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家有没有发现,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大力宣传增额终身型产品和年金险。这些产品不仅在各大平台可以看到,而且在我们天天去存钱的银行,这些偏重储蓄功能的产品也是随处可见。
有小朋友跟精算君开玩笑,今年保险公司应该是彻底“理财化”了!
大家还别笑,这可能是接下来几年内的主旋律。
为什么保险公司“理财化”是必经之路?
首先,作为对抗风险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了帮助我们对抗“病”、“死”带来的财务风险外,也在我们的“生”和“老”所带来的的财务风险上,做了很多事情。
最典型的增额终身型产品,可以作为我们活着过程中、各种保底现金流(孩子教育开支、自己的重大医疗开支、保险保费开支等)规划的工具。而养老年金,更是瞄准我们“活的太长、退休后钱不够用”的问题而开发的。
这两类保险产品,更强调中长期的现金规划,跟银行的中短期存款搭配起来,给我们提供了多层次、多期限、不同功能的储蓄工具。
其次,受人口持续老龄化、利率持续下行以及新冠疫情仍肆虐的宏观环境影响,在国家倡导发起养老第三方支柱、倡议居民养老自救的大方针下,保险公司的这些提供中长期现金流规划的保险产品,会更容易得到老百姓的欢迎。
人口老龄化的宏观内容我们就不多说,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对不起,这场养老危机,没有退路!
特别是2022年,精算君发现越来越多的同龄人,不管有多少钱,都开始关注并且开始去购买这些增额终身型产品和养老年金,对保险公司而言,大众购买需求的存在,就必须尽快满足。
再有,保险公司理财化,可能是当下部分保险公司的“自救”之路。这几年,不同保险公司都遇到了发展瓶颈甚至生存问题。传统老七家大公司,通过保险理财化大力发展银保渠道,缓解个险急速衰退带来的发展问题。部分受股东影响的中小保险公司,因为增资难,都选择保险理财化(主推偏重储蓄产品、极少卖重疾、定寿等保障类产品)来实现0增资情况下的维持运营。
保险公司理财化,其实也意味着我们可以选择买到的低风险(其实可以认为0风险)且偏重长期储蓄的保险产品会越来越多。
精算君以增额终身型产品为例,从大公司到小公司,挑选了多个产品来看一下:臻享传家、金盈卫、光明至尊、如意尊3.0、弘运增利、增多多3号、康乾1号。真的可以说是眼花缭乱。
对这些偏重长期现金流规划的增额终身型产品,我们在挑选过程中,除了看收益,其实还有很多可以看的点。
案例:50岁男性,10年交,每年交费20万,合计总保费200万。
还是那句话,从市场竞争角度,中小公司必须牺牲掉一定的利益,给消费者开发更加激进的产品,换去更好的市场反馈。而大公司得益于品牌价值以及更规范的产品体系,偏向于采用更加保守的定价假设。
安全性
这个问题永远都绕不开,我们也不回避。
首先,从总体行业规则的角度看,即将迎来重磅修订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一经下发,全行业的长期人身险(寿险、年金、两全、重疾险、护理险)都可以纳入到保障范围里
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在当下一段时间里,大公司在稳健经营和服务效率上,普遍还是有一些优势的。
减保
减保,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降低基本保险金额,把这部分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提出来,来应付未来的各项开支。
在监管去年规范化增额产品前,各家保险公司对减保的约定都参差不齐。有些写的是“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订立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费乘以已交费年度数与现金价值较高者的20%”,有些产品甚至没写。
而在监管去年规范化增额产品后,合规的条款统一是“每个保险单年度内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其实,监管的逻辑很清晰,减保减的就是基本保险金额!因为增额产品,有效保额和现金价值每年都变,但是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就确定了,是不变的。
举个简单例子,我们拿10000元(保费)买基金,面值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基金的净值(现金价值)每年都在递增。10年后,最初每1块钱面值对应的净值为2元,总净值2*10000=20000元。这时候,我们想要部分领取(减保),那么当年能拿到的钱的上限为(20%*10000*2=)4000元。
所以,精算君自己的判断是:无论哪家保险公司,它们的合规成本都相当高。如果条款中没有对减保做明确规定的,未来大概率会执行监管的这套规范,不太可能让我们无限制随意减保。如果条款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但是跟监管这套规范不相符,那么还是会按照条款中的规定执行,毕竟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大家在选择产品时可以仔细找找条款详情,看看相关内容。
  保乎·小结  
保险公司理财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精算君相信,这可能是当下国家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市场需求三轮渠道下的必然结果。随着大公司的入局和监管出手,这类产品将变得越来越合规。
对消费者有坏处吗?我认为没有!
这总比当年动不动就暴雷的P2P、以及各种民间非标理财要强很多吧?毕竟都是由保险保障基金兜底、由保险公司签发承保的正规金融产品。
~以上~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