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要调取档案?
最常见的有3种。
1)有被拒签记录的人,想知道自己被拒签的原因,以便于提高第二次申请的记录。
2)最常见的一种是之前提交过非移民签证
例如:申请B2 旅行签证来美国,为了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未婚写成已婚,国内没有小孩,写成有小孩。后来办理绿卡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因为移民局会会看到您当时申请B2签证的所有信息,如果现在申请信息不一致,可能会存在移民欺诈的问题。每个客户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可以咨询我们律所。
3)   EB5客户,这也是找我们律所咨询的很多的客户,很多大陆申请人,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提交了什么申请资料,甚至不认识当时给自己申请的律师。
由于目前EB5排期漫长,区域中心出了问题,很多客户想调取当时的档案,想知道自己当初到底投了哪个项目,是否真的和中介说的一致。
2.在哪里提交?
这取决于您请求的记录类型。
1) 签证记录:
 • 签证拒签
 • 非移民签证记录
 • 移民签证记录
联系:
信息项目和服务办公室A/GIS/IPS
 2201 C Street N.W., Suite B266 Washington, D.C. 20520-0000
传真: (202) 485-1669
方法:邮寄或传真
2) 签证记录:5
 • 信件往/自NVC
 • 申请人提交的民事文件副本
联系:
国家签证中心
 Attention: Written Correspondence 32 Rochester Avenue
 Portsmouth, NH 03801-2909
 方法:邮寄
3.该如何提交?
1)在美国国务院下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并没有特定的表格。请求可以用有信头的私人信件提出,并且必须在信封或主题栏上注明“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Privacy Act Request”。申请应包括下列资料:
  • 档案里面申请人的全名和任何别名
  • 档案里面申请人当前的邮寄地址
  • 档案里面申请人的出生日期 (月/日/年) 和出生地 (城市, 州/国家)
2)如果您需要调的档案是非移民签证,那么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申请该非移民签证的时间点;当时提交该申请的地址,比如说当时面签是在北京还是武汉,哪个领事馆;申请的签证类型。
3)如果您要调取的是移民签证记录,那么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全名(及任何别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申请该非移民签证的时间点;当时提交该申请的地址;移民签证申请的收据号或案件号(Receipt Number or Case Number)
4) 如果要求提供个人记录,尽可能详细地写下您要找的信息,以便帮助我们查找信息,包括:
出具或接收该档案的机关或领事馆;现居地址和电话号码;您现在是哪国公民;有利于帮助找到您的档案的其它有用的信息。
5)如果是您本人申请调取档案,必须向我们提供您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可以证明您身份的信息。
如果是您的律师或者第三方帮您调取您的档案信息,则需要证明您已经获得了当事人的授权。
调取档案信息,您需要: 
a.提交DS-4240表格: 填写完整的表格将作为身份证明和第三方授权。
注意:如果您是自己为自己调取档案信息,你不需要填写DS-4240表格中的“第三方授权”一栏。
b.公证签名,或如果使用公证人, 你的申请须有你的签名及公证人的签名及盖章,并须在申请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提出。
c.一份签有“伪证罪将受到处罚”的声明。
本声明应在提出要求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并注明日期。
声明必须包含以下文字:“我声明, 证明, 核实或陈述,根据美国法律, 在做伪证的处罚下,上述内容是真实和正确的”。
I declare, certify, verify orstate,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that the foregoing is true and correct.
6)因为调取档案的时间可能需要数月,时间相对比较长,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想申请加急该如何做?
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可以加急,申请必须证明有“迫切需要”,最常用的理由是:对个人生命或人身安全的紧迫威胁;
如果你在寻找加快《信息自由法》的申请,你必须包括一份声明,说明你的请求应该被加快申请的原因,并证明所述的理由在该人所知和所相信的范围内是真实和正确的。
7)提交申请要求的费用是多少?
除商业申请外,前100页复制和2小时搜寻时间是免费的。在前100页之后,每页收费$.05。当您提出调取档案的申请的时候,可能收取高达25美元,而无须通知。
你必须同意付款否则美国国务院不会公布这些记录。因此,你必须在说明信中注明你同意支付查找和复制所需文件的合理费用。
8)    怎样查看请求的状态?
确认收到先前提出的请求、申诉或状态查询,请联系《信息自由法》请求者服务中心通过
如果您需要调取档案信息,欢迎联系我们律所,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具体建议。
本文由言信律师事务所The Law Office of Attorney Peng提供,仅供教育和交流之用,不作为具体的法律建议。欢迎来电来信询问详情。
电话: +1 908-656-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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