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董鑫 
日前,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海西州委原常委、原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原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彦国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原党委书记雷丙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 原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原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木里煤田管理局原局长李永平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 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超标准用车问题。
  • 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宝元违规接受礼金问题。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梁彦国、李永平和曹大岭此前均涉及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
对非法开采负主要领导责任
2020年8月4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一文。文章披露,青海省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存在大规模、破坏性的煤矿露天非法开采问题、
问题曝光次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省纪委监委调查组,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2020年8月9日,青海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相关情况。
通报指出,梁彦国(正厅级)与李永平(副厅级)对兴青公司非法开采问题,在监管上失职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青海省委研究决定,免去二人所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在青海木里煤矿非法开采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梁彦国和李永平成为了首批被免厅级干部。
通报4天之后,也就是当年的8月13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李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他也是木里煤矿非法开采问题曝光后,首个被纪委监委通报落马的官员。
当年10月,时任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担任木里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曹大岭与未取得采矿权证的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达生产任务,并违规向该公司发放煤炭销售运输通行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给上级主管领导送礼金
近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的最新通报,曝光了三人违纪违法的诸多细节:
  • 2018年3月,梁彦国为女儿举办婚礼,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0万元;上级主管领导父亲去世,送去礼金2万元。梁彦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2017年至2020年,李永平先后收受某公司副总经理马某某兄弟二人茅台酒7箱、某公司项目经理许某某茅台酒2箱;春节拜年送给上级主管领导礼金14万元。
  • 2013年至2018年,曹大岭多次接受甘肃某公司法人尹某、青海某公司法人陈某某等人在西宁等地宴请;在已为其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安排子公司以业务用车名义购买一辆价值148万元的丰田越野车供其使用。
其中,梁彦国和李永平均的通报中,都存在给上级领导送礼金的问题。
谁是他们的上级领导?
在李永平和梁彦国被查后不到一个月,2020年9月6日,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主动投案。
三人曾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共事。
文国栋于2015年7月出任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梁彦国于2018年3月任海西州委常委,并于2020年6月兼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李永平于2017年3月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
利益共同体
公开报道显示,在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案中,同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文国栋、梁彦国和李永平分别扮演了不同“角色”。
央视在2021年1月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披露,2015年7月,文国栋调任海西州委书记,正值兴青公司以边坡治理为名开始非法采煤。
兴青公司并没有采矿许可证,其控制人马少伟与文国栋关系密切。在文国栋的庇护下,兴青公司从2007年以来非法采煤1195万吨。
△马少伟(左)和文国栋
2017年,李永平新任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因为不了解兴青公司背景,曾一度叫停非法开采。马少伟立即找到文国栋,请他出面约木里煤田管理局、柴达木试验区管委会多名相关领导参加饭局,帮他扫除障碍。
文国栋主动出面约饭局为马少伟站台,并表示让兴青公司重新上报优化治理方案,还多次催促相关领导干部,对这一方案要加快研究通过。实际上,这个所谓“优化治理”方案是进一步扩大了非法开采规模。
此前叫停开采的李永平见风转舵,转而开始收受马少伟贿赂。时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的梁彦国等10多人也都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为非法采煤提供保护。
2022年1月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梁彦国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 梁彦国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1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梁彦国进行了辩解和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3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文国栋受贿案。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文国栋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1万余元。对文国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022年8月5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永平滥用职权、受贿上诉一案。
一审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0年,李永平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0.44万元。法院依法认定,李永平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宣判后,李永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过程中,围绕本案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是否具有索贿情节以及原判量刑是否过重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辩论结束后,李永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果择日宣判。
资料 | 青海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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