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小敏家》
近日,上海长宁一女士坐在古北路桥边欲跳桥自杀被阻。经了解,张女士的丈夫背着家里在某视频平台向女主播打赏超过百万元,张女士情绪崩溃,被救下后还表示“欠了一屁股债,日子没法过了”。
虽然最后张女士在民警疏导下情绪趋于稳定,但这也不禁让我们思考:丈夫给主播大额打赏乃至造成欠债的行为,法律上会如何评价呢?

丈夫花家里钱大额打赏主播,妻子如何维权?

如果丈夫打赏用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妻子可以通过以下主要两种救济方式维护自己权益:
1、起诉主播和直播平台,请求其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因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在夫妻相互协商、共同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2、向法院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使用符合上述规定的财产,就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而同一条也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有夫妻双方共同的同意。
通常认为,“打赏”这一行为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正如大家所理解的,我要把东西送给别人,前提是东西得是我自己的,否则岂不是成了借花献佛?
夫妻共同财产,显然并不是丈夫一人独享的财产,所以大额打赏实际上处分了一部分属于妻子的财产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曾有判例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单方面的、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赠与行为有违公平原则,也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思,有权请求受赠与人(包括主播和直播平台)返还。当然,如果仅仅是小额的、偶尔的打赏,那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大额打赏则需要协商一致后进行。
图 / 《婚情咨商》
除了起诉受赠与主播和第三方平台之外,妻子还可以通过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一般来说,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不是正当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支出,给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使用方式,会被法庭认为是不当使用
如果丈夫存在上述违法使用(包括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那么妻子可以据此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保全自己份额的共同财产不会因此受损。

丈夫因打赏欠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妻子是否需要承担丈夫打赏带来的债务,本质上是一个债务性质的判断问题。
如果丈夫欠下的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需要承担;反过来说,如果丈夫欠下的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个人债务,并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没有征得妻子同意,则妻子不用承担这一债务。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见,妻子是否需要偿债,主要看丈夫打赏是否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双方是否协商一致。如果妻子并没有同意丈夫的打赏行为,而丈夫打赏也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因丈夫一方的打赏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不需要由妻子承担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应当以服务于家庭、双方协商同意为基础。家庭财政的规划,也需要伴侣双方相互沟通,才能让彼此满意。如果一方不负责任地胡乱挥霍家庭财产,法律上不会认可,受害方也可以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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