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14日消息,从10月15日起,调整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入境人士的健康管理措施:上述人士入境本澳后,按现行要求须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自我健康管理及4天自我健康监测,即”7+3+4”。从10月15日起调整后,取消4天自我健康监测,即变成“7+3”。
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的核酸检测要求,从10月15日起,调整为解除当日(第0天)起按0、1、2、3天要求检测,取消现时第5、7天的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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