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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港人讲地》
作者:许绍基
反修例暴动暴徒一方的“图腾”之一、“爆眼女”K小姐,近日又有新动作。一直声称代表“爆眼女”的某人,日前在网上发文,指今年7月12日接获法援署的中止援助通知,经现实考虑后决定放弃提控;发文者同时公开“爆眼女”的出院纸,根据有关记录,事主当日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伤势包括面部裂伤、鼻骨等多处开放性骨折,以及眼球破裂等。发文者声称,出院纸足以证明“爆眼女”眼部确有受伤,绝非造假云云。关于“爆眼女”事件,疑点重重,笔者希望大家千万不要轻易被人“带风向”,此事值得大家细味之处很多,且让笔者为大家分析。
为何一直阻挠警阅报告?
首先,绝大部分理智的市民,都没有质疑过“爆眼女”的眼睛曾经受伤,问题是,为何“爆眼女”一直要阻挠警方查阅她的医疗报告?众所周知,警方获法院批出手令,查阅“爆眼女”的医疗报告,惟当事人却以没有看过手令内容为由,入禀申请司法覆核,阻止警方查阅;其后当原讼庭裁定她败诉,她再向上级法院上诉。为何要一直阻挠警方查阅医疗报告?
第二,自称是“爆眼女”代表的人,在日前的帖文中亦承认,不能证实“爆眼女”的眼睛是因何受伤,包括是否被警察所伤,这说法切合《港人讲地》一直以来的分析,即不能排除其眼睛是遭暴徒的钢珠射伤。
这绝不是天马行空的猜想,而是有根有据的分析,皆因反修例暴动期间,暴徒先后多次使用“弹叉”和钢珠攻击香港警察和政府建筑物,更曾有警务人员被钢珠射爆牙齿,这些都是罪据确凿的罪行,而且早已见诸各大传媒。“爆眼女”极力隐藏自己的医疗报告,一再拖延让警方查阅相关资料,行为绝对诡异!
“爆眼女”离港 是为了逃避刑责?
第三,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到底“爆眼女”本人如今身处何方?有消息指她身处台湾,现她的代表日前亦承认,“爆眼女”本人身处境外。资料显示,尖沙咀暴动当日有暴徒向警署纵火,“爆眼女”当日身处现场,她是否有参与暴动呢?
坊间一直传言,“爆眼女”当日是在暴动现场担任“义务急救员”,表面上看似和暴动无关,惟其实终审法院去年11月4日颁下一份涉及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的判决,当中清楚阐明,参与暴动的意思广阔,任何涉及便利、协助或鼓励的行为,作出有关行为的人均有机会要负上作为主犯或协助和教唆者的刑责。
区域法院去年就曾将一名身处暴动现场、自称是义务急救员的犯人判监,足证所谓的“义务急救员”绝不是“免罪金牌”。“爆眼女”一直未有现身,是因为害怕要负上刑责,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第四,翻查资料,“爆眼女”的法律团队今年5月收到法援署来信,署方指若要入禀追究警员行为和责任,需建基于“恶意伤害”,即必须证明开枪警员有意令她受伤。法援署的意见,是建基于令“爆眼女”受伤的是警员,尚且会得出如此结论;但事实上,正如笔者在第二点所述,根本就没办法证明“爆眼女”当日是如何受伤和被谁击伤,在完全没有合理胜算的情况下,法援署当然不能批出法援,试问有什么问题呢? 
警方应彻查 揭开事件真相
综合以上四点,笔者认为,事件绝对不能就此告一段落。根据已曝光的资料分析,警方除继续调查她是否有参与暴动外,亦应该同时彻查“爆眼女”背后会否另有高人。整件事是否有人在幕后操盘?是否有“军师”指示“爆眼女”在暴动期间要保持缄默,好让她成为暴徒心目中的“图腾”呢?这一切,有待警方深入调查,揭开真相。
本文选自《港人讲地》
作者:许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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