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规范。
古代波斯的国王大流士(Darius)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不同的文化,这激发了他的兴趣。例如,他发现,卡雷逊(一个印第安部落)人习惯于吃他们死去的父亲的尸体。
当然,希腊人不这样做——希腊人进行火葬,并且他们认为把死者安置在火葬用的柴堆上是自然而适宜的方式。
大流士认为,对世界的练达理解必定包含重视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一天,他为了传授这一经验,召集一些恰好在他的宫廷里的希腊人,问他们怎么才能让他们吃自己父亲的尸体。正如大流士所预料的,他们非常震惊,并且回答说,无论给多少钱,都不能让他们做这样的事情。然后,大流士又邀请一些卡雷逊人,这时,希腊人在旁边听着,他问卡雷逊人怎么才能让他们烧掉他们父亲的尸体。卡雷逊人感到非常恐怖,对大流士说,不要再提如此恐怖的事情。
这个故事在希罗多德(Herodotus)的《历史》一书中描述过,用来说明在社会科学著作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一个群体的人视为正确的东西,可能被另一个群体的成员视为十足可怕的东西,反之亦然。我们是应该吃掉死者的尸体,还是应该烧掉它呢?如果你是希腊人,后一个答案显然是正确的:但如果你是卡雷逊人,相反的那个答案同样是确定的。
很容易再举出同类的例子,比如爱斯基摩人。爱斯基摩人是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格陵兰和西伯利亚东北部的土著人。(Eskimo基本上是他族人看到他们所谓的“野蛮”而发明的一种贬称。)传统上,爱斯基摩人居住在彼此相隔很远的小居住地。20世纪之前,外界对爱斯基摩人知道得很少,是探险者开始带回了一些奇怪的故事爱斯基摩人的习惯和我们的有很大的不同。男人经常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妻子,而且他们愿意和客人共同分享他们的妻子,把让他们出去过夜作为好客的标志。而且,在社区之内,一个居支配地位的男性可以要求(并且得到)和其他男人的妻子定期的性接近。而妇女,可以简单地通过离开她的丈夫与另一个新的伴侣同居而打破这些安排可以自由地这样做,就是说,只要她们的前夫选择不找麻烦。总之,爱斯基摩人的这种习惯和我们所说的婚姻有些相像,是一种不稳定的婚姻实践。
但存在差异的并不只是他们的婚婚和性的实践。爱斯基摩人还似乎很少有对人类生命的尊重。例如,杀婴是很普遍的。最著名的早期探险者克努德·拉斯马森(Knud Rasmussen)的报告说,他遇到了一个女人,她已经生了20个孩子,但她杀死了其中的10个,在这些孩子刚出生时就把他们杀死了。他发现,女婴特别容易被杀掉,而且只是简单地出于父母的考虑,这样做就是被允许的,不会有任何社会耻辱。老人也是一样,当他们变得太虚弱以至于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的时候,就被遗弃在雪地里等待死亡的来临。所以,在爱斯基摩人的社会,没有一点显著的对生命的尊重。
对大多数国家的人来说,这是令人困扰的发现。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如此自然和正确,以至于对我们中的很多人来说,很难想象其他人的生活如此不同。并且,当我们听到这些事情时,往往会立即给那些人贴上“落后”、“原始”的标签。但是,对人类学家来说,对爱斯基摩人没有什么可感到特别吃惊的。从希罗多德的时代开始,开明的评论者就接受了这样的思想:
一个文化与另一个文化关于正确与错误的观念是不同的。如果我们假定自己的伦理思想可以与所有的时代的所有人分享,那就太天真了。
那么。在处理国际伦理问题时,我们应该坚持伦理绝对主义,还是伦理相对主义呢?
来源:《道德的理由》第2章文化节相对主义的挑战,2.1 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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