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女性最难走出的婚姻困境之一。
最近一则新闻,便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悲剧。
两名来自的贵州的农村女子,在许多年前因不堪家暴而离家出走。
20年后,两人却因「重婚罪」而承担了刑责处罚。
一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另一个则是拘役4个月。
加害者毫发无损,受害者却被捕入狱。
这起案件,也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愤懑。
为何会出现如此魔幻的判决?
今天,鱼叔也想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件事。
两位农村女子的重婚,都是发生在20年前。

那个时候,国内像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拍摄于2006年的电视剧《渴望城市》
,就曾真实地还原过她们的经历。

剧中有一个单元,主人公叫玉珍
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找了一份保姆的工作。
玉珍手脚麻利,做事踏实,和主人家的关系融洽。

她还有一个相好,蹬三轮车的青年顺福。
两人住在一起,相互扶持,十分恩爱。
平静的日子,突然被一个男人的闯入而搅乱了。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玉珍的丈夫。

玉珍之所以没有和别人说起这个丈夫,并非刻意隐瞒。
而是在她心里,对丈夫又恨又怕。
不愿提起自己过去的不堪往事。
她和丈夫原本就没有感情。

这个男人托人说亲,给了玉珍家800块彩礼。

当时,玉珍父亲刚好生病急需用钱,家里就收下了彩礼,把玉珍嫁了出去。
结婚后,丈夫每天喝酒、赌博,家务农活都让玉珍一个人做。
等生了女儿之后,他变得更加恶劣。

家暴,成了家常便饭。
女儿病逝后,伤心欲绝的玉珍,便一个人偷偷地离家出走,来到城里打工。
原以为能在这里重新过上安稳的日子。
没想到,丈夫还是想办法找到了她。
男人嚣张至极,趁玉珍做保姆的家中没人,硬闯进来。

张口就要玉珍把辛苦挣到的钱都给他。
玉珍不给,丈夫在不分场合,上去就打。

好在主人及时回来,赶走了他。

但丈夫完全是个混混无赖。

每天守在楼下,见到玉珍就堵。
要不到钱,誓不罢休。
玉珍不给钱,就支不走他。
给了钱,对方又会要得更多。
没完没了的纠缠,逼得她痛苦至极。

玉珍也找过警察。

但丈夫立马便掏出了结婚照。
警察一看是夫妻,训斥两句就完了。
最后,丈夫甚至赖到了玉珍和顺福的家里。
他心安理得地骂起了顺福。

说自己才是玉珍的合法夫妻。
而顺福和她是非法同居。

顺福人老实,也确实理亏,不敢和他多说。

直到有一次,丈夫想要在家强奸玉珍。

玉珍哀求丈夫不要乱来,甚至答应把钱都给他。
但,丈夫却一边施以暴行,一边恶狠狠地喊道:
「你钱是我的,人也是我的」
顺福听到声音,赶紧冲进来。
结果被玉珍丈夫压在底下,狠狠暴打。
此时,精神崩溃的玉珍,瞥见了桌子上的菜刀。

一个最悲情的结局,摆在了她的面前。
现实中的两位农村女子,虽然没走到杀人这一步。

但同样最后背上了刑责处罚。
她们与故事里的玉珍一样,都是从小生长在农村。

一个于1978年结婚后,生了3个小孩。
白天背着孩子栽秧、打谷。
晚上回去还要被酒鬼丈夫打骂。
法院判决书,来源于网络
另一个则是在1996年结婚。
婚后生了2个孩子,常常被丈夫家暴。
两个出生于不同年代的女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种方式——
离家出走。
或许很多人会问,她们为什么不选择离婚?

殊不知,离婚太难了
特别是在许多年前的农村。

比如《渴望城市》里的玉珍,她当然一直都想要离婚。

可,根本离不掉。
首先,协议离婚不可能

玉珍每次一提离婚,就要挨丈夫一顿毒打。

其次,家里人完全不支持

在乡下,人们都认为离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家里人一听到玉珍说离婚,就一齐来骂她的不是。
再者,周围人也很难插手
在农村普遍的观点便是,自家事别人管不着。
而大部分人,也不会主动多管闲事。

现实中的两位农村女子,一个小学毕业,一个半文盲,
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家暴问题。
事实上,又何止是农村。
即便是文化程度较高的女性,在遭受家暴下,也难以迅速离婚。

众多周知,家暴问题有三难。
首先,取证难
证明家暴的过程十分困难。
要现场视频、证人证言、验伤报告等等。
有时即使有殴打事实,也不会被认定为「家暴」。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其次,容易驳回
法官出于维护家庭的立场。
认为即使有家暴,也存在「和好」的可能,常常不予离婚。
2016年以来,一女子被家暴后,先后4次提出离婚,均被法院驳回。
直到今年发起第5次起诉,才最终成功。

最后,入刑难
在我国,家暴是亲告罪,必须由受害人亲自提出诉讼。
但现实中,受害者连人身自由都没有。
敢起诉,很有可能被威胁杀全家,甚至被直接打死。
《中国反家暴纪实》
2021年,某律师事务所曾发布一份报告。
数据显示,在其所选取的1073个案件中,被法院认定为家暴的只有6%
更别说,这次案件中的两位女性是20多年前遭受家暴。
那时,对于家暴的观念十分落后,法律规定也极其不完备。
农村普法率不高,人们法律意识不强。
离婚难度,可想而知。
余秀华《摇摇晃晃的人间》
因此,她们只能在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选择一走了之。
一直以来,逃走就是众多被家暴妇女的选择
前段时间,几则寻人启事引起了网友关注。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妻子不堪丈夫家暴后离家出走的。
启事中,随处可见家暴丈夫的「诚心忏悔」。
「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动手。」
「你回来吧,孩子还需要妈妈。」
然而,逃离了魔窟。
就不意味着从此衣食无忧。
想要活下去,比想象中艰难的多。
2010年的纪录片《女子宿舍》,记录了很多被家暴女子逃离后的第一站。
狭窄的胡同里,暗黑的走廊尽头,是个女子宿舍。
2元1天,随走随结。
20多个女人挤在上下铺里,环境污糟。
为了维持生计,干过各种脏活累活。
一天的工资多则几十,少则十几。
就这样还要被嫌弃,太老,太笨。
在这种无助的情况下,和别的人生活在一起,似乎也成了可以理解之举。
但,却不知觉地,且无可奈何地,犯下了重婚罪。

值得注意的是,重婚罪的定罪,不仅仅是针对法律重婚,即重复登记结婚。

以夫妻关系同居,也算是一种事实上的重婚。
所以,剧中玉珍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顺福长期同居,虽然没有再领结婚证,也算是犯下重婚罪了。

即便她没有最后捅死丈夫。
也有可能会像现实中的案件一样,被丈夫起诉重婚罪。
受到刑责的处罚。

对于这个裁决,自然存在很多的争议。
比如,追诉期问题

在我国,故意杀人罪追诉时效只有二十年。
一个重婚罪,追诉期居然比杀人还长。
对于此案,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发文质疑:
抛开是否属于继续犯的问题不论,就连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都只有二十年,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怎么可能长于故意杀人罪?
其次,对于重婚罪的裁判,是否应该考量受到家暴的情况
对此,办案法官义正言辞:
「不论家暴与否,家暴到什么程度。
都不能成为重婚的理由。
因为家暴可以通过离婚程序解决。」
从法律上讲。
这话好像又没毛病,难以进行申辩。
最后,案件发生后,公诉机关曾提出对两名妇女实施缓刑
却被审判机关拒绝了。
因为判缓刑有「再犯的危险」,不予采纳。
那么,她们在度过牢狱之灾后,还能否与第二任丈夫继续生活呢?
还是只能回归旧家呢?
重婚罪,是事实。
但法律不仅要追求程序正义,还要追求实体正义。
与其从理出发,判处监禁。
不如从情出发,对二人进行法制教育,协助其解除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
这也从侧面反应了一个现实。
尽管家暴问题已经进入大众视野多年。
但底层妇女面临家暴时,仍然孤立无援。
家暴向来是世界性难题。
去年鱼叔推荐过一个美剧《女佣》。
便是以一个单身母亲为主角,讲述了她摆脱家暴丈夫,创造新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福利部门提供重要帮助。
一开始,社会服务所问女主要不要报警。
女主回答不需要。
她觉得自己没有被打伤,不算真正受到家暴。
然而,入住了家暴庇护所后,她才意识到,情绪虐待也是虐待。
和这里可怜人们互相交流,让她对家暴的观念更加明晰。
此外,社会福利部门还提供经济补助和法律援助等,帮助他们提出离婚起诉。
当然,该系统也存在自己的问题。
要想获得经济补助,需要漫长的等待。
但救助机制的存在,让她们有了一线希望。
仅仅有救助系统还不够。
救助观念的进步同样重要。
2008年的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根据中国香港发生的真实案件改编。
四川女孩晓玲,结识了一个香港装修工人。
二人结婚后育有两女。
可谁知丈夫性格暴躁,控制欲越来越强。
不仅打人,还猥亵两个女儿。
晓玲先是向社工求助,然后报了警。
她离开了家,入驻了维安中心。
这是为妇女儿童提供的专门庇护所。
警察本来将其认定为「家庭纠纷」。
在晓玲的坚持下,警察才安排了心理学家给女儿们录口供。
只可惜,她们并未指控自己的爸爸。
而后,社会福利署等机构曾专门召开了跨部门专家会议。
最后却推翻了丈夫的家暴嫌疑,认为他们需要的是「婚姻咨询」。
终于,在晓玲回家收拾东西,准备彻底离开时,丈夫将其连同两个女儿一起残忍杀害。
从社工,到警察,到庇护中心,中国香港的救助系统可谓完备。
晓玲在其中来回奔波数次,但却一直没能得到有效帮助。
这与当时社工、警察的心态息息相关。
他们将仍将家暴当做「纠纷」处理,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才让事态发展拿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人物原型
社会观念的进步,司法系统的公正,福利系统的救助,只有三者合力,才有可能能让被家暴的底层妇女走出泥潭。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个好消息。
2022年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
被家暴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方一旦再犯,可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施暴者终于可以获得应有的惩罚了。
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清一个现实。
不是所有人都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资源。
法条,是死的。
但社会,可以向她们伸出更多的援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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