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到来,越来越多的新冠变种病毒正在加州形成新的疫情,病例与住院人数持续上升,可能带给工作与其他职务更多中断情况。目前,加州居民现仍可申请新冠有薪病假,州立法人士与州长纽森已将其延长至年底,在到期前开始申请相当重要。
根据加州法律,雇用26名以上员工的加州公司,必须为今年因新冠相关原因而无法工作的员工、提供最多80小时的额外带薪病假。较小规模的公司则例外。额外病假薪资,有别于加州雇主每年必须向大部分员工提供的至少三天病假。
纽森今年2月签署成为法律的新冠病假薪资政策,最初订于9月30日截止,但现已延长至12月底。加州员工可于12月31日之前申请最多80个小时的带薪新冠病假。若本人或家人在月底生病,可领取福利至1月,只要索赔日期是在12月31日或之前开始。
若为拥有26名以上员工公司的加州雇主工作,就有资格享有新冠带薪病假,无论移民身分为何。
此外,即使不是本人感染,也可以申请带薪新冠假。这种情形包括:家人感染新冠、需要照顾他们;需要自疫苗接种(包括加强剂)恢复;需要请假接种疫苗;需要照顾接种疫苗或正自疫苗接种中恢复的家庭成员;正在照顾因隔离或新冠相关停课的孩子。根据政府文档,「家庭成员」包括子女、父母、配偶、注册同居伴侣、祖父母、孙子女或兄弟姊妹。
在员工不超过25人的加州公司工作者,无资格享有新冠有薪病假,零工(gig workers)或独立合约人员(independent contractors)也不具资格。
确定具资格可获新冠有薪病假之后,下一步是确定申请哪种假期类型。根据新州法,雇主可使用两种类型假期,每种最多可有40个小时。「A类型」(Bank A)提供最多40个小时假期,包括广泛新冠相关申请。有关上述情况皆有资格获得此种类型有薪假。「B类型」(Bank B)的范围较窄。最多也可申请40小时假期,但必须向雇主提供检测结果,显示本人或家人检测新冠阳性。
员工可在任何时间选择以上任一假期,或同一时间选择,取决于本人与家人的状况。确定要申请哪种类型假期,下一步就是与雇主明确表明申请的类型。若要申请B类型,雇主可能会要求提供检测阳性证明,应确保有家用检测结果照片或PCR检测结果。
若为兼职工作(part time),也可获有薪假,但不会与全职工作时的金额相同。休假是依照每周工作的小时数、按比例分配。此外,无论是在办公室或在家工作,都可申请新冠有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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