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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孰是孰非
两名前香槟伊利诺大学(UIUC)华女留学生,2019年对该校华裔教授徐某(Gary Gang Xu)提出X侵、强迫劳动等不当行为的指控,12日由联邦陪审团裁决驳回指控,陪审团还命令其中一名女原告以及另一位在网上发表控诉徐“不当行为”的男原告,必须支付徐刚共80万元的赔偿金,以补偿徐所遭受的损失。
由九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听取了三天的证词后,仅用了两小时就做出结论,陪审团一致同意两名女性原告并无充理由分证明她们遭受性别暴力(gender violence)、强迫劳动、X贩运(sex trafficking)以及非志愿奴役。
徐从未承认与该名女子发生过性关系,并否认所有指控,陪审团宣布裁决结果离开法庭后,徐刚在庭上激动得泪如雨下,并拥抱了他的律师马丁库斯(Jim Martinkus)。马丁库斯说,对于裁决结果“我们非常感激。”
女原告之一的代理律师黎特尔(Jon Little)说,这个结果令人伤心,陪审团忽视了明显的证据,黎特尔所代表的原告陈述她在2013年与徐刚有一段两年的恋情,期间徐刚强奸、殴打并控制她,当时她才19岁,就读UIUC大学部,而当年45岁的徐是该校东亚语言与文化系系主任。
黎特尔说,陪审团的裁决发出了错误信息,“等于鼓励了一名与学生发生关系的男子。”
另一名原告王敖(Ao Wang,音译)对裁决结果表示惊讶,他在2018年于国内几个社交媒体上发布徐涉嫌与女学生X行为不端的帖子;王敖表示,她仍觉得自己发帖警告其他人留意徐是正确的做法。
徐在法庭上表示,这些发文破坏了他已经受损的声誉,也让他无法在中美都找到相关领域的工作。
不但因此没有朋友、没钱养家,还欠下5万元信用卡债务。
除王敖出庭外,另两名原告——32岁的赵幸(Xing Zhao)以及指控徐刚强奸的28岁华女(因涉及强奸案不披露姓名),均因目前住在国内而没有出庭。
赵幸指控徐刚在国内一家旅馆的楼梯上,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且试图亲吻她,赵幸因此要求徐给予10万元的赔偿。
黎特尔则替28岁的原告提出高达12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以支付精神病医师诊断该女子因此罹患“严重创伤后压力失调”的长期治疗费用。这名原告称,2013年到2015年间,徐刚强奸并殴打她,在两人恋爱期间,她曾试图自杀并堕胎。
原本黎特尔还主张将赔偿金额增至1200万元,作为对徐“恶棍、好色骗子”的处罚,但陪审团反而裁定这名女原告,须向徐刚支付10万元的诽谤赔偿。
此外,由于陪审团认同徐提告王敖发布的帖子对其造成精神伤害,因此还判决王敖须支付徐40万元的赔偿金以及3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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