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律师发来对方的银行付款截图,苦笑着说:希望这个结果你还算满意。
我说:将近3年时间,也算尘埃落定了。
写下最后的一篇,算是给记得或不记得这事的读者一个完整的交代。
2020年2月,在被青年大院洗稿,并被他们两次公开发文辱骂造谣后,我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对方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那时我想得很简单,谁对谁错,法律一定会给我个公道。
转眼已是2022年10月,三年来,我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算是完整探究了一回普通人如何穷尽司法的程序——
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注销了,申请追加股东无果,被踢皮球,申请再审立案,再审被驳回,决定重新起诉股东个人……
我拿着一纸胜诉判决却如同废纸,而伤害我侮辱过我的人,却逍遥法外。
戴锦华教授说过一段话:
支撑我走到今天的,是三个字,叫“我不服"。就是不论我沦落到什么地步,心里那个不服,我是不放弃的。
我不服,我明明胜诉了,拿着白纸黑字的法院生效判决,为什么却得不到赔偿和道歉?
对我来说,律师费早已大于判决书上的赔偿额了,但就像秋菊说的一样,“额就不是图那个钱,额就是要个说法。”
我不服,打算再花三年,公司注销了我就重新起诉雷怡南等人。
我也确实想体验一下,法律的尽头是什么。
像我这样不缺钱不缺时间不缺律师的人,尚且被搞得山穷水尽疑无路,那些法律知识和经济基础不如我的人,可想而知维权会有多么艰难。
大概是嫌一直被法院打电话传唤确实烦人,对方终于愿意以和解的方式支付赔偿款,毕竟25000元对他们来说九牛一毛,远远比不上法院传票给他们造成的精神内耗。
至此,也算是一地鸡毛的胜利了吧。
如果只是想知道结果,那么结果就是我告了2年零8个月后,对方终于履行了赔偿金额,但是,依然拒不道歉。
如果想知道为什么我的胜诉判决,无法落地执行,可以继续往下看,一点希望你用不上的经历。
这一切的麻烦,都来自于一个“巧合”
一审的庭审结束后,我已有九成九的胜诉把握,就天天盼着赶紧下判决书,我心里有个预感,他们要注销公司了。
因为之前每一次庭审,他们的律师都是以在机场信号不好,迟到等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本人不出席,每次重新安排开庭都要等半年。
生生把一个非常简单的名誉侵权案,整整拖了两年。
2021年9月1号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整整两个半月,都没有判决消息。
我有点费解,这个案子也并不复杂啊……
2021年11月15日,神奇的事发生了。
青年大院的母公司北京浮光跃金,在工商部门成功注销的当天,法院的判决书也恰好新鲜出炉了。
是的,被诉主体的注销,和判决书的下达,是同一天。
我不敢说这其中有没有猫腻,反正咱普通人也不懂,反正就是“运气”没站在我这边吧。
拿到胜诉就结束了吗?不,无法执行的胜诉判决就是一纸空文。
从此,开始了鬼打墙一样的兜圈子。
我先拿着生效判决,找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说,这个执行你要找一审法院
我又去找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的执行庭说,需要我去工商局档案室调取股东承诺书,才能执行立案。
等我把这些林林总总的档案调出来,申请立案,却三次立案失败,因为执行庭告知,对方的主体已经注销,无法强制执行
我不死心找了律师,想走追加股东(被执行人)程序。但是律师查阅了同类案件卷宗后告知,追加的前提是可以立案,立案的话,公司注销后又没法立案,陷入了死循环
最后,两位律师研究了一番,决定走再审程序
再审成功立案的那天,我还挺高兴的,觉得又有希望了。
开庭之后,这次的判决一点没磨叽,却也再次让我的希望破灭了:
再审被驳回了,法院的理由是,注销时间和判决时间是同一天,不能以此判断判决有误。
浮光跃金公司注销当天,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此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前,浮光跃金公司的主体资格处于存续状态,故无法以主体资格问题认定一审判决对责任主体的认定存在错误。
你看到了他们注销时间的精妙绝伦之处了吗?
哪怕他们早一天注销,再审也会生效,我也能申请强制执行了。
当然判决再次给我画了个饼,“作为生效判决确定的权利人仍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张己方权利的实现”。
How?
我不是没尝试,我几乎穷尽了所有路径,但我拿着这纸胜诉判决依然不知道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我就想要个说法,公司没了就重新起诉个人,不管再难,除非他人没了,否则总有一天能强制执行、限高他吧?
赖皮碰上刺头,也是他们的不幸运。
这时,律师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否能考虑和解。
她说得很中肯,跟我分析了利弊,就算再次起诉依然无法强制对方道歉,现在能让对方履行赔偿,也是一种惩罚了。但她也表示,会尊重我的决定。
我觉得她言之有理,但还是想要个道歉,哪怕微信上假装客气一句都行。
我问律师,他们为什么不肯道歉?
律师说,雷怡南说文章不是他本人写的,他也无权代表其他股东道歉。
文章是雷怡南(笔名易岚)当时手下的员工汪冲(笔名阿冲)写的。但雷怡南是公众号的创始人和管理者,公司的大股东,汪冲以官方身份两次发文辱骂我之后,雷怡南是怎么做的呢?
雷转发到朋友圈,并表扬员工的做法“牛逼”。
辱骂我去世的母亲,凭空造谣对我进行荡妇羞辱的事,汪冲和雷怡南都觉得自己干得挺牛逼挺长脸的。
时至今日,法院的道歉判决依然有效,既然雷怡南不肯道歉也表明了他的理由,那我希望执笔人汪冲能对我表示一句“对不起,我错了”,不算过分吧?
你不能口出恶言,伤害了他人的名誉,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出来混,总要还的,就酱。
详细前情:
我曾经收到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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