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担心被“跟踪”都是性别不友好的现实中,太多女性挥之不去的阴影。
近日,一位女士在互联网放出的一段遭遇跟踪的监控录像引起了许多网民的忧惧与关注。这个时长不到80秒的监控录像,收获了足足1300余万的观看量。
80s,胜过无数经典恐怖片
录像伊始,一名穿蓝色衣服的男子在公寓的大门前“偶遇”了这位女生。他随后稍退,站在了女生身后,似乎是没带钥匙,想让女生帮忙开下门一起进去。
这一做法非常日常,所以男子也顺利进入了公寓。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令人惊恐。男子一路尾随着这名女生上了4层,来到了女生所在的楼层
女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在自己的房间门前谨慎地拍门,并假装叫着房里的“老公”。蓝衣男子也十分“谨慎”,假装只是路过,向5层走去。
一场风波好像已经告一段落,但接下来的一切却让人毛骨悚然。在女士进门后2分钟,蓝衣男子蹑手蹑脚地回到了四层。他趴伏在女生的房门前,试图从门缝下偷窥女生房内的状况。
偷窥未果,男子仍然不死心,继续在楼道游荡。8分钟后,男子似乎“灵光一闪”,关掉了女生所在房间的电闸,想要骗女生出门
也许是为了让女生相信这是单纯的设备故障,他还假模假样地打开了电闸,又重新关上。似乎是为了营造出电闸接触不良的假象。
见女生没有出门,蓝衣男子又来到了房门前,试图打开房门,并趴伏观望。而警惕性极高的女生在这段时间联系了房东要求报警,这一对话吓到了蓝衣男,他这才悻悻离去,落荒而逃。
文字、视频都不足以向我们传达当事人亲历的恐惧。根据聊天截图显示的证据,该男子多次尾随租户进入大楼,属于惯犯。
很难想象,如果当时女生没有警惕性高地在门口呼叫并不存在的“老公”、如果当时女生真以为是电闸坏了而出门查看、如果女生没有直接联系房东报警,那又会发生什么?可能会发生什么?
图 / 《性爱自习室》
跟踪,可能是性别暴力的开始
这名蓝衣男子所使用的手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2009年,广西南宁曾经发生过一起三姐妹遇害案。那起案件的凶手便是拉掉了被害三姐妹家里的电闸,趁着两名受害女性开门查看电闸时溜进并未关上的房门,随后伺机杀害了三姐妹。虽然凶手于次年被执行死刑,但这样的罪案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
跟踪,可能只是性别暴力的初始。
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显示,台湾地区有13%左右的女性曾经经受过跟踪,而52%的女性都担心自己受到跟踪。
类似的恐惧遍布全球各地。英国国家统计局(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19.9%的女性在16岁后遭遇过一次或多次的跟踪;美国司法统计局(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指出,美国有340万16岁以上的人曾被跟踪,其中女性的数量是男性的两倍。
美剧《跟踪者》剧照,该剧聚焦于“跟踪狂”案件,图为Beth与跟踪狂的对峙。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共同向我们描绘了女性所处的恶劣环境。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辨识、认识跟踪行为,也为了保护跟踪受害者,公益机构“反跟踪行动”(Action Against Stalking)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可资参考的判断标准与建议。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反跟踪行动”将跟踪界定为“某人以重复的、不受欢迎的方式对待另一个人,同时意图或结果对受害人造成了痛苦与心理压力”的行为。
Action Against Stalking的官网封面图:“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成为跟踪行为的受害者。”
在这一概念下,ta们进一步提出,跟踪可能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发送不受欢迎的信件或卡片
社交媒体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信息或帖子;
向受害者拨打不受欢迎的电话;
将受害者不想要的“礼物”送到工作场所或家中;
在受害者的家或工作场所外等候
跟踪受害者或监视ta们;
未经ta人同意分享其私密照片
威胁受害者。
正如“反跟踪行动”在网站首页所说的那样,“跟踪行为对受害者有着严重且深刻的影响,而这也可能正是跟踪者的主要目的。持续性的跟踪很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生理、心理和经济上多重的负面影响”。
就在监控录像的微博下,有一位网友说出了许多女性的心声:跟踪者肆无忌惮,而受害女孩却会受到极为深重的威胁与心理压力。
在这样的担忧下,有的女性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与心得,尽管这些防范措施本不该成为女性必须掌握的生存技能。
那么,在法律上,难道人们真的对跟踪者束手无策吗?

跟踪,涉嫌违法犯罪!

一般来说,“跟踪”本身并不是跟踪者的目的。很多时候,跟踪伴随着的是偷拍、偷窥乃至入室伤害。甚至不乏一些跟踪者以此作为犯罪前的踩点。
这些跟踪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极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首先,这一行为在一些情形下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犯罪人通过跟踪,企图实现自己强奸、猥亵等后续犯罪行为,那么在刑法理论上,这分别属于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虽然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仍然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其次,跟踪也很可能涉嫌行政违法,跟踪者可能被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见,跟踪者们常用的偷窥、偷拍等手法都属于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对象。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具体说来,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都是被明文禁止实施的行为(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综上所述,在我国,跟踪既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还可能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
另外,我国台湾地区的《跟踪骚扰防制法》也有可资参考之处,该法列举了许多跟踪行为的类型。
同时该法第18条规定,“实行跟踪骚扰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以下十万以下罚金。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犯前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一法律还规定了针对骚扰行为的保护令,作为被害者保护的跟进措施。
类似的严格立法还可以见诸英国,美国等相关法案,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通过对上述法条的讲解和对相关地区的立法例介绍,橙律师想要说明:
跟踪,是一项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严重错误行为,这些伤害可能涉及生理、心理、经济生活等方方面面。这一行为也不为道德及法律所容忍,跟踪并非毫无后果,相反,极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需要付出相应代价
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也期待旁观者也可以多一份敏感,一同反对针对ta人的跟踪骚扰,让更多的人们可以生活在安全之中,免于恐惧。
写在最后
最后,橙律师想要在此分享一些应对跟踪骚扰的实用办法。
这些办法并非是强调女性需要小心保护自己,加重不公平的负担或恐惧,而是希望在类似情况发生时,能为当事人勇敢维权、积极反击提供参考
1.尽快考虑采取行动阻止骚扰行为。无论是通过警方介入、警告或实施逮捕,又或者是发律师函,越快采取行动越有可能阻止ta。研究表明,被“默许”的跟踪狂,更难以被阻止。
2.不要回应。绝不以任何形式,与跟踪者见面或通讯!回应可能会使你陷入危险之中,还有可能降低你立案的可能性,因为你曾表现出“配合”跟踪狂的行为。
3.联系当地警方。快速做到这一点。同时,记下负责案件的警员姓名、编号,并要求拿到报警回执或案件记录。
4.告知亲友。确保有人知道最近在你周围发生了什么事。
5.改善人身安全环境。随身携带手机,相信你的直觉。如果你感觉即将发生危险,请随时拨打110报警。增加或强化你居家环境的安全措施。
6.保持记录的习惯。记录你认为可疑的事,包括:
通话记录不要与你的跟踪者进行交谈。保持冷静,尽量不要表现出任何情绪。将电话放在一侧,离开几分钟,然后返回并挂断电话。即使是未接听来电或无声电话,也要记录通话的日期和时间以及详细信息。记录来电号码,并保存所有短信内容和接收时间。
目击记录记录日期、时间、地点,记录跟踪者所穿的衣服、ta们可能携带的物品以及Ta们正在做的事情。
跟踪者的汽车如果你发现某辆特定的汽车,请记录看见汽车的日期、时间、地点、制造商、型号、颜色、车牌号码以及任何特征。
信件如果你发现任何可疑的信件,请直接交给警方而不要拆开它,或戴上手套,以免留下指纹。
电脑将收到的信息保存到计算机/USB上,并打印出相关资料。不要删除原件。如果你知道发件人并确保你的计算机受到防病毒保护,请只打开电子邮件。
相机记录任何你认为有用的信息,因为这将是非常有用的证据,以证明发生的事件、地点和频率。
日记记下发生的事情和你的感受。这不仅可以帮助你,还可以协助警方进行调查。
别担心,我们始终与你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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