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一篇小作文就定罪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01 
朱军性骚扰案二审宣判后,
这段时间,
我观察了一下网民的反应:
大部分网民,
都选择了支持朱军。
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标志着靠一篇小作文就定人罪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02 
4年之前,
弦子在微博上发文,
状告朱军性骚扰的时候,
跟大部分吃瓜群众一样,
我也是弦子的积极支持者,
我不仅转发了弦子的控诉,
还写文章讽刺过朱军。
跟很多很多网民一样,
我选择了无条件相信弦子:
“一个女孩子,
怎么可能用自己的清白去诬陷男人?”
 03 
但接下来的4年里,
各种各样的小作文翻车事件实在是太多了:
红黄蓝猥亵事件,
苟晶高考被替事件,
罗冠军强奸事件,
哮喘血衣事件,
网红殴打孕妇事件,
陈露霍尊分手事件,
李靓蕾王力宏离婚事件,
谢娜买房毁约事件,
…………
在最近三四年里,
这样的小作文翻车事件,
几乎每个月都要来一次。
 04 
身为吃瓜群众的我们,
最初都选择无条件相信弱者,
最初都选择无条件相信女生,
但一次次被反转打脸后,
我们终于学会了进化,
开始从无条件相信弱者相信女生,
变成有条件相信弱者相信女生: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只转发,不评论。”
“不知全貌,不予置评。”
“吃瓜还是谨慎点好,别站队太早。”
“有什么请直接放实锤。”
“没实锤前一律不信。”
“这些事说不清楚,还得看证据。”
“坐等官方回应。”
“只相信官方调查结果。”
…………
一次又一次的反转,
让我们渐渐开始回归理性:
越来越重视实锤和证据,
不再无条件相信小作文。
 05 
学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
都知道一个理论:价值回归。
就是一件商品的价格,
会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时而会高于价值,
时而会低于价值,
但是从长期来看,
价格必然会回归价值。
社会舆论也一样,
也存在一种“理性回归”:
社会舆论对于某类事情的走向,
虽然有时会偏向极左,
有时会偏向极右,
但是最终都会回归到理性状态,
向“实事求是”靠拢。
就像一位作家所说的:
钟摆向左,钟摆向右,
但钟摆最终越来越趋于中间地带。
小作文类曝光事件,
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反转翻车之后,
吃瓜群众终于开始慢慢回归理性,
越来越趋于中间地带:
不再无条件相信一个人,
开始重视实锤和证据。
 06 
朱军性骚扰案二审宣判后,
为什么大部分网友会选择相信朱军,
因为弦子的指控没有证据:
一个像样的证据也没有。
不仅一个像样的证据也没有,
而且有的证据还非常荒唐:
说朱军在直播中拉过董卿的手,
说朱军在综艺中摸过金晨的腰,
以此来证明朱军有性骚扰的前科。
这样的证据实在是太荒唐了,
如果拉过手摸过腰就算性骚扰的话,
那中国所有综艺都不用搞了,
因为牵手摸腰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那小S这样的人则应该被判无期徒刑,
因为她摸过太多男人的腰和腿。
有些人说:“虽然没证据,但不一定代表没发生。”
确实如此,
没证据的事情,
不一定代表没发生。
但是没证据的事情,
我们只能代表它没发生,
因为“疑罪从无”,
是现代法治的基石。
 07 
疑罪从无,
是全球大多数国家都认可的法律原则。
1996年的时候,
中国修改了《刑事诉讼法》,
从此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
为什么确定“疑罪从无”,而不是“疑罪从有”呢?
两大原因。
第一大原因:
放过坏人和冤枉好人相比,
哪个后果更为严重?
当然是冤枉好人。
冤枉好人的破坏力,
十倍于百倍于放过坏人。
第二大原因:两害相权取其轻。
坚持“疑罪从有”,
可能会犯下两个错误,
一是好人被冤枉,
二是坏人被放过。
但坚持“疑罪从无”,
最多只能犯一个错误,
那就是坏人被放过。
两害相权取其轻,
选择“疑罪从无”优于选择“疑罪从有”。
警察和检察机关可以坚持“疑罪从有”,
但法院必须坚持“疑罪无从”。
 08 
关于缺少证据的疑罪,
全世界以前有四种判罚方式:
疑罪从有,
疑罪从重,
疑罪从轻,
疑罪从无。
所谓疑罪从有,
就是“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所谓疑罪从重,
就是“既然怀疑有罪,那就重点判刑”;
所谓疑罪从轻,
就是“只是怀疑有罪,那就轻点判刑”;
所谓疑罪从无,
就是“宁愿放过一千,也不错杀一个”。
上面四个判罚原则,
疑罪从重是最早被放弃的,
接着是疑罪从有,
现在只剩下两个,
就是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
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特别是发达国家,
都坚持疑罪从无。
因为疑罪从无不仅是对人命的最大尊重,
还会最大程度地降低冤案的发生概率:
如果按照“有罪推论”来执法,
一定会造成非常多的冤假错案。
公权力也会肆无忌惮,
想抓谁就抓谁。
我觉得你有罪你就有罪,
整个社会一定会乱套的。
 09 
可能有人会说,
“疑罪从无会放过很多坏人。”
确实如此,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正如罗翔老师所言:
“法律永远都不是最优解,
而是次优解,
因为局部的最优解不是全局的最优解,
个人的最优解也不是社会的最优解。”
法律所关注的,
是如何建立一套对多数人更合理的秩序,
而不是对某个人更合理的秩序。
法律所关注的,
是对整个社会的最优解,
而不是对某个人的最优解。
疑罪从无肯定会放过一些坏人,
但是它保护了最大程度最广义的人群,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案例,
就去破坏这块法律的基石。
以张玉环案为例,
张玉环至今仍是那个杀人案最大的嫌疑,
但法院为什么要宣布他无罪,
国家为什么要给他几百万赔偿呢?
就是因为“疑罪从无”这个法律基石不容破坏。
法律如果不讲证据,
只凭诉方一口之说就定人之罪,
那将对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在自由心证的浪潮下,
每一个人都可以被定罪,
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推上绞刑架的人。
今日朱军,明日诸君。
 10 
微博上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说说你被人冤枉最深的一次经历?
下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回答:
“读一年级,被老师冤枉偷东西,
他拽着耳朵把我拖到讲台,
一直使劲煽我的脸,
质问是不是我偷的,
足足打了我半个小时,
当晚,我差点跳楼死掉。”
“被同宿舍的人冤枉,说我偷钱,
也不质问我,
只是在所有人面前冷落我,
用异样的眼神看我。
在一起上课,我如坐针毡。
我没有偷钱,
可是她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读小学4、5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打雪仗,
玩得正开心的时候,
被一个家长一把抓住我的脖领,
质问我为什么用雪球砸哭他家的孩子,
我跟我同学一起打雪仗,
根本就没砸过他家孩子,
但那个孩子就认定是我砸中的他,
导致那个阿姨不停地骂我向我开火,
我一直解释不是我砸的,
可是她根本就不听,
我当时死的心都有了。”
…………
看着这些回答,真是心有戚戚,
原来每个人都曾有过被人无辜冤枉的经历。
一个社会为什么要坚守“疑罪从无”?
因为在自由心证的浪潮下,
每一个人都可以被定罪,
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推上绞刑架的人。
今日朱军,明日诸君。
 11 
说实话,
我一直不太喜欢朱军,
以前不喜欢,
以后估计也不会喜欢。
但不能因为我不喜欢,
就希望他被无证据定罪。
疑罪从无,
是很多人用生命奋斗了多少年才得来的进步,
我们不能因为性骚扰难以取证,
就把它击穿。
罗翔老师说过一句话:
“如果你追求的是法治,
就要接受法治的基础精神之一,
那就是疑罪从无。”
所以朱军性骚扰案二审结束后,
看到大部分网友都选择支持朱军,
说实话我挺开心的:
因为大家都选择了法治。
特别喜欢一句哲言:
“你希望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就选择去做什么样的事情。”
你是希望生活在一个疑罪从有的社会,
还是希望生活在一个疑罪从无的社会?
很开心大部人都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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