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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强制使用入境小程序
arrive Can

可能违法

应用程序ArriveCAN可能违法

曾几何时,加拿大人已经沦落到这步田地:如果不完整填写一份表格,就不能自由进入自己的国家,而且这份表格目前根本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
政府无权要求
更糟糕的是,如果不提交政府本无权要求的私人医疗信息,加拿大国民会在自己国家的边境上被罚款和被威胁。
虽然有些人会嘲笑“医疗暴政”这个词,但用这个词来概况形容当今加拿大政府恰如其分,这个政府拒绝遵守它自己制定的法律,甚至拒绝遵守《权利和自由宪章》赋予我们的迁移权利。
强制使用ArriveCAN应用程序本身就存在诸多疑问,而现在紧急状态命令已经解除,再继续使用这个应用程序就更没道理了。
但我们的政府仍然坚持要维系一种准紧急状态,以便有借口继续这项已经失败的且很可能非法的试验。
监测手段
ArriveCAN是加拿大为响应世卫组织宣布Covid-19为全球大流行病而推出的人员流动监测手段。这个应用程序的“隐私声明”明确指出它收集个人信息的依据是《隐私法》。
虽然政府官员和边境工作人员把这个应用程序当作强制性措施执行,但事实是这个应用程序应当仅限于《紧急状态令》和《检疫法》所规定的情况下使用。
在没有启动紧急权力的情况下,我认为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拒绝遵守该应用程序的行为提出指控。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加拿大国民在入境时才需要披露他们的医疗状态:
1. 即当政府启动了紧急状态令要求个人必须披露私人医疗信息时;
2. 或者根据《检疫法》第19条第1款,只有在可以合理推断或很有可能“旅行者已经或者可能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感染了病媒,
3.或近期内已经或可能近距离接触过传染病患者”时,才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健康评估信息。
检疫法14条
另外,根据《检疫法》第14条第1款,政府不得要求旅行者接受任何涉及“使用任何器具或其他异物侵入旅行者体内”的检查。根据这一定义,对旅行者入境时所要求的健康评估应该主要是针对现有症状的。
该应用程序最让人担心的一点是你在里面填写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国际卫生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共享:
您的个人信息可能被披露给为加拿大公共卫生署、加拿大公共服务部以及下列实体工作的人员:其他政府机构以及省、地区、市政府或国际卫生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注意黑体字)
要知道我们的政府已经加入了世界经济论坛的“已知旅客电子身份计划(KTDI)”,这个计划究竟会向什么方向发展、特鲁多已经和世界经济论坛以及其他国际机构共享了哪些信息,这些都是让很多加拿大人忧心忡忡的地方。
结论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坚持要求立即废止ArriveCAN应用程序。
首先,《检疫法》所规定的可强制使用这种应用程序的可衡量的紧急状态并不存在。
其次,加拿大人向边境执法人员出示有效护照后就能进入自己的国家,这是宪法赋予加拿大人的权利。任何对于此项权利的干涉行为都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支持。仅仅说“有助于如何如何”不能成其为理由。
第三,加拿大政府尚未能够充分告知民众 “已知旅客电子身份计划”的具体信息、 ArriveCAN应用程序如何与该计划相关联以及政府同哪些国际机构和组织共享了加拿大国民的信息等等。
最后,政府对没有下载使用该应用程序的公民进行罚款,这很可能属于没有法律形式和效力支持的骚扰行为。我翻遍案例也找不出一个法庭根据《防疫法》判决一名健康人士有罪的先例来。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不在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政府根据《防疫法》或《违禁行为法》坚持推行全国性检疫政策,这种先例更是前所未有。
如果政府继续强制使用ArriveCAN应用程序并且向违反这一条的国民收取罚款,只会加重他们的霸凌和骚扰罪行。
该应用程序的隐私声明已经清楚表明只有在紧急状态下才能强制使用它。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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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让我再次重申,我们现在并没有在紧急状态下。所以强制使用这个应用程序是对我们的自由和宪法权利的侵犯。
《检疫法》第4条声明,启动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采取全面措施保护公众。那么,支持采取这些全面措施以及使用这个应用程序的数据在哪里呢?
我发起了一项请愿,要求政府终止这项试验,尊重本国国民的隐私和权利,停止他们的医疗暴政。
请你支持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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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丨岳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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