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桦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
、商、周,号称“三代”,是紧随着以黄帝、炎帝、尧、舜、禹为代表的“五帝”之后的另一历史阶段。以“三代”代替“五帝”,意味着仅具有国家雏形的部落联盟或酋邦组织已发展为具有鲜明的阶级统治性质、组成比较严密的国家政治实体。“王和帝代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黄帝的帝和帝尧、帝舜的帝一样,实际上是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军事首长的称谓;而夏、商、周的王则是奴隶社会的专制君主。”也就是说,王权的形成和发展,乃是夏、商、周三代的主要标志。
夏、商、周三代都是实行王权专制。作为一种制度,它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出现的。在王权确立之前,有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程。
夏初的一百多年,国家的体制尚未完全稳定,依然保留部落联盟或酋邦制的某些特点。从“帝”演变为“王”,其权威又远远超过“帝”,就必须废弃旧传统而树立新体制,在新旧交替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反复。
据古文献记载,夏启在正位之前,曾与另一主要竞争者伯益互相攻击,启取得了大多数部落首领的拥戴,联合一起攻打伯益,终于杀掉伯益,分其人民,启才堂而皇之地“即天子之位”。这种行径引起部族内外另一些首领的不满,首先发难的竟是夏本族的有扈氏,他要求启放弃世袭最高统治权。启当然不肯放弃已攫得到手的权力,便率领部众讨伐有扈氏。双方大战于“甘”地,以启大获全胜而结束。此举震慑了本来还不顺服的一些部落,他们也不得不表示顺从,于是“天下咸朝”,从而使夏王朝基本立住根基。启在位十余年去世,儿子太康即位,因每日宴饮游乐,不恤民间疾苦,民怨沸腾,东方的有穷氏首领后羿乘机攻入夏朝,“因夏民以代夏政”(《左传·襄公四年》),迫使太康出逃,出现“太康失国”。后经仲康、相、少康三代人的发展才渐渐复苏,少康趁后羿的臣子寒浞杀死后羿引发内乱之际,率军攻破寒浞,并将之杀死,才重新恢复夏王朝的统治地位,史称“少康中兴”。
有扈氏逆社会发展潮流,顽固地要保留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的联盟首领“禅让制”,故《淮南子·齐俗训》说:“昔有扈氏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这句话说得很好,不识时宜而恋栈于所谓的“义”,当然是失道寡助,必蹈身死族灭的厄运。后羿则是在夏王朝尚未巩固之际,凭借自己的军事实力夺取了政权,但得位之后便忘乎所以,“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耽于享乐和射猎,最终被自己的亲信寒浞杀死。而寒浞“恃其谗匿诈伪而不德于民”(《左传·襄公四年》),又导致众叛亲离。少康既拥有自己祖先禹和启的光辉为旗帜,又有自己所辖的“一旅之师”和姻亲部族的支持,明智地高举起伸张正义、讨伐淫乱的大旗,比较容易地取得夏朝遗民和原来从属于夏的各部族支持,故能重新夺回政权。
自少康以后,夏王朝传世十二代,直到桀时为商汤所灭,王位传承没有大的变故,王位世袭制的王朝也就从此确立起来,再经商、周两代的完善,王权已经得到制度的保障。
夏朝初建,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后”,如“夏后启”“夏后相”,或者直接称为“夏后氏”。“后”,当初的意思是生育,亦即祖先的意思。唐兰先生认为:《白虎通·杂录》说:“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孟子·滕文公上》赵岐注也说:“夏禹之世号夏后氏。后,君也。禹受禅于君,故夏称后。”儒家从“禅让”说出发,解说“后”为“君”王。《说文》:“后,继体君也。”段玉裁注说:“《释诂》《毛传》皆曰:后,君也。许(慎)知为继体君者,后之言后也,开创之君在先,继体之君在后也。析言之如是,浑言之,则不别矣。”许氏谓后乃后之假借,即开创之君在先,继体之君在后,后即后,为君后。虽然前人释“后”为君,尚保存古义,但未详“后”何以为“君”之本意。按殷墟甲骨文有“毓”字,常有“上甲至于多毓”用语,学者解释“毓”为“后”,即殷祖先上甲至多位殷王的集称。“毓”甲骨文写作“
”,乃女人产子并有水液之状,其造字本义来源甚古。在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原始社会,年长而有威望的老祖母——众人的“毓”者,为氏族的生存和繁衍做出了贡献,自然成了氏族的核心而被拥戴为“毓”(即后),成为氏族的首领。随着女权制的倾覆和父权制的确立,“毓(即后)”作为氏族部落首领的专用语仍被沿用下来,只不过是巾帼让了须眉,即后(毓)改由男子担任了,内容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已。诸如一些父系氏族部落首领,如“后稷”“后羿”等,“后”又成了父系氏族首领的专称。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夏王朝的最高统治君主袭用了“后”的称号,但此时的“后”已完全失去了植根于民众之中的民主精神,转变成为高踞于民众之上的阶级社会世袭君主了。夏朝最初几个君主不称“王”而称“后”,反映出国家刚刚从氏族社会组织脱胎出来,还带有浓厚的氏族社会组织的痕迹。当时的君主称“后”,是以祖宗的身份来行使统治权力,号令各部族,依然保留着部落联盟时期的某些特点。因此,无论是在夏内部还是其他部落,为争夺最高统治地位而进行的斗争都是相当激烈的。直到少康重建夏朝,国家才完全确立起来,至此,夏的最高统治者才进一步称“王”。
从历史发展来看,专制主义起源于人类氏族社会。氏族社会晚期出现的部落联盟,其军事首领就是专制君主的前身。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以掠夺为目的的部落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就使军事首领的权力不断加强,这些“博得了声誉的军事首领,在自己周围集合一队贪图掠夺品的青年人”,充当自己的亲信,出现了所谓的“扈从队制度”,进而促进王权的产生和巩固。
从“王”字形成来看,它在周代钟鼎铭文中像战斧之形,古文字学家吴其昌解释为:“王字之本文,斧也。”可见战斧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也表明军权是王权的主要构成。所以“夫王者,能攻人者也”(《韩非子·五蠹》),“制生杀之威,谓之王”(《战国策·秦策三》)。王同军事密切相关,一是说明最早的君主是由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转化过来的,二是说明早期的国家的重要职能是“唯祀与戎”,祭祀祖先和率军作战被并列为“国之大事”,是家长制和军事实力相结合的产物。
王权又起源于父权社会,恩格斯认为:“由子女继承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以财产私有出现为特点的父权制,是王权产生的经济基础。我国古代君主之所以被称为“君”,就是父权制的集中反映。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君”字从“尹”从“口”,表示他是诸尹中最尊贵者,可以用口指挥。“尹”字在甲骨文中与“父”字近形,父而执仗,则代表权力。
王也称为“天子”,表示自己是上帝的元子,元子只有一人,故王经常自称“余(予)一人”,“自殷武丁以迄帝辛,‘余一人’与‘一人’者,已为国王一人所专用的称号”。宗教神学在中国古代社会并不发达,也从来没有过神权政治或神权国家,但有“天”和“天命”的概念,可是这个概念并不是用以论证神和上帝的权威,而是作为君主权力的源泉的。夏后启讨伐有扈氏,说自己是“恭行天罚”(《尚书·甘誓》);商汤伐纣,说“有夏多罪,天命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征”(《尚书·汤誓》);周取代商是“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尚书·召诰》)。他们都是天子,“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尚书·洪范》),就使王具备了上帝元子和民之父母的双重身份,理所当然是最高权力执掌者。
因为中国没有形成像西方教会那种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神权系统,所以“王”很快地被推到与神并列的位置,甚至本身就是神。人类对神的崇拜是属于原始宗教的范畴,但神的崇拜和国家发展联系起来以后,人们观念上的神便与人间世俗的统治相结合了。正因为有了人间的君主,才有了神间的上帝。孔子曾经说过:“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近之”(《礼记·表记》)。神逐渐成为君主权力的一部分,乃至被君主所利用。君主受命于天和上帝,更加神圣不可侵犯。
早期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祭祀,但祭祀的对象主要是宗庙社稷。宗庙是古代帝王、诸侯、大夫、士为维护宗法制而设立祭祀祖宗的场所。王的宗庙建立在国都的中心。社稷是土地神和谷神,代表着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和食物,也建立在国都的中心。所谓的祭天、祭地、祭祖先,其实是包括了天、地、人。由于王权专制程度不断加强,导致“王”的字义内涵不断增加。这时的“王”,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则是一个贯通于天地人之间、合神人于一体的人,这个人就是“王”。也就是说,天地人间都属于王,只有他才能通天地而治人民,故“王,天下所归往也”(《说文解字》)。在这种情况下,王被认为是天地人的主宰,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因此,“夫擅国之谓王,能专利害之谓王,制生杀之威之谓王”(《战国策·秦策三》)。在王被认为应该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国家和臣民都是王的私有财产和附属物时,王权的绝对专制也就形成了。高度发展的王权,是在国家进入成熟阶段出现的。
—End—
本文选编自《中国官制史(上下册)》,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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