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学术坊系列活动第11期,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韩秀丽教授开展题为《国际投资法中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分析》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磊教授主持,并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作与谈人。
韩秀丽教授认为单边经济制裁引发国际投资法领域的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国际投资法中单边经济制裁的性质、单边经济制裁的争端解决路径、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以及抗辩理由等基本问题。韩秀丽教授介绍了单边经济制裁的概念及主要样态,认为一些投资制裁或与投资有关的单边经济制裁可能构成国际投资法中的投资措施,解决因单边经济制裁引起的争端的主要途径有投资者-国家间仲裁和国家间诉讼等。韩秀丽教授介绍了大量因单边经济制裁产生的争端案例,并认为在不同解决方式下,国际投资法中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标准有相同,也有差异。根据韩教授偶的介绍,对国际投资法中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抗辩主要有国家安全例外抗辩、反措施抗辩、必要性抗辩、不可抗力抗辩、拒绝授意抗辩和具体条款例外抗辩等。其中,必要性抗辩和不可抗力抗辩是习惯国际法下的抗辩,实践中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拒绝授意抗辩和具体条款例外抗辩都是比较具体的抗辩。最后,韩秀丽教授总结认为:在国际投资法中,一些单边经济制裁属于一种投资措施,受制于国际投资法乃至整个国际法义务。目前,相关实践仍不充分,尤其是对于那些本身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单边经济制裁,合法性问题仍不明确,需要国际私法和仲裁实践的检验。
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充分赞赏韩老师的讲座,认为其中不仅包括丰富的理论内容,又包含了大量详实的经济制裁案例。龚教授认为:在经济制裁领域,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单边经济制裁的性质、经济制裁的合法性、联合国制裁在国内的实施等问题。除此之外,龚教授认为单边经济制裁还涉及国家豁免问题。随着国际社会和国家实践的发展,豁免权问题已经不单是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龚教授指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国际与国内的司法实践,运用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层面的理论进行交叉研究。
此外,韩教授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供稿||国际法学院
美工||刘慧
责任编辑||单良
这是国际法人第2546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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