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荷兰,阿姆斯特丹

我出身湖南矿区地带,从童年到青少年时期目睹乃至参与了大量土地、矿产争夺和城市化拆迁风波,算是真正从最野蛮最残酷的丛林社会底层爬出来的蛮夷。

但哪怕是这样的环境,哪怕是最没有文化的乡下发廊老板,也还是能懂一些社会运行的基础共识:

不到别无选择,事情不该做绝。如果没有把事情彻底做绝的能力,那就绝对不要把事情往绝了做,否则后患无穷——不然轻则砸招牌砸、坏口碑,信用崩盘,长远金钱损失难以计数;重则结下血仇,日后有的是人不惜身家性命也要与你来一场鱼死网破,宁可双输也绝不让你单赢。
按照我们乡镇矿区企业搞事平事的经验,两类情况最容易养出武德充沛的亡命徒。
第一类人,是倾家荡产,家人反目,妻离子散,从此孑然一身再无牵挂顾忌。
第二类人,是真挨过铁拳(不论黑白)又没被打死打残打服打怕的,蹲过局子看守所和私牢之后,心理上的门槛被跨过去了,觉得也就是这样已经没啥可怕的了。
欠钱不还还捂嘴打人,结局就是养蛊大成,两点齐备。一个两个这种人也就算了,未必真出亡命徒;但是如果这类人成了规模,必然后患无穷。

双赢就是赢两次?看到XX这么流氓就放心了?抱持这种心态的人,最终会迎来与德性匹配的下场的。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