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00581.SZ)公布,于2022年10月7日,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防城港市财政局及防城港津西已订立协议(该“解除协议”)。
根据该解除协议,投资协议已被解除,而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及防城港市财政局已同意向津西钢铁退还人民币5亿元的土地收购可退还按金以及约人民币1420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按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
(1)人民币1.5亿元须于该解除协议生效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支付;
2)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7月1日前支付;
(3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
(4余款须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
项目的由来与退出过程
01
据了解,2019年9月3日,中国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间接非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就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订立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将就项目授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內的一幅总面积约为7,500亩的土地,惟须待进行招标过程方可作实。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占地约5,000亩,而第二期占地约2,500亩,各期的钢铁年产能约为500万吨。总投资成本(包括土地收购成本估计约为300亿元(约328亿港元,而项目的钢铁年产能估计约为1,000万吨。
02
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发布公告,2021年11月23日,公司间接附属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即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惟须受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
根据企查查信息显示,2021年11月23日,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已经易主,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03
2022年1月27日,防城港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其中提及:我市认真执行产能置换管理规定,指导辖区钢铁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产能置换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产能管控,实行未完善产能置换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停止受理项目其他审批事项。经查,2021年我市没有备案新建钢铁项目,截至目前我市无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也无在建、拟建平板玻璃项目。我市在建的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产业升级技术改造(第二阶段)产能置换手续齐全;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产能指标于2021年8月已按要求全部落实;津西项目已退出我市。
04
2022年3月3日,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布,有关出售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的股本。出售事项已于2022年3月2日完成。紧随于出售事项的完成后,防城港津西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且防城港津西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据了解,津西集团(河北津西钢铁集团)始建于1986年,2009年12月,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总部位于北京,现拥有境内外控股公司近百家,含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3家上市公司,年实现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是集钢铁、非钢、金融三大板块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此次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等机构解除投资协议,也标志着津西钢铁项目正式退出防城港。这对于津西钢铁而言,也或将通过此次调整,不断强化和完善钢铁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津西钢铁也将通过在防城港退出钢铁项目,更为专注的做好现有的发展工作。面向未来,津西也将继续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为实现钢铁行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津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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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文:
撰稿/殷福林
校审/殷福林
编辑/殷福林
信息参考/中国东方集团、防城港人民政府、津西集团,今日钢铁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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