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最近系统地提出与论证了“使用权中心论”。在《使用权中心论:经济学产权基础的颠覆和重构》《使用权的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视域转换和理论创新》等文章中,提出和论证了使用权中心论,试图颠覆和重构现行以所有权中心论为特征的经济学的产权基础。这代表着数字时代经济学的一种重要转向,也是中国经济学独立思考的最新成果。
然而,也有一种意见认为,使用权中心论意味着从日心说向地心说的倒退。这种意见值得商榷。本文从数字经济学价值论角度,特别是具体价值与抽象价值关系角度立论,支持“使用权中心论”,认为它是经济学的进步,而不是倒退。
一、问题由来:数据时代产权制度引发“地心说”与“日心说”的争议
众所周知,在经济学中,具体价值指使用价值,抽象价值是交换价值。对应权利方面,使用价值对应的是使用权,抽象价值对应的是所有权。工业时代的产权历来以所有权为中心,现代经济学是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理论;而数据时代的产权一旦转向以使用权为中心,势必要求构建以使用权为中心的经济学。一些转不过弯来的传统经济学家,会认为以使用权为中心的理论是“地心说”,来自农业实践,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理论是“日心说”,来自工业实践。映射到价值理论上,从具体到抽象(如斯密发现交换价值),是从地心说向日心说的转向,而从抽象到具体,在他们看来是从日心说向地心说的“倒退”。担心在政策上转向以使用权为中心,会造成理论上从“日心说”向“地心说”的倒退(以下称“倒退论”)。
数字经济学作为一种面向生态的经济学的总的标志性特征,体现在“具体-抽象-更高的具体”这样的价值框架中。将这种价值框架套在权利框架上,正是“使用权-所有权-更高使用权”这样一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框架。正如张曙光先生等指出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相互关系发展史呈现出典型的’正-反-合’三段论式发展,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演化过程”。
在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变的历史阶段建立数字经济学,具有鲜明的批判性。这种批判性是信息革命与生俱来的禀性,革命结果可能是扬弃,但革命的过程一定伴随对旧事物的否定。数字经济学的价值论,首先需要提出一个批判与否定工业价值论的纲领。数字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在此共享同一个纲领。这就是,把工业经济的价值本体高度概括为抽象价值,认为抽象走向极端,将带来——“错置具体性”——这样一种反人本、反生态的弊端,正是在克服工业化这一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的过程中,产生了数字经济乃至生态文明兴起的正当性。数字经济与生态文明将以更高的具体价值来扬弃抽象价值,复归自然与社会的生态协调性。相应的产权理论变化,就是要达到使用权中心论这一合题阶段。
我们完全不认同倒退论的说法。倒退论不理解以使用权为中心强调的具体价值,不是物的具体价值(使用价值),而是更高的具体价值,是人的创造性价值。因为正如张曙光先生等指出的,“使用是具有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行为”。
更高的具体价值或更高的使用权中的“更高”表现在,不是要回到自然经济中的生态,或农业经济中的权利关系,而是要在数字化这一更高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水平上,回到自然与人的可持续发展。举例来说,用数字化的波音飞机代码实现数字孪生,它是生态的,但却不是退回农业生产方式(所谓回到地心说),而是进步到一种比工业化更高的生产方式。再如,组织进化到生态链群,也不是在向家庭倒退,而是进步到一种可以更好利用外部性资源的生态网络。再者,如张曙光先生等所说的,“使用权中心论是指劳动雇佣资本,设计者雇佣设备并支付设备所有者合理固定要素报酬,使用者作为理性决策主体,获得绝大部分剩余经济价值” 。
倒退论混淆了正反合公式中从反题(抽象)倒退回正题(具体),与从反题(抽象)前进到合题(更高的具体)的区别。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1985年,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了一部科幻电影,名字叫《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此后,人们就把“过去-现在-未来”这一否定之否定公式中,从现在前进到未来,称为“回到”(“倒退”回)未来。之所以用Back这个词,是因为否定之否定具有隔代遗传性。道理很简单,一个事物否定两次,就负负为正了。作为正题的具体,被否定两次后,变成更高的具体,这是毫不奇怪的,不代表真的倒退,如果非说Back,也只能说是回到未来。离开日心说是确切的,但不是回到地心说,而是离开以太阳为宇宙中心的狭隘观念,进展到把太阳置于更广阔的宇宙之中。
二、以使用权为中心,其价值基础在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1.经济学基本范式从理性向生态的转变
人们进入数字文明,但凡认为这是一场革命,而不是改良,首先应想到的,就是寻找理性的反义词,来作为变革经济学的杠杆与支点。但理性的反义词并不是非理性,而是生态。生态与理性在哪里是相反的呢?就在于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上。
最先指出这一点的,是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他认为现代经济学作为一种反生态的理论,在学科内核中存在着“错置具体性谬误”(因抽象走向极端而脱离具体)。达利与柯布的《21世纪生态经济学》,将这一判断作为整个生态经济学价值论的核心纲领。
首先,凡理性的价值,一定是抽象的价值;凡生态的价值,一定是具体的价值。凡是理性占据绝对主导的地方,往往就是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被低估、甚至破坏的地方,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被排斥的地方。
人们有时用生态理性来概括理性的反义词,但这时的理性,已不再是作为工业化思想基础的启蒙运动本义中的理性,而更接近东方的理性概念。如作为笛卡尔理性反义词的朱熹理性。笛卡尔理性与朱熹理性相反在于,前者是心物二元(天人对立)的,后者是心物一元(天人合一)的。心物一元在古代汉语中称为“诚”,如不诚无物,是农业文明中一种排斥机械化理念的初级的生态观。当人类完成工业化后,作为对工业化破坏生态的反动与矫正,数字经济与生态经济在“更高的具体价值”这一点上达成了同盟。
其次,理性这个概念,带有“反生态”的内涵,是生态的反义概念,还表现在对外部性经济不经济的判断上。反生态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排斥外部性(认为外部性不经济)。达利与柯布明确认识到这一点:“当从现实中抽象掉的因素在经验中变得越来越明显时,其存在就通过‘外部性’这个概念得到承认。”“外部性这个概念确实表明人们认识到了具体经验中被忽略的方面。”(赫尔曼.E.达利、小约翰.B.柯布:21世纪生态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5:37) 通过交换价值这种抽象对真实生态进行价值抽离,积极作用明显,但消极作用也突出,后者表现在把难以交换的外部性(如合作)排除在市场之外(科斯原理)。今天的数据基础制度强调使用权,还有充分顺应数据具有外部经济性(技术与资产的“通用”性)这一原因在里边,把遗漏在生态中的外部性资源经济地利用起来。这是倒退论者不会想到的。容纳外部性经济这一观念,使数字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在共同体、合作共赢上,达成第二个结盟。这时的生态,已无关乎环保、低碳,而主要指社会生态,是制度视角的生态。
2.提出《国富论》的反命题:“错置具体性的谬误”
以使用权为中心背后的价值论基础,是复归具体价值。最先是由生态经济学成体系地作为经济学核心问题提出来的。生态经济学提出的命题称为“错置的具体性”悖论,提出了《国富论》的反命题。
把《国富论》浓缩为一个词,就是抽象价值。这是所有权中心论的价值基础。亚当·斯密用抽象价值这个“战略核武器”,摧毁了重农学派堡垒的核心——具体价值。而生态经济学则希望用更高的具体价值,革命性地改写以抽象价值为核心的现代经济学。对应的产权理论的变革,就是张曙光等人在世界范围首倡的使用权的制度经济学,将制度经济学推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错置具体性的谬误”,是生态哲学家怀特海对现代经济学存在的根本局限的总的诊断。“错置具体性的谬误”是指:“当思考现实实有(actual entity)时,仅仅因为这个现实实有能够作为某些范畴的思想例证,就忽视了其中所包含的抽象程度。”(赫尔曼·E.达利、小约翰·B.柯布:21世纪生态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5:36) 意思是,现实的规律,总是从具体到抽象,但一旦抽象过度,脱离了具体,理论就会脱离现实。怀特海认为现代经济学就是如此,他评价现代经济学:“它把人们固定在了一套抽象的体系上,而这些抽象对现代思想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它使工业变得非人性化。”(转自赫尔曼·E.达利、小约翰·B·柯布:21世纪生态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5:35)。“理性-人性”在此构成了一对矛盾,从中产生了现代经济学的“原罪”,如罗根所说:“标准的经济学的原罪即犯了错置具体性的谬误。”(转自赫尔曼·E·达利、小约翰·B·柯布:21世纪生态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5:36) 
达利与柯布指出:“经济学当中,错置具体性谬误的经典例证也许就是‘货币崇拜’,它体现于把交换价值的量度和抽象符号——金钱——的特性,应用于具体的使用价值——商品——本身。”(赫尔曼·E·达利、小约翰·B·柯布:21世纪生态经济学[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5:37)错置具体性的谬误,一般在政治经济学中,称为“异化”,分为人的异化与劳动异化,是指手段与目的的背离(为了手段而忘记目的)。在这里,手段指工具理性,它是抽象的;目的指人性(意义),它是具体的。而从错置具体性谬误中解脱出来,是为了恢复人的创造性,是在为大众创新树立合法性。
如何才能避免经济学的“错置具体性谬误”(异化)呢?生态经济学提出“回到具体”这一主张。它直接来源于怀特海所说“重回具体以找寻灵感”。回到具体,在价值论上,就要回到更高的使用价值;在产权上,就是回到更高的使用权。
三、以使用权为中心具有的批判性与颠覆性
以使用权为中心,本质在于在产权上“回到具体”。使用权中心论颠覆和重构了现行以所有权中心论为特征的经济学的产权基础,所有权中心向使用权中心的转变是经济学产权基础的颠覆与革命。
张曙光等人的贡献是建立起使用权的制度经济学,而使用权中心论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很远之前,不算重农学派,在工业化时期具有这种倾向的经济学家就有许多。例如斯密、边沁、穆勒等,认为由所有权构成的对使用的垄断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些特权和传统阻碍了财产实现其最有效的利用价值”,将更高效率的使用者排除在外。比如杰文斯就认为:“产权只是垄断的另一个名称”。瓦尔拉斯干脆认为,“宣布土地个人所有权……意味着……阻止土地被社会最有效地利用,这样压制了自由竞争的有益影响”(转引自埃比克·A·波斯纳、E·格伦·韦尔:激进市场:战胜不平等经济与停滞的经济模式[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33)。亨利·乔治的理论是典型的使用权中心论(受他影响,孙中山的产权主张也可归在同一类中)。在当代,有多位诺贝奖获得者是亨利.乔治使用权中心论的追随者,例如,波斯纳与格伦·韦尔就主张悬置拥有权(建立“无产权的市场”),让使用权竞争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机制设计(埃比克·A·波斯纳、E.格伦·韦尔:激进市场:战胜不平等经济与停滞的经济模式[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33、41)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使用权中心论,都以科斯理论为批判靶子。这毫不奇怪,因为科斯是典型的所有权中心论。张曙光等指出:“科斯定理成立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所有权中心范式下才能够成立,如果经济发展导致所有权中心转变为使用权中心,那么科斯定理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结论就会被颠覆。”张曙光等人精辟地指出了科斯的问题在于:产权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打开了企业和市场的“黑箱”,却重置了产权的“黑箱”;忽视了剩余经济价值在产权内部主体之间分配的问题。与之相反,“使用权中心论是指产权束内使用权占主导地位,表现为使用者逐渐获得更多的剩余经济价值分成”。
张曙光教授的理论形成于工业时代,却能超越工业时代包括他的同龄人,在于他认识到:“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和新经济的发展,要素稀缺性、信息完备性和关系普遍生了变化,使用权重新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与数字经济的实践观察是完全一致的。
在数字经济学内部,平台经济理论同样把科斯树立为靶子,原因在于外部性问题上立场相反。埃文斯给双边市场下定义就直接针对科斯定理:“市场是双边的必要条件是科斯定理并不适用于双方之间的交易。”(戴维·S·埃文斯:平台经济学:多边平台产业论文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5-6)。梯若尔明确认为,“在科斯研究的世界里,市场是单边性的”;“基于科斯定理,而不区分市场的单边性与双边性问题,对价格结构问题进行商业和公共政策方面的讨论是误入歧途的”(让·梯若尔:创新、竞争与平台经济[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80)。这种误入歧途,在最近十年,会给数字经济带来20万亿元至60万亿元的损失。
四、以使用权为中心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建立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特点是从以往的以所有权为中心,演进为以使用权为中心。在对数据基础制度的内部讨论中,人们接近达成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共识。原因是,当前阻碍数据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对数据拥有而不使用,不仅自己不利用,也不让别人利用,或为别人利用设置过高产权门槛,导致数据的垄断者广泛存在“占着茅坑不拉屎”现象。为了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使用,需要构建“使用而非拥有”类型的产权制度,通过激励使用以激活价值。
以使用权为中心,不仅是发展的需要,也是改革的需要。当前数据基础制度高扬三权分置的旗帜,其实是对农村改革三权分置的隔代遗传,因此也是改革的隔代遗传。三权分置的基础,就是“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再从使用权中,分离出直接使用权(亲自使用的权利)与间接使用权(使用权的流转权)。我们过去可以不问土地归谁所有,可以把闲置的资源配置给效率更高的使用者;将来,我们也可以悬置数据归谁所有(意即不改变数据所有权),而是重点引入使用权竞争,谁能把闲置数据利用得更充分,就让谁去使用并令其分享剩余。市场经济的神髓,是资源充分利用,而不是资源充分拥有。因为拥有(所有权)毕竟只是手段,利用才是目的。
在经济学中发生的产权重心从所有权向使用权的转变,其更为宏大的时代背景在于,人类基本理念正从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工业化)时代的“理性”向新时代(信息化时代)的“生态”转变,背后是从工业文明(理性个人文明)向生态文明(共同体文明)的转变。
(文/奇平)
TEL:010-65283855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