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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不二表姐
来源不二表姐(ID:buerbiaojie

安徽合肥,发生一起令人愤慨的性侵案件:
男子潘某在明确女子有精神问题的情况下诓骗其发生关系。
事情一发生后,立刻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登上了微博热搜。
那么潘某是怎么发现这么女子的呢?

为何明知女子有精神问题仍要和她发生关系?
“看她挺可怜的,又无家可归…”
2021年3月18日,男子潘某在一商场二楼过道处,
见女子赵某独自一人便上前与其攀谈。
在二人谈话的过程中,潘某察觉到该女子精神有问题,
于是以请吃饭为由将女子赵某骗到自己居住的房屋内,强行与该女子赵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很明显,男子潘某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将犯罪的魔爪伸向弱势群体……
明知女子有精神疾病还要如此,精虫上脑了吧
经鉴定,女子赵某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疾病,且本案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潘俊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看到后也是大受震撼,纷纷表示:

“这种事街上的女乞丐都时有发生,之前看的那边的乞丐还有被弄怀孕了的妈的还有衣衫不整的我真是大为震撼!”
“第一次希望精神病砍人!”
“想起来禹英瑀里面的那个案子,对精神障碍的人士来说,这种案子就应该加大惩处力度,死刑不为过!”
不得不说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患有精神病本来已经够可怜的,潘某居然不顾人伦情理强行发生关系,简直是道德败坏,希望法律严惩他!
这样恶劣的事件不在少数…
上面有一条评论是这样的:“这种事街上的女乞丐都时有发生。”

是的,在一些情况下,女性会处于社会弱势地位,被别有有心的人盯上……

这让想到了另外一个案例,
2015年10月29日,安徽一农民与路边“捡回”的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后育有两子两女,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
事情起源于2002年,35岁的单身汉刘某在上海碰见了一名女子,该女子一直抱着他的腿不放手。
刘某说:“因为那时候我比较穷,没钱娶媳妇,父母死得早,我看到她又撵着我,我就想不如把她带回家当媳妇算了。”
刘某将女子带回家照顾1个月之后,他们发生了关系。后来刘某与女子陆续生下两男两女。
直到2015年5月1日,刘某突然因“十多年前从上海将一名女子带回家,之后将该女子锁在家中长达十多年”被警方刑事拘留。
鉴定显示,女子患精神分裂症,无性防范能力。
刘某被抓走后,女子被送往阜阳精神病院治疗,他们的4个孩子则被送往涡阳县社会福利中心。
检方指控,2002年,刘某将一名精神不正常的女子(身份不详)带回涡阳家中生活。
在明知其有精神疾病的状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并生下四个小孩,这样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但刘某的律师表示,刘某的案子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罚。
在明知女子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将其带回家与其发生关系,确实不应该。
2017年,为泄兽欲,色魔廖某竟将黑爪伸向了一女精神病患者。
绰号“黄毛”的廖某,是嘉禾县城关镇人,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老实了一阵子,但又蠢蠢欲动。
2007年7月14日20时,廖某在嘉禾县城人民北路搞摩托车出租,
见神智不清的少女李某(经鉴定为精神病人)独自一人往嘉家福超市走去,顿生歹意。
他骑摩托车跟在其后,以“兜风”为由将少女连哄带骗抱上摩托车,带到偏僻的县殡仪馆附近田野上。
在聊天过程中李某不时地一个人发出傻笑,随后廖某开始原形毕露,不顾李某反抗,在摩托车座板上将少女强奸。
事后廖某带李某来到县城,开房将少女李某又一次强奸,在挣扎反抗过程中李某将廖某所戴的玉石项链扯断,廖某则将李某手臂、胸部等处弄伤。
事后,廖某于当晚22时许将李某送回了家。
回家后父母发现了异常,经过询问检查发现女儿遭受了性侵犯,当晚,气愤难当的家长带女儿来到嘉禾县公安局报案。
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民警经过缜密侦察,第二天就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归案。
知女子有精神障碍的,必须严惩

患有精神病的女子往往在受到性侵害时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而犯罪分子往往就看中了这一点,认为对精神病女子下手的难度要小很多,
认为即使她们受到了侵害也没有办法去报警什么的。

这样的犯罪分子简直是可恶至极!希望法律能够严惩他们!
女性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当不幸遭受侵犯时,
也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晨曦  雨露:
有这些病的人很容易被坏人欺负,真的是太可怜了又无助。
时间能证明一切:
我们这火车站就有一个女的精神病那个不要脸的男人让她怀孕了,她现在领个孩子要饭。造孽。
用户5457941700482:
我们这里街上有一个精神病女人怀孕了,大着个肚子孩子父亲不知道是谁。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关注莫问大叔(ID:mowends),一起做个有风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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