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颜辞
首发公众号 | 颜辞(ID:yancisaid)

大家好,我是颜辞。

上一期重案,我给大家写了一个特别正义的英雄父亲,为了揭露黑暗势力,他知道自己可能会因此丢掉性命,但为了心中的那份安宁,他还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点击右侧标题补读→为救那些被轮奸的幼童,这个父亲"自杀"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孩子都能遇到拥有大爱的父母,别说拥有大爱了,就是正常人类的爱,有些父母都是没有的。他们把孩子视作一个物品,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哪怕最后把孩子虐待致死,也毫无愧疚之心。
所以,法律的完善才显得那么重要,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但是他们却可以“繁殖”,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啊。
这是一个久远的案子,由1991年1月,刊登于《人民公共安全专家报》,去年罗翔老师在他的法律讲堂上,也提及了此案,至今仍然有“苏丽案”的专门词条以及贴吧。
网上有人说这是一个假新闻。
确实,我相信所有人在了解一个女童是如何被自己的亲生母亲虐杀后,都抱着一丝希望,这要是假的,该多好!因为只要我们还是一个拥有正常情感的人,了解本案受害者的所有经历,都会颤栗不已,心痛交加。
本案的受害人名叫苏丽,她出生于青海西宁一家普通鞋厂工人的家庭。当年计划生育搞得严,苏丽的父母在生小苏丽以前,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但是怀了苏丽以后,不知道是舍不得打掉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是躲着生了。
苏丽一出生,就被送到亲戚家寄养了一年多。
然而,超生的事儿还是没能瞒过鞋厂领导,他们把苏丽的父母都给开除了。
苏父因此要重新找工作谋生,母亲燕志云则把一岁多的小苏丽接到了身边。因为经济压力和情绪不佳,燕志云只要看到苏丽就更加不快,每每稍有不悦,就会在苏丽身上发泄。
那时,苏丽才不到2周岁,尚未形成自我控制大小便的能力,不时将屎尿拉在裤子上、床上。燕志云只处理了几次就不耐烦了,后面苏丽再犯,都会得到燕志云的严惩:狠狠地掐苏丽的阴部和屁股,不掐出血是不松手的……
因为被虐待,苏丽的心理恐慌越发严重,她就更加无法控制大小便了,拉在裤子上、床上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时,燕志云冲着她大吼一声,苏丽都会吓得立刻尿裤子。
如此一来,燕志云对苏丽的厌恶,与日俱增。
她居然为了减少苏丽大小便的次数,给她限食限水。
吃得少了,不就排泄少吗?
可就是这样,燕志云也还嫌苏丽麻烦,她必须要苏丽每次吃饭都对她感恩戴德,要乖乖地双手捧着饭碗说一句:“好妈妈,丽丽要吃饭“,燕志云才会给她盛。如果吃饭时,苏丽不小心撒到外面了,那这一整天,她就一口饭都吃不上了。
做了父母的都知道,有多少小孩三四岁了,还要家长追着屁股后面喂饭吃。自己吃饭的小孩,哪一个不是吃得到处都是,燕志云不是第一次当妈妈了,她不会不知道这些,但是她就是要把自己丢掉工作的郁闷,全部怪在小苏丽的身上。
我相信如果苏丽还活着,她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会告诉燕志云:“如果不是你们两口子硬要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我也不想来受这番罪。”
在燕志云对苏丽“限量”供应食物和水后,苏丽常常饿得受不了。有一次,苏丽饿极了,正好碰见邻居,就找阿姨要吃的,阿姨看她饿成那样,于心不忍,立刻从自己家拿了个馒头给苏丽吃。
结果,馒头才刚咬两口,被燕志云看到了,这恶毒的女人一掌就打掉了苏丽手上的馒头,又一脚把她踹倒在地,还骂邻居多管闲事。
这以后,燕志云连家门都不让苏丽出了。
苏丽不止一次跪在燕志云面前,哭着渴求道:妈妈,丽丽饿,想吃饭,丽丽以后再也不尿裤裤了……
燕志云居然完全不为所动,她心中的嫌弃,其实是后悔自己超生的决定。
很搞笑吧,无能的人,明明知道是那个时代的政策让自己丢掉了工作,但燕志云拿政策没辙,就抽刀向更弱者泄愤。可,小苏丽有什么错呢?她唯一的错就是投错了胎,选错了父母。
在长期的饥饿折磨下,苏丽的求生本能,已经顾不上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了。她但凡看到能吃的东西,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往嘴里塞。
1990年12月10日,苏丽3岁了。
一个邻居到燕志云家里借电闸保险丝,进门就看到苏丽跪在搓衣板上,燕志云极力遮挡的行为让邻居生疑,她猛地推开燕志云,看到了令她目瞪口呆的一幕:苏丽的嘴上被缝了好几针,血把原本白色的钱都染成了红色,线头的针还挂在嘴边……
邻居质问燕志云这是怎么回事,燕志云说:“死丫头背着我偷吃鸡食,你说那东西多脏,人能吃吗?我缝住她的嘴,让她以后不敢再偷吃了。”她还叮嘱:“我是为了她好,你别说出去,我马上就把线拆了。”
这邻居之前就听说过,因为苏丽偷吃家中馍馍,燕志云用小铁锤砸她的手指,使得手指严重淤血,变得乌青。所以,她这次没相信燕志云的连篇谎话,第二天就向居委会反映了情况。
燕志云的恶行,引起了巨大轰动。当时,多家媒体都做了报道,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前来劝说不要这样对待小孩。外界的舆论谴责,能让燕志云有所收敛吗?
想多了!
这种人就应该被剥夺监护权,才能保障孩子的安全。然而从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以来,剥夺监护权就已经被纳入多部法律,但囿于种种原因,这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款“沉睡”了近30年,直到2015年我国才出现了首例“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案例。
我们的小苏丽没能活着等到那个时候了。
1993年3月2日,燕志云买了猪肉回家,因为儿子撒娇说想吃红烧肉了。她当天就买了肉回来,还给儿子买了雪糕,
苏丽看着哥哥舔着雪糕的样子,馋得直咽口水,我猜想她心里定是又羡慕又酸楚。临近晚上,燕志云开始做红烧肉了,阵阵肉香漂浮在空气中,已经很久都没尝过肉是什么滋味的小苏丽,终于忍不住了。
她趁燕志云上厕所的间隙,挪步到锅边,小心地用勺子捞起一块碎肉,轻轻吹了吹,就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吃到肉的满足感才持续了一小会儿,就被燕志云的声音打断了。
看到苏丽偷吃肉,燕志云气急败坏地一把揪住了苏丽的头发,用力往墙上撞。对苏丽来说,来自母亲的惩罚已是家常便饭,她明白哭闹只会换来更凶猛的虐打,所以,她始终默默忍受着钻心的疼痛。
或许是苏丽的沉默让燕志云觉得没趣,打了一阵后,她停了下来,可是心里的怒火却还没发泄完。
这个时候,她撇了一眼还在冒热气的油锅,做了一件特别丧心病狂的事。
燕志云拉过苏丽,让其仰头靠在自己大腿上,然后一只手捏开她的嘴,一只手舀起一勺滚烫的油,嘴里骂道:“不让你这死丫头尝点厉害的是不行了!”说完,她没有犹豫、没有怜悯地将滚油灌入了苏丽的口中。
各位,我写到这里,已经破防了,哭得泣不成声。
苏丽那个时候只有5岁呀……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样残忍的母亲!不!她根本不是母亲,她是魔鬼。
那天晚上,苏丽忍着嗓子的剧痛还在要吃的,可想而知她到底有多饿。毫无悬念,燕志云连一口水都没有给苏丽。其实,即便那个时候燕志云给口吃的,苏丽也是无法进食的,想想看吧,那滚热的油进了喉咙,烫伤得多严重啊。
后来连着几天,燕志云都不管苏丽的疼痛,偶尔给口残羹冷炙,苏丽大多数时候只能吃一小口,就无法进食了。
3月9号下午,小苏丽开始拉肚子,燕志云不仅不带她去医院查看,还揪着她耳朵骂:“臭丫头要死!一天拉那么多次,真烦!”骂完还不解气,又扯过一根棍子打向苏丽。
被灌滚油的7天后,苏丽晚上起来想尿尿,还没坐上痰盂,就支撑不了沉重不适的身体摔倒在地,打翻痰盂,她躺在一片尿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小苏丽都还在呼唤妈妈。
真是人间惨剧,她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两个字,居然是“妈妈”……
然而她的妈妈呢,为了躲避世人的指责和法律的制裁,在发现苏丽已经没了呼吸以后,匆忙清洗了苏丽身上的血渍和尿液,才给她换上一套崭新的衣裤。
罪恶是掩盖不了的,法医专家解开苏丽衣裤时,只觉触目惊心:苏丽5周岁,身高不足1米。头发因长期缺乏营养而焦黄,全身只剩一张皮,包裹着骨架,道道肋骨感觉快要将皮戳破了。除了脚底板外,苏丽到处都是伤痕,阴部红肿,有的地方已经溃烂、流着脓血。
燕志云,这个名字,一度成为对孩子不好的母亲的代名词。但是小苏丽只是被燕志云一个人虐杀的吗?别忘了,她是一个有父亲、有哥哥的女孩子。
苏丽父亲虽然经常在外面打工,不怎么回家,但是据邻居说,苏父在家时,下手比燕志云只会更狠。
有一次,邻居碰到苏丽爸爸打女儿,就去说他:这样虐待是犯法的。苏父说,我的女子,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你少管闲事。而家里另外一人,本应该保护妹妹的哥哥,在燕志云夫妇的教导下,也认为苏丽是个扫把星、灾害虫,从未对她有过什么关爱。
苏丽短暂的一生,充满了嫌弃。不管她尝试着如何讨好父母,都换不来她想要的一点点温暖。
更令人遗憾的是刑法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根据此条, 燕志云最终只被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而苏丽的父亲、哥哥都全身而退。
自始至终,燕志云都没有对苏丽的死表现出丝毫的悲痛、愧疚,反而在她一出狱后又做了一件丧心病狂的事。
苏丽死前,燕志云怪她让自己丢了工作;苏丽死后,燕志云怪她让自己坐牢,被千万人骂。
于是,她出狱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掘了政府为苏丽置办的坟,把骨灰挖出来撒在地上踩了几脚,扬长而去。做完这事,为了逃避人们的咒骂,燕志云和丈夫、儿子连夜远离家乡,不知所踪。
据知情人爆料,现在,燕志云已年近六十,儿子在当地一家银行当保安,她和原先的男人离婚了,与一个开麻将馆的老头好上,日子过得还蛮不错的。
看到网友对此案留言:唯愿世间有厉鬼,除此难解苍生罪。
是啊,这一家子刽子手居然还能好好的活着,亿万国人意难平!
我想到我曾经写过的山东招远的留美博士夫妇被杀案,凶手赵玉令的杀人动机虽然和本案不一样,他是因为女儿赵庆香没有满足他要给自己儿子修房子娶媳妇的要求,再加上女婿魏斌顶了几句嘴,就觉得既然他们不让自己好过,那他们也没想好过,就将其双双砍死,但是和本案凶手的本质和逻辑是一模一样的。
法庭上,当审判员问赵玉令为什么杀人,他说儿女养大了,满足不了我的要求,留着也没用。
燕志云亦是如此,她说女儿是她生的,她就有处理女儿生死的权利。
我在山东赵庆香夫妇被杀一案中,就有提到悲剧的起源来自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父母与子女,尤其是和儿子之间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人身依附”。
另外,这两个案件还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不被重视的都是女儿,最终被杀害的也是女儿。苏丽如果是一个男孩子,我不说她的命运一定有哥哥好,但是最起码父亲不会想怎么虐打就怎么虐打,燕志云也不会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给到。
所谓重男轻女,其根本也是源于血缘关系的依附:女儿,她迟早会嫁出去,所以在封建狭隘之人的潜意识里,女儿不属于家族,和自己的依附关系也淡得多。
但是残忍至此,冷酷至此,已远超正常人能够理解的范畴了。
我知道有很多妈妈说自从做了母亲,再也看不得这样的事情。我感同身受,然而我虽然写得泪流满面,也一定要写的原因就是我认为,苏丽的遭遇应该被更多人知道,因为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活在阳光之下。愿我们国家撤销监护权的工作可以进行得更加顺利,拯救更多还生活在地狱牢笼里的孩子,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们尽一点心意。

再读两篇——
*作者 :颜辞丨专攻两性情感的小仙女。放心,我不会帮你说话,我只会帮你过得更好。愿和你不拧巴,勇敢走天涯。微博:@颜酱酱儿,公众号:颜辞(id:yancisaid)。已出版《你的人生,还有10001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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