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炮制的冤案,却被拿来邀功领赏!
最近收到太多的冤案求助,有的是申诉多年的家属打来电话,有的是服刑完的当事人寄来的材料,有的是狱中的服刑人员手写的信件,更多的则是各种短信、微信、邮件。多的时候我每天要接几十个电话,大多数人开头第一句就是:“吴律师,我可找到你了!”可是,大多数案件,我都爱莫能助。有的历时久远,错过了最佳时机,申诉之路漫漫,有的因案致贫,已经家徒四壁,有的长年申诉上访,已经精神不太正常。
而下面这个案件的家属,确切地说,是冤案服刑人的堂弟,却把事情梳理得比较清楚,而且求助之心也很诚恳。我与赵律师已经接下该案的申诉。下面是他写的材料,他尝试着以公众号的方式发给我,本公号予以转载。
2006年1月6日晚,王胜杀人后把并不知情的李伟骗到案发现场。在王胜的威胁下,李伟被迫帮王胜运尸。
时年23岁的李伟,被指控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李伟被判处死缓。
央视新闻:2006年1月7日,河北兴隆发现一具烧焦的男尸,尸体多处刀伤,根据现场血迹判断,被害人到达现场时已经死亡。与此同时,一公里之外,发现一辆焚毁的汽车,从车里发现一本驾驶证,警方确认被害人为天津某公司总经理樊某。
2006年1月8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王胜,4月18日,另一名嫌疑人李伟落网。
李伟自述说:在侦查审讯期间,为了得到他们所说的领导要求限期破案的目的,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用各种手段逼我承认杀人,
电棍电击我的头、手、脚、生殖器,电伤遍及全身;塑料袋蒙头,捏睾丸,牙签扎手指甲,用球棍击打戴头盔的头部;把我衣服脱光然后吊起来,简直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当时我被他们折磨的晕头转向,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如果我不按照他们编造的情况供述,也许我活不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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