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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园鸣谢
持不可知论者的休谟积极地影响了建立在圣经基础上的美国秩序与保守主义吗?还是用柯克先生在《美国秩序的根基》中一段话来回答吧。
“像休谟这祥的不可知论者的著作怎么可能在尊崇乔纳森·爱德华兹的美国获得人们的注意呢?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不存在某个同质的美国公众:阅读休谟的一般是有圣公会和自然神论背景的人,而阅读爱德华兹的一般是加尔文主义信徒,而且同时阅读这两者也不一定就相互冲突。爱德华兹捍卫启示和信仰,休谟也以自己的方式这么干。两人都攻击启蒙运动不可一世的理性主义。直到我们当下的时代,美国人继续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同时在政治上继续认同不可知论—这并不是悖论。相反,这是对简单化的方式和狭隘的热情的拒绝。就现今休谟的政治洞见对美国人政治态度的影响而言,它们是有益的潜移默化的力量。”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八十五篇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这么描述大卫·休谟:“一位既纯粹又睿智的著述家”。休谟被美国人阅读的广泛程度远远超过他那个时代的任何其他历史学家,而且还以其他途径施加影响。
大卫·休谟(1711-1776年)
作为休谟的朋友、接待者和信友,本杰明·富兰克林让这位苏格兰哲学家相信美国具有远大的前途,正如美国人喜欢孟德斯鸠将法律视为“关系”的观念,他们一般也欣赏休谟的不可知论现实主义。
虽然休谟是托利党人,并且宣称信奉无神,不过,自然神论者富兰克林称休谟是“一位好基督徒”休谟在他的《道德原则研究》(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中写到“阴郁轻率的狂热分子可能会被历史记上一笔,不过很难在活着的时候被接纳进某种亲密的关系和社交圈,除非是与那些和他同样狂热阴沉的人”。这些话可以适用于 18 世纪的很多哲学家,却永远也不会适用于休谟本人。
如果说有谁能代表18 世纪的思想与品质,那个人就是大卫·休谟。无论如何,休谟确实是最有影响力的现代思想家之一,比贝克莱或霍布斯的影响力都大。
要恰当理解他的思想,读者们需要阅读《人性论》、《人类理解研究》以及《道德原则研究》。在这些作品中,休谟自认为最有价值的是《人类理解研究》,主要的哲学体系都有永恒的价值。
休谟在书中指出,我们的印象、道德和品味是本性 (Nature) 而非理性的产物。休谟讨厌狂热的作为,几乎没有任何强烈的情感。
不过,他支持古旧的事业 (Old Cause) , 反对辉格党立场,支持信仰,反对理性,支持本性,反对人的权利。
休谟的乐趣在于刺破气球,他碰到的最大气球是约翰·洛克,并且在他的《人类理解研究》中全面批驳了他。在 18 世纪前半期,首字母大写的理性也即作为道德和政治指南的纯粹理性据有主导地位,而洛克是这一体系的主要提倡者和阐释者,尽管有人将该体系极端化。
纯粹理性再也没能从休谟的批评中恢复元气。不过,哲学体系在受到致命打击后仍会在公众意识中存留很长时间。
所以,像托马斯·潘恩这样的记者在很长时间后还在为理性时代大声疾呼,而且纯粹理性现在还有崇拜者。
在休谟看来,纯粹理性是非理性的。由于我们在生活经验中获得的知识是零散的,而且必然是不完整的。尚有广大的存在领域是我们根本无法了解的,我们形成判断时不会依据按逻辑排列的经验总和,而是以我们的这些经验诠释普遍的观念。
这些观念源自“印象”。不过印象的源头则不得而知,我们说不清楚它们到底是直接源自对象,还是来自大脑的创造力,或者上帝。
我们在这个世界所学到的东西是通过习俗和不断重复的经验,而非通过纯粹理性学习到的。社会之道并非理性之道,而是人类习俗经验之道,它开始于小型的家庭团体,继而逐渐扩展为国家。
依据纯粹理性的原则干预自发演化而非按逻辑推演而来的重要的社会机制是危险的。休谟在这方面与孟德斯鸠的观点一致。
理性仅仅揭示了这样一个宇宙:其中的神秘力量对人类的善恶毫不在意。休谟鼎力支持的人类道德就是顺服于已经长期认可的是非规则。
休谟说,这种温和的不可知论是基督教、道德和已有社会机制唯一有效的保护。遵循本性而非虚无飘渺的理性而行,理解人性,并以此为指南
我们无法知道得更多,因为我们的智力很有限。“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人类都非常相似,就此而言,历史给我们的启示没有什么新意或意义,历史的主要功能仅仅在挖掘恒定且普遍的人性原则 。”
休谟的论证逻辑富有技巧和力量,而且带有优雅善意的幽默。在18世纪中叶之后,休谟作品以及其他知识分子类似思考所产生的普遍影响力开始改变舆论环境。他以自己的常情常理击毁了孟德斯鸠曾强烈怀疑过的社会契约论。
的确,在休谟去世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还持续影响了很长时间,尤其是在杰斐逊派人士和他们的后裔之中。
1762年,让·雅克·卢梭出版了他的革命性的《社会契约论》,完全无视他曾经的朋友和东道主大卫·休谟的主张。
休谟曾一直以仁慈待卢梭,不过,那位法国人的怪癖最终让这位机敏的苏格兰人认定他不过就是个疯子,一位阴郁、轻率的狂热分子。
大卫·休谟《人性论》英文版 
休谟在他的《人性论》和《道德原则研究》中从理论上击败了契约论。实际上,美国宪法的理论框架不是洛克的契约论,更不是卢梭的契约论。
1787 年,新生的美国的各州要经过制宪会议的努力建立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一个更完美的联邦”。然而,那一全国性政治协议的基础要比洛克或霍布斯的契约论更加现实可行。
休谟与孟德斯鸠、布莱克·斯通、柏克一道,帮助人们更清楚地理解了被统治者同意的含义。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中确实能找到契约的想法,不过,这一想法与希伯来人的圣约观的联系,比与霍布斯或洛克的理论的联系更紧密。
休谟虽然给予18世纪的流行理论毁灭性的抨击,却不喜欢搞新花样,他希望保留住他那个时代安静平和的英国社会。他不希望改变当时已确立的道德观念,或伤害大众的宗教信仰,或大幅变动社会体制。
休谟说,地方治安官员恰当地将各种各样的革命者与一般的抢劫犯归为一类。他还说过,新颖的抽象观念如果局限于教室或咖啡馆,可能没有妨碍,不过,它们一旦被通俗化,就可能像燃烧弹一样突然爆炸,造成灾难性后果。他质问到:“为何要触动到处散播麻烦的那些人性角落? ”
哲学家们对抽象理性或先验体系以及无益教诲的痴迷通常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如果存在着对社会有害的真理,那它们也会滑向谬误,因为谬误是有益的。”
与宗教热情一样,对哲学的热爱会造成这种问题:尽管它意在移风易俗和消除罪恶,可是,由于欠缺慎重,其效果可能仅限于造成一种不可阻挡的倾向,并使得人们以更坚定的决心在观念上认同某一立场。而由于人性的偏见和惯性,这种立场已经招来过多的支持。
休谟和孟德斯鸠一样不喜欢革命思想和口号。不过,长远来看,休谟的观念带来了革命性后果。
对他那个时代而言,让绅士和像休谟那样的学者确定品味和道德准则就足够了,他们的认可会让大众大规模地效仿。但是,如果绅士和学者不再为社会确定基调,道德前景就有了问题。
鉴于大卫·休谟鄙视所有粗俗的东西,他很可能会对 20世纪感到不适应。然而,我们的时代是部分的由休谟造成的。
法国的达朗贝尔(d'Alembert) 和杜尔哥 (Turgot) 是休谟的密友,他们极力推崇理性化和中央集权以及激进的社会改革和民主,最终收获了革命的风暴。休谟的同乡亚当·斯密成为他的追随者。斯密是新兴的工商秩序的理论家。
1776年,也即《国富论》和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休谟长眠在卡尔顿山上的坟墓中。他在遗嘱中留下一笔钱,用于修缮纳恩维尔(Ninewells) 附近的一座桥。
遗嘱明确规定,修缮工程一定不能损害他曾多年喜爱的一所迷人的旧矿场的外观。不管他如何刻薄,最终,休谟会维护古老的习俗、规范、旧景观和方式,以及高尚的品味。作为虚幻时尚的冷嘲热讽的批评者以及率真学术的典范,休谟具有长久的影响力。
带有托利党人偏见的休谟是怎么在认同辉格党主张的美国获得大量追随者的?其中一个缘由是,他真把美国当回事。休谟的政府理论会在起草美国宪法时发挥作用,其中,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者詹姆斯·麦迪逊。
正如厄文·布兰特所说:“大卫·休谟明白,社会冲突比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要复杂无数倍。于是,这样的想法就产生了:稳定可能要靠以阶层对抗阶层、以利益对抗利益来实现。因此,一个大型共和国应该比一个小型共和国更加稳定,尽管前者更难被组织起来。
麦迪逊和其他美国人认为休谟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的常识感不受神秘化、鄙陋的谬误和狂热信条的困扰,以及他将政治当作可能的艺术的杰出实践能力。
大卫·休谟虽然非常富有成效地批评过抽象理性,自已显然也是理性的。休谟还以历史学家的成就对美国思想发挥影响。
休谟出版于1754到1761年之间的几本著作赋予英格兰历史以其之前缺少的那种意义和戏剧性。休谟有源于想象力的智慧,而反对他的那些同时代历史学家们则没有。
像休谟这祥的不可知论者的著作怎么可能在尊崇乔纳森·爱德华兹的美国获得人们的注意呢?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不存在某个同质的美国公众:阅读休谟的一般是有圣公会和自然神论背景的人,而阅读爱德华兹的一般是加尔文主义信徒,而且同时阅读这两者也不一定就相互冲突。
爱德华兹捍卫启示和信仰,休谟也以自己的方式这么干。两人都攻击法兰西启蒙运动不可一世的理性主义。直到我们当下的时代,美国人继续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同时在政治上继续认同不可知论,这并不是悖论。
相反,这是对简单化的方式和狭隘的热情的拒绝。就现今休谟的政治洞见对美国人政治态度的影响而言,它们是有益的潜移默化的力量。
节选自柯克:《美国秩序的根基》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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