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互联网法律专家阿拉木斯在6月17日“我国发展互联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政策环境”会议上,在反思近年互联网治理中存在的政府失灵问题时,提出“保证流量”这一建议性意见,体现出保护数字经济生态的底线思维,值得重视。

第一 ,要正确理解“保证流量”。
首先,“保证流量不应误解为维护大企业,不是保护大企业拥有流量,加剧大小企业差距。在由平台企业与应用企业共同构成的生态中,流量对大企业与小企业是同样重要的生态资源。保证流量同保护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无关。其次,“保证流量也不是指扩大哪一方的流量,是要保护由大企业与小企业共同赖以为生的生态,是要保护生态机制本身。
流量对于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来说,是一种特指。流量的表层意思是用户数量,但对平台来说,它指向的是双边市场的外部性(网络效应),是一种合作资源。
我们可以把市场分为两类,工业经济中的市场,称为单边市场;数字经济中的市场,称为双边市场。单边与双边,都有买卖双方参与,因此,买卖双方参与并不是区别所在。实质区别在于,单边市场是排斥外部性的市场,双边市场是包容外部性的市场。因此,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市场区别,可以一言以蔽之,概括为外部性在市场之外与外部性在市场之内的区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梯若尔指出“在科斯研究的世界里,市场是单边性的;而将双边市场定义为“存在组间外部性”。
单边市场排斥外部性,就是不允许别人占自己便宜(搭便车),所以是零和博弈市场;双边市场包容外部性,允许买方与卖方相互占对方便宜(相互提供外部性),并且将所占便宜换位成“互为报酬”(相互内部化),所以是合作共赢市场。保证流量,意图在于保证合作共赢的机制这一底线。意思是不要因为过度治理或无序治理,把先进的双边市场逆转回落后的单边市场,那样,数字经济就会出现大损失、大倒退。
第二,要认识保护流量对于保护竞争与合作的重要意义。
保护流量,不在于保护流量在数量上的大小,而在于维护流量背后的合作机制,特别是基于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中的共享合作机制,要维护买卖双边与“平台-应用”双边的正当权益,当前要纠正在多重归属中“吃大户”。
流量机制的竞合原理在于,通过拉升一个将外部性加以内部化的市场需求曲线,保证流量及收入达到生态均衡水平,以有偿共享、有偿搭便车方式,拓展大小企业以共享发展为基础的合作空间。这个空间对大企业来说,是一个将平台外部性加以不完全内部化的空间;对小企业来说,一是小企业轻资产运作空间,二是包容双创失败的空间。二者合起来,构成对“资金难”(中小企业第一难)的总体替代(资产“元宇宙”)。从这个意义上说,保证流量对中小企业渡难关,求发展,更为关键。至于有偿共享引发大企业租金盈余,出现市场失灵,也需要正视,但应纳入法治(如税收调节)进行规范。
保证与保护流量的本质在于培育壮大流量背后隐含的外部性合作机制,发挥网络效应作用,维护数字经济生态利用网络特性将外部性加以内部化(又称“共享发展”)这个根本。治理再无序,也不要伤及这个根本。
(文/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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