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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快讯
海底捞预计上半年营收下限167亿,净利润亏损约2.25亿至2.97亿
海底捞发布2022年上半年盈利预警,海底捞预计上半年营收下限167亿元,同比下滑不超过17%,净利润亏损约2.25亿元至2.97亿元。
公告显示,至2022年6月30日,海底捞收入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67亿元,对比2021年同期收入约人民币201亿元,减少百分比不超过17%。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2022年3月至5月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中国大陆地区若干餐厅停止营业或暂停堂食服务,客流量减少。以及因为“啄木鸟计划”的开展,餐厅数目较2021年同期减少。(上游新闻)
呷哺呷哺:预期上半年将录得净亏损介乎约2.7亿元至2.9亿元之间
呷哺呷哺公告,预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收入约为21.6亿元,相较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收入减少约29%。相较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净亏损约0.47亿元,集团预期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录得净亏损介乎约2.7亿元至2.9亿元之间。公司在营城市116个,其中受疫情影响城市92个,占比约79%,尤其主要一线城市受疫情影响严重,如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上半年新开业餐厅21家,全年新开业餐厅预计约100家。(界面新闻)

官方代理成假冒?授权书真假难辨,光明乳业渠道授权管理存漏洞 

正在谋求全国布局的光明乳业在授权经销商以及渠道管理方面似乎出现了一些问题。近日,代理商李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投诉称,自己通过拨打光明总部电话与安徽荣顺缘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荣顺缘”)即“光明乳业新品营销中心”取得联系并成为光明乳业成都市代理商,代理光明乳业相关产品。然而,没过多久便出现了退换货难的情况,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解决。
李先生不是个例。黑猫投诉上有关此类的投诉案例不在少数。为一探究竟,北京商报记者试图从光明乳业新品营销中心和光明乳业授权关系上理清事情真相,一番调查后发现,光明乳业产品的授权书“变了”。在究竟谁才是光明乳业的经销商,李先生们又是为什么能成为光明乳业代理商等一些列问题尚未清晰的情况下,致力于全国扩张布局的光明乳业已经陷入渠道管理存在漏洞的争议中。(北京商报)
零售前线
贾国龙功夫菜首家体验店开业即叫停
悄然开业的贾国龙功夫菜首家体验店,午间营业时被贾国龙临时叫停,直到晚市仍未恢复营业。无独有偶,近期贾国龙功夫菜的多家门店均在进行调整,摸索着合适方向也释放看上了预制菜的信号。分析指出,背靠西贝集团,门店资源和品牌口碑等固然是优势所在,但贾国龙功夫菜还是要发挥性价比优势,并快速扩张形成规模,才能从预制菜领域的厮杀中冲出来。(北京商报)

运动鞋比衣服好卖!李宁上半年收入124亿

8月12日,中国本土运动鞋服制造商李宁(2331.HK)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截至6月30日,李宁公司实现收入同比上升21.7%达124.09亿元;净利润同比上涨11.6%至21.89亿元。毛利由去年同期的56.99亿元增至62.01亿元;毛利率则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至50%。门店数量方面,截至6月30日,李宁牌(包含李宁核心品牌及李宁YOUNG)销售点数量为7112家,其中特许经销商店4672家,直营零售店1265家,李宁YOUNG店1175家。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李宁的半年报中,李宁鞋类产品销售收入从2021年同期的45.94亿元增长47%至67.59亿元,超过2020年全年的63.38亿元。与此同时,服装品类收入由去年同期的50.61亿元降至49.07亿元。这也是近五年来,鞋类产品营收首次超过服装品类。李宁本人及管理层表示,此次销售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功能性品类的销售带动。(时代财经)
监管信息
天价月饼 惊动四部委!包装瘦身 超500元重点监管
2022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开主要电商平台座谈会,了解电商平台规范月饼销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上述《公告》于今年6月7日发布,其中对月饼类产品的价格、包装材料、混装要求、月饼券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同时,5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时代周报)

经济日报:少打流量造假歪主意

流量造假将对视听作品本应该进行的思想评判、艺术评判,变成了一种“技术游戏”,播放量背后体现的不是观众对作品的好恶评判,而是在比拼制作方、发行方谁在流量造假上资金投入高,谁能够找到技术更先进的“刷流量”机构。如此一来,对视听作品创作本该有的艺术追求被忽视。
现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恰逢其时。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网络剧片、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纳入管理范畴,“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作成本、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和欺骗。这些措施如果执行得当,将有效遏制流量造假之风,极大推动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进程。整治流量造假,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要执法必严。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应该让这些规定、措施和处罚具有高度的示范效应。(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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