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是新中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成立国际法学术研究和教学的机构之一。华东政法大学于1981年设立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点,1985年建立国际法系。1996年,我校国际法专业获批成为司法部重点学科;1998年,我校国际法专业设立法学博士点。
      学院以法科一流的学校办学目标为指引,致力于打造国家法学教育的重要堡垒和高端基地,以丰富的学科内涵、优秀的学科师资、优质的学科平台、优良的学科能效为“法治中国”建设培植先进的法治文化,培养杰出的法律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服务社会各方智力需求。学院设有两个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一个博士学位点:国际法学。
      学院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教研室及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一个教学科研机构,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军事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一带一路”与法律外交研究院等10余个研究机构,国际争端解决实验室、国际法综合实验室二个实验室以及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俱乐部、青年国际法沙龙等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与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合作建立起了“全球金融治理与法制研究院”。
      学院常年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包括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替代性纠纷解决模拟竞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模拟竞赛、CASC杯国际空间模拟法庭竞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法庭竞赛、“Moot上海”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竞赛、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等各类竞赛,屡获佳绩,并多次获得冠军,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赛。
      现将招收2023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如下:
01
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
02
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03
申请对象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查询网址各类外语等级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04
招生名额
      除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接收名额按不超过《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人数的45%拟定。学院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
05
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时间现定为9月13日16时至9月24日18时。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学院第一轮推免生复试报名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9月22日24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06
选拔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二)复试由学院组织,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三)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学院第一轮推免生复试时间:9月25日(星期日)9:00起,地点:线上复试;第二轮复试将视报名、拟录取等情况决定。若错过我院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四)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07
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
08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207 1928/ 5709 0345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2年9月20日
供稿||国际法学院
美工||胡依玟
责任编辑||单良
这是国际法人第2495条推送。
请为我们点赞!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