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6月27日中共上海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在前列的殷殷嘱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上海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要求,自觉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前进力量,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紧扣现代化建设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上海现代化建设的创造性实践;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链条责任深入有效落实;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把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使监督与城市治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相契合;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锻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忠诚履职,迎难而上、抓实实抓,不断开创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进上海全面从严治党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吴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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