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政委,顾怀宇,陈昊,何帆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部门开始通过多方面改革以加强对场外衍生品的监管,事实上是促进场外标准向场内标准靠拢,场外和场内交易的边界逐步模糊,三大趋势值得关注:第一,部分传统意义上不属于场内的场外交易机制也被纳入了严格监管的范畴;第二,大量场外衍生品被纳入集中清算;第三,对于未被纳入集中清算的场外衍生品,往往也被施加了严格的保证金互换和交易报告要求。我国银行间市场从开始时就没有采取西方那种“场外模式”,而是采取了更为接近场内、接近危机之后西方加强监管之后的市场组织模式,具有制度上的前瞻性优势。
银行业由于资产负债结构中有大量的利率、信用等基础产品,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波动加大、信用打破刚兑,包括银行在内的市场各方对利率、信用等衍生品的避险需求不断增加。
我国衍生品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提高,三大创新值得关注。第一大创新是,2020年3月,利率互换、利率上下限期权推出,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锁定融资成本,对于机构来说可以通过构建更丰富的组合做到精细化的对冲;第二大创新是,2021年7月,挂钩CFETS银行间碳中和债券指数互换交易达成,通过这样的结构,极大地增加了机构投资“碳中和债券”的积极性;第三大创新是,2021年9月,首笔CDS指数交易达成,CDS指数交易可有效解决单名CDS实体风险集中、定价困难的问题,国际上,CDS指数已是较为成熟的信用衍生品,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国内市场信用风险暴露值得关注,这也使得发展信用相关的衍生品成为未来趋势。
当然,国内衍生品市场目前仍不能完全满足市场潜在需求,需要在未来发展中继续完善。第一,在目前规定贷款产品挂钩LPR的背景下,LPR挂钩的利率互换交易却不活跃;第二,在中长期贷款占比逐步提升、债券发行久期逐步拉长的背景下,银行间市场长久期对冲工具缺乏;第三,当前信用衍生品无法抵减相应资产的风险加权资产,部分降低了信用衍生品市场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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