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中一男子在公开场合诽谤前女友

图 / 《爱的理想生活》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一男子分手后使用扩音器在女方小区公开播放具有贬损、侮辱女方的言论的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须公开对女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700余元。
那么在这一案件中,名誉权是什么?侵犯名誉权会有怎样的惩罚?

什么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可能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根据该法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受害者如果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寻求民事刑事两方面的救济。本案的受害者选择了民事诉讼维权。
法院认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名誉权需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一是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二是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本案中,男方故意公然在女方小区播放侮辱性言论,导致女方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违法。因此,受害者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赔偿。
分手暴力并不罕见,色情报复也是一种常见形式。点击图片阅读橙雨伞往期文章。
此外,严重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还可能触犯侮辱罪、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侮辱罪、诽谤罪是自诉犯罪,需要被害人自行提起刑事诉讼
其实,本案出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都曾遭遇过前任的公开侮辱诽谤的情况。一旦遇到类似情形,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害怕——
法律坚决抵制这种侵犯TA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如前文所说,寻求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的救济,让侮辱诽谤自己的人付出代价
插图:王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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