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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园鸣
福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吗?
作者:
米尔顿·弗里德曼
来源:
新闻周刊
,1972年
在《新闻周刊》最近关于贫困问题的一个专栏中,沙那·亚历山大写道:“得到食物、衣服、住处及医疗,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我们的心赞同亚历山大女士的人道主义考虑,但我的头脑却发出警告说:她的表述兼容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一个与自由杜会相一致,而另一个却不相一致。
工作的权利
一种含义是:通过直接的生产或者与他人的自愿合作,每个人都应该可以自由地使用其人力资源来获得食物”衣服、住处及医疗。这一含义是通过自愿合作而组织起来的自由社会的本质所在。
这一含义决非平常,的确,我认为:今天美国社会中存在的艰难与困苦,绝大部分反映了政府对这一权利的干涉。除非你事先得到了政府的职业许可,否则的话,你无法通过当一名管子工、理发师、殡仪业者、律师、医生、牙医来养家糊口,也无法通过进入一系列别种行业来养家糊口。
而职业许可证的发放,通常掌握在你希望进入的那一行业的开业者们手中,他们知道限制对本行业的进入将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
除非你能够说服工会吸收你——而如果你的兄弟、或父亲、或伯父不是该工会的会员的话,要想让工会吸收你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则,你很难得到一份薪酬优厚的工作,如木匠、泥瓦工、电工等。
如果你是一个黑人或穷人——一不论你多么能干——那么情况会尤其困难。如美国医疗协会一样,惟有借助于政府的支持这些工会才能够实行严密的垄断。
如果你是一名黑人少年,而且你的劳务目前仅值每小时1.5美元,那么,即使你愿意接受某项工作,但对于大多数雇主来说,雇用你将是违法的。
按照你的意愿来使用你的能力——唯一的限制是你没有于预别人这样做——是你的基本权利。我所触及的仅是对这一基本权利的现存的种种限制之毛皮。
但这并不是亚历山大女士的含义,她的下一句话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当立法者试图将福利转化为工作福利时……与对这一基本思想的滥用相比,这是一种程度较轻的转变。”
亚历山大女士明显地相信:我与你们都拥有无偿地获得食物、衣服、住房、医疗的“基本人权”。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我拥有这一意义上的获得食物的“权利”,那么必须有人承担提供食物的义务。那么他是谁呢?如果是亚历山大女士,那岂不是将她变成了我的奴隶?将这一“权利”赋予“穷人”并不能起任何作用。
除非这种权利与强迫其他人为亚历山大女士认为有资格得到食物的人提供食物的权力结合起来,否则,他们的“权利”是毫无意义的。
这明显地是不能接受的。但我们也不能仅仅依赖于第一种意义上的“进入的权利”。
充分地保障这一权利,将会极大地减少贫困与匮乏。但还会剩下这样一些人,尽管他们自己毫无过错,但由于出生时的事故、疾病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他们无法挣得我们这些人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最低收入。
我认为,对这种残留的困苦的最好解决办法——尽管大家公认是不完善的——是我们这部分人的自愿行动,来帮助我们那些贫穷的兄弟。
过渡性措施
但是我们的问题要更为严重得多。对第一种意义上的进入权利的限制,以及那些计划不当的福利措施,已经使得成千上万的人们在他们大部分基本需要方面依赖于政府。
允许这种情况继续发展是错误的。
但这种情况已经发展了,而且我们不可能简单地将这一记录一扫而光,我们必须实行过渡性措施,从而在没有对现有福利的受益人造成不合理的困苦的情况下,取消这些福利大杂烩。
这正是30多年来,我一直提倡用负所得税来取代我们现行的一系列所谓的贫困计划的原因。负所得税计划将确保每个人的最低收入,井鼓励受益人进行自助。
我赞成负所得税计划,并不是因为我相信任何人都拥有以别人为代价而衣、食、住的“权利”,而是因为我希望与我的纳税人伙伴们一起来减少贫困,而且我感到有一种特别的冲动要这样做,原因是政府的政策对于使如此之多的公民陷入这种卑下的境地负有责任,他们现在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处境之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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