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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4座城市、6个家庭、7条生命、20多年逃亡,这些词都与劳荣枝的人生相关。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犯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被判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从1996年7月首起案发,到2022年11月30日二审判决,这起跨世纪复杂大案已历经了二十六年。
犯案
劳荣枝生于1974年,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因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震惊全国。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同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年12月28日被执行死刑。逃亡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江西南昌案
“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其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当日晚上,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庭审中,检察官出示相关证据时,劳荣枝对此辩解称,关于多次在侦查机关“放火”的供述,自己是受其他案件影响,且在庭审最后阶段承认自己说过一次“放火”,其他是随口润色的。劳荣枝否认自己参与杀害熊某,表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她。
劳荣枝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浙江温州案
法子英持刀威胁受害人  劳荣枝协助捆绑手脚
庭审披露,1997年9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采用前述作案方式,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
同年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进入房间后,法子英持刀威胁梁某,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抢得手表一块及手机等财物。
二人并不甘心,又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KTV领班)过来。二人使用同样手段,抢得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
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共取出2.5万余元。劳荣枝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取出。然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二人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来源:警视窗
来源:警视窗
江苏常州案
勒索成功后劳荣枝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江苏常州的这起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其他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
其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某期间,再次对其威胁。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
次日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到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亦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公诉人在庭审时介绍,这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而当时的劳荣枝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辩解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安徽合肥案
对殷某及“小木匠”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
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之后,二人将殷某关进钢筋笼内,并用布条、铁丝将殷某手脚捆绑于钢筋笼上。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当场威胁殷某要杀一个人给他看。
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当天21时许,殷某给妻子打电话要求其准备钱与法子英见面,并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写了两张字条,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当日,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对此,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资料图:劳荣枝。南昌中院供图
逃亡
七名被害人的死亡不仅摧毁了数个家庭,更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被害人熊某的母亲在案发当年因承受不了儿子一家三口惨死的打击病逝;
被害人张某的姐姐独自赡养、照顾瘫痪在床的父母十余年;
被害人陆某的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经济来源,丧失了家庭唯一的“顶梁柱”,独自艰辛抚养三个年幼子女……
时至二十余年后的今天,因为劳荣枝等人的犯罪行为,笼罩多个被害人家庭的巨大阴影仍然无法消除。
与法子英在一起时,在当地人眼中,法子英只是个“混混”,劳荣枝后来也被戏称为“大哥的女人”。
1999年7月,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劳荣枝则逃走从此失去踪影20年。
被通缉后,劳荣枝一直隐姓埋名,逃避侦查,以多个假身份在多地流窜,最后落脚福建厦门。在厦门,劳荣枝变成了“雪莉”,变成了酒吧招贴画上的女郎,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她似乎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劳荣枝的厦门男朋友表示,两人交往期间,劳荣枝总是对自己的过去一带而过。劳荣枝注重衣着外表,喜欢弹钢琴、画画,在酒吧维系客人有自己的方式,因此客人非常多。
劳荣枝家属委托律师周兆成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走访劳荣枝身边人了解到,劳荣枝在朋友眼里聪明、为人开朗,在酒吧卖酒的时候,对客户非常热情,客人很多。
2019年年底,劳荣枝被厦门警方从商场带走时很平静,她谎称自己名叫洪叶娇,是南京人,但马上被警方识破了。她没再挣扎逃跑,还对着警方的镜头露出了微笑
受审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逃亡20年之久的劳荣枝坐在被告席上,却从头至尾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属于共同犯罪,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开庭伊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劳荣枝立即表示对指控罪名“不认可”,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参与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并将许多事情推到已经被处决的法子英头上。
劳荣枝描述自己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人”,极其简单、依赖别人。连出去租房都会被别人骗钱。“你们可能不理解我为什么不逃跑,我那时候太单纯了。
资料图:一审公开宣判。南昌中院 供图
劳荣枝说,法子英起初对她不错,每次见面都给她带点小礼物。刚出去时帮她洗衣做饭,但没多久法子英就露出“真面目”。
她形容法子英是“扭曲”、“残暴”的人。劳荣枝回忆,法子英强迫她发生关系,即使在她打胎、小产当天也不顾她的身体状况;他不允许别的男人对劳荣枝好,多说几句话就要被法子英打骂;在重庆时,法子英出去打麻将时会把她锁在家里,还经常对她施暴,大喊大叫,掐她的脖子,用拳头打她的头。她的头骨都凹陷一块,腿上也常年是淤青的。
针对公诉人对温州、常州和合肥案件的指控,劳荣枝也有异议。她承认自己在这三起案件中配合了法子英,比如在温州案中陪同受害人取钱。也承认作案中所得赃款被两人一起花掉了,但她仍然坚持,这些都是在法子英胁迫下进行的。“他对我的伤害比对受害人还大,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我的自私,当时我只想活,希望媒体不要妖魔化我。”
后来,她对公诉人说,看到法子英被抓时觉得为民除害了
然而,结合劳荣枝多份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其当庭供述来看,她对自己受胁迫的辩解逻辑充满了矛盾。这些都被检方一一指出:
劳荣枝一方面称法子英对她没有人道,饱受折磨,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接她上下班,家里洗衣、做饭的活都是法子英干,自己不会做饭;
一方面说法子英对靠近自己的人施暴,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逼迫自己去坐台;
一方面说自己在犯罪过程中不知道杀人,甚至称法子英为保护自己,让自己在作案后先走,另一方面又说自己和家人受到法子英死亡威胁;
一方面称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早点被抓,另一方面在与法子英三年共同生活共同犯罪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法子英落网后不是及时投案,澄清事实,反而隐姓埋名,四处潜逃。
“我撒了很多谎,我想坦坦荡荡做人,做一个好人,我想赎罪。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我瞧不起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群体。”劳荣枝在庭审时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机会,有赚钱的能力,说自己不屑于用抢劫来的钱。而事实是,她每次劫财先走,与法子英共同以犯罪所得为生,在合肥事实案发后曾去重庆找法子英。据劳荣枝供述,重庆被他们当做“大本营”,在重庆不会作案。
“你有机会逃走吗?”法庭上,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律师都曾这样问过劳荣枝,她的回答是肯定的:“有。”
在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犯罪的三年时间里,劳荣枝拥有无数逃离的机会,但她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与法子英配合实施犯罪。
因此,检方认为,劳荣枝作为一个心智正常、行动自由、经济独立的成年人,所谓受胁迫实施犯罪的辩解,不论从事实和证据上还是从常识常理常情上来看,都无法成立。劳荣枝不构成胁从犯而是共犯,和法子英一样具有主犯地位。
劳荣枝的一审辩护人则认为,对检方指控的抢劫和绑架罪名无异议,但部分事实存在证据瑕疵,尤其是对劳荣枝故意杀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案犯法子英已被正法、证据因年代久远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对于整个案件的审判而言,劳荣枝本人的供述至关重要。
劳荣枝本人的供述,也成为案件二审的一大争议焦点。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在长达3天的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劳荣枝几乎全盘推翻此前供述,对涉及故意杀人的指控全面否认,主要理由是她被法子英恐吓,从精神上、身体上被法子英控制。劳荣枝还称,此前审讯环节中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多是在审讯机关诱供、疲劳审讯的情况下作出。
劳荣枝的说法遭到检方反驳,检方认为,法子英和劳荣枝两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包括现场的在案证据跟劳荣枝的供述也是相吻合的,她的翻供言辞存在大量的自我矛盾:
劳荣枝一边辩称被法子英强奸并曾堕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边却又与法子英处处以情侣相称、以夫妻相处,甚至在庭审中还称其为“家人”,而真正的受害者,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
一边极力否认自己和法子英有预谋,一边又说从南昌开始就确定了“仙人跳”方案,而案件中,两人总能不约而同地出现,被害人则一个接一个在出租屋中被绑或者被杀;
一边称自己被法子英殴打、威胁、精神控制,一边又承认两人先后到韶山、宁波、杭州等地游览“祖国大好河山”。
图为劳荣枝案二审现场视频截图。 江西高院供图
出庭检察员总结认为,劳荣枝在二审中的当庭供述矛盾重重、漏洞百出、违背常理。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的,或者其辩解与证据矛盾的,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可以采信。劳荣枝的当庭翻供,没有事实和依据,与在案证据相矛盾,应不予采信。
宣判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案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十分激烈,一共耗时3天。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一审死刑判决。【此前报道>>>死刑!劳荣枝案二审维持原判
图片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澎湃新闻报道,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劳荣枝二哥劳声桥表示,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进行申诉。有参加庭审的记者称,审判长宣读后问劳荣枝需不需要法律援助,劳态度非常嚣张表示“很失望”。
从2020年9月法院受理劳荣枝案,到2022年11月二审终审宣判,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历时两年多。
这起跨世纪复杂大案,从1996年7月首起案发至今,已足足历经了二十六年。

天网恢恢。法子英被执行死刑的二十三年后,劳荣枝最终收到了死刑的终审判决。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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