡了一个大便宜。美兰嫁到米庄的那天,我刚刚高考落榜,万念俱灰,看到美兰嫁给王大可我更加失落,觉得这个世界巅倒了,我试图把它翻转过来。
从此,一个知识分子操起屠刀杀猪了。杀。猪。你们懂吗,一刀子进去,血哗啦就出来了,整个米庄都知道我杀猪啦,但弄了大半天也不能把一头猪杀死。父亲骂我,看你,能做什么,连一头猪也杀不死,这一辈子你能干什么!我想,这一辈子,如果我能找到一个像美兰这样的女人,我就心满意足了,活也高高兴兴地活,死也高高兴兴地死。我不告诉你们,你们永远也不知道美兰有多好。但王大可却不把她当宝贝,把她当成一头母猪,经常打骂她。
我每次看到王大可打她,我心里就说,好啦,别打啦,我受不了啦。但王大可不管我怎么想,因为美兰不是我的老婆,而是他的女人。有一次,王大可把她扔到米河里去。那是隆冬,河水快要结冰了。美兰对王大可说,你不要再赌了,你都输掉了三头肉猪,别人都向我要赌债了。王大可昨晚一口气输掉了三头猪,女人一说他,他就把气撒在女人的身上。他真歹毒,把美兰一把抓起,狠狠地扔到了河里。美兰罗嗦着从河里爬起来的时候,脸都冻黑了,从此她的脸像蔫萎了的花不再像以前好看。好端端的一张脸就让王大可给毁掉了。别人不敢说王大可,我却敢。我是跟王大可学杀猪的,那天我跟他说,你不该把自己的老婆扔到河里去,你像一头猪一样糟蹋了一朵花……王大可更加生气,暴跳如雷:
“你是不是看上我老婆啦?”
我斗气地说,对,我就看上美兰了,多好的一个女人,她应该跟我而不应该跟一堆隔夜狗屎在一起!
这句话导致了严重后果,王大可操起屠刀追杀我,从石拱桥一直追到造纸作坊。米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无处可逃,急中生智,爬上高高的桉树。桉树皮滑,王大可腿软肚皮又大,爬不上来,便用刀砍树。但桉树硬得像铁树,王大可连砍坏了三把屠刀,树纹丝不动,人也累了,他就一直守在树下,喘着粗气,等我从树上下来。我不敢下来。从中午一直僵持到黄昏,很多人来为我说情,他就是不听,不离去。天下雨了,是冷雨。
我在树上直打罗嗦。王大可以为我撑不住了,要下来了。但我撑得比他预料的时间要长。他的衣服也湿了,冻死狗日的,我都听得到他牙齿格格地响。他终于撑不下去,有气无力地说,只要你承认错误,我不杀你。但我不能承认错误,我真的看上了美兰,说不喜欢就是吃自己的屎,我怎么能承认错误呢?
“一个那么好的女人,你配不上,你不珍惜,就让给我。”我说。王大可气得又咆哮起来,拿起屠刀又胡砍一番。如果他不断地砍下去,再坚硬的树也会被砍倒。
我用皮带把自己绑在树叉上,除非树倒了,否则我是不会下来的。但王大可砍不动了,他泄气地坐在树下,看他的脸都冻得像猪肺了,我以为他很快就认输,但意想不到的是,他一直跟我耗到了下半夜。鸡啼的时候,他终于扛不住,才悻悻回家。我以为他使诈,调虎离山,引蛇出洞。我才不上他的当呢,我就在树上过夜,又冷又饿的。
凄风冷雨考验了我整整一个晚上。这一个晚上,我想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归根到底,最重要的一条:人活得要有尊严。我在树上,没有被狗屎的王大可侮辱,这就是一种尊严。人就得为这样的尊严活着。
第二天我还在树上,双手紧紧地抱住树干,想松也松不开,都快成为一根树枝了。树下有很多人在取笑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取笑我,我没有错,是王大可错了,为什么他们不去取笑王大可?二皮笑得最放肆,我真想给他撒一泡尿,但我连撒尿的力气也没有了。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双眼都是势利眼,强者和富人是不被取笑。这些都不重要,米庄的人历来都是这样,现在我才明白米庄的势利眼没有错,因为K城更势利。
如果现在我亿万富翁,谁也不会叫我“癫佬”。当时那么多的势利眼看着我,取笑我,我的力气越来越少,如果不是看见了美兰,我就要昏死,就要从树上掉下来,或被倒挂在树枝上。美兰带着三个孩子站在蘑菇棚的后面,远远地看我。她不敢靠近桉树。她肯定是在担心我,可怜我,像我的母亲一样。看上去她流泪了,一脸的泪水。父亲没有理睬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倒是体弱多病的母亲来到树下哭着劝我下来,不下来她就要撞树死了。但即便是这样我也不能从树下滑下来,下来就是承认错误,就是投降,就没有尊严。我宁愿背上不孝的罪名,也不能丢掉尊严。
我不下来,谁也拿我没有办法。我在高高的树上看米庄,看得比任何时候都清楚。他们像蚂蚁一样在我的脚下来来往往。但蚂蚁不孤独,我却孤独得害怕,我好像不属于地面上的人了,心里一点也不踏实。我必须回到地面去。第三天下午,我终于从树上下来了。因为美兰让母亲来告诉我,王大可的气已经消了,他原谅了我,当我放了一回狗屁。意味着,我赢了。我以胜利者的姿态从树上下来。二皮像告密者一样邀功请赏地向王大可报告说,马强壮从树上下来啦。王大可远远地卖他的肉,装作没有看见。
二皮很失望,转而取笑我:马强壮,你不在树上筑巢成家立业,怎么下来啦?
我说,你才在树上成家立业呢,我是自己决定下来的。因为,我在树上看到了外面的世界,看到了遥远的天边。因为,美兰还让母亲告诉我,你要尊严,就离开米庄,到K城去,为理想战斗!美兰文化水平并不高,但她用了一个米庄其他妇女不懂得使用的一个词:战斗。她鼓励我去为理想战斗。我反复问母亲,她真的是这样说的吗?母亲说,是,她就是这样说的,用的词就是“战斗”。我知道什么叫战斗,特别是从美兰嘴里说出来的。那是号召、动员,也是命令。
因此,在树上三天,我作出了这样的决定:第一,离开蛋壳一样大的米庄;第二,寻找一个像美兰一样贤慧端庄的女人;第三,到更广阔的世界去战斗,寻找更大的真正的尊严。三天,仅仅是三天,我的理想就改变了、升华了、高贵了,不再是做一个杀猪的屠夫,不再与猪们为敌,去做知识分子应该做的事业。理想一变,我的生活、人生从此也将跟着改变。但目光短浅、愚昧笨拙的米庄人不知道我在树上明白了什么道理,看到了什么世界。他们怎么能明白呢?因为他们从没有在高高的桉树上呆过比三年还长的三天。我是米庄最后的一个“知识分子”,即使他们诚心诚意劝留我当米庄的国王,我也决不答应,我决不当蛋壳里的国王——我要当自己的国王。第二天一早,便跳上了去K城的班车。
那天我背着行李袋,经过肉摊子的时候,天色才蒙蒙亮,但能看到还滴着血水的猪肉和手忙脚乱的王大可。我想,我来不及向美兰告别,但至少应该跟他说些什么的,便远远地停下来,警戒而小心翼翼地劝告王大可说:
“今后,你宁愿自己跳进油锅也不要将自己的女人扔进米河。”
我想用幽默打动王大可,劝他改邪归正。但王大可似乎没有听清楚,或者装着没听到,或者听到了但根本听不懂幽默,所以没有抬头瞧我一眼——后来我想,我那是对牛弹琴,一个屠夫懂什么幽默?他果然一如既往地高高举起屠刀,狠狠地往本就血淋淋的肉上剁去,肉屑和猪血溅在他自己的脸上,面目全非的。一副贱相。我实在无法从《新华词典》中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形容他,我只能说:
隔夜狗屎王大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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