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培根法」 外州如何规范?最高法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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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猪肉生产商称加州一项法律会颠覆其行业、提高全国猪肉产品成本的说法,联邦最高法院正在进行权衡。但在11日举行的辩论中,大法官们似乎对培根以外的问题有更大的忧虑。
联邦最高法院11日对具争议性的加州培根法进行辩论。(Getty Images)
加州2018年通过的第12号提案(Proposition 12)要求,在加州销售的猪肉必须来自在至少24平方呎空间内被饲养的母猪所生下的猪只,代表母猪不得被饲养在妊娠定位栏(gestation crate)内。美国农场局联盟(American Farm Bureau Federation)和位于爱阿华州的全国猪肉生产商委员会(National Pork Producers Council)对这项提案提出了告诉。
猪肉生产商表示,虽然加州的猪肉消费量占全国13%,但这些猪肉几乎完全在加州以外的地区生产,主要在中西部和北卡罗莱纳州。此外,绝大部分母猪的饲养条件都不符合加州第12号提案的标准,这项要求将迫使这个年产值260亿元的行业改变饲养方式。
在两个多小时的辩论中,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都问到,是否有其他州的法律对其他州造成影响,以及这些法律后来的命运。
大法官凯根(Elena Kagan)指出其家乡州的一项法律说:我知道纽约州有一项法律规定,如果要进口木材到纽约州,木材必须使用特定杀虫剂,以确保不会有害虫跟着木材进入纽约州。这种法律是否应该被禁止?
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则提出,加州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禁止进口没有要求雇员接种疫苗公司的猪肉,或没有资助性别确认手术公司的猪肉。不过,她同时也担心,如果法院认为加州这项法律不应该被允许,可能会造成其他影响。
巴瑞特说:如此一来,还会有多少法律会因为可能造成影响而失效?法院是否会追究其他许多看起来很普通的法律?
新任大法官杰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对这个问题做出总结时尖锐地说:加州有什么权力控制爱阿华州猪只的居住条件?加州为何不做一些可以减轻他人负担的事,例如隔离进口的爱阿华州猪肉,并在包装上贴上一个大大的标签写着:『这是不道德生产的猪肉。』
据了解,拜登政府已敦促大法官站在猪肉生产商这一边,表示加州第12号提案将全面改变美国猪肉饲养和销售方式,将对州际猪肉市场运作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下级法院站在支持这项提案的加州和动物福利组织这一边,已驳回猪肉生产商提出的诉讼。加州这项法律还未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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