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橙县(Orange County)有一名华人最近申请亲属移民被拒绝,他的妻儿都是美国公民,且长期定居美国,两人拥有真实的婚姻关系。而移民局否决其绿卡申请的原因,竟然是这名华人的出租屋曾被用于种植大麻。
根据黄笑生律师的陈述,来自中国大陆的李先生,妻子是美国公民,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8月2日,李先生提出亲属移民的绿卡申请,2021年1月9日移民局约见面谈,但面谈后李先生却一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黄笑生受理此案后,立即向移民局发函催促,今年3月,移民局发出「有意向否决信」,律师进一步跟进此案,但不久,他们就收到485绿卡的被拒信。I-485表格是用来进行调整身分获得绿卡的最后一个步骤,李先生收到这封拒绝信,表明他的绿卡申请已被正式拒绝。黄笑生指出,「这起案例比较特殊,当事人与美国公民有着真实的婚姻关系,但申请绿卡身分却遭到拒绝。我们调查得知,移民局给出的理由竟与当事人的出租屋有关。」
据悉,2019年初李先生刚到美国时,就在橙县购置了一套投资房准备出租。当时有一位姓罗的房客上门求租,开口就承诺可以提前预交六个月的租金,但提出需要改造地下室用来种植 「水竹」。李先生明白对方所谓的 「水竹」实际上就是大麻,但他听说加州大麻合法化,房屋所在的橙县也允许种植大麻,因此欣然签约,同时双方达成协议,由房客罗先生直接缴纳房子的水电费以及产业税。
此后不久,这处出租屋因传出过重异味、风扇发出巨大噪音,受到屋主协会(Homeowner Association,HOA)多次投诉,但李先生并没有重视,他以种植 「水竹」而非其他农作物搪塞,并答应会尽快进行收割晾晒,将这些农作物运走。结果这处种植大麻的房产,因没有得到加州政府和橙县政府的执照许可,最终被当地警察查封,房客罗先生也被逮捕,并以非法种植大麻罪遭到起诉。作为房东的李先生,虽未被起诉,但警方将他视为证人,要求他随时到法庭作证。
黄笑生表示,当事人李先生的出租屋涉嫌非法种植大麻,他虽然没有被刑事追责,但绿卡申请却因此受到影响。今年3月,李先生收到移民局的 「有意向否决信 」,指出他涉嫌参与大麻种植和贩卖。根据《移民和国籍法》212(a)(2)(C)(i)条,只要移民局怀疑申请者参与非法种植和贩运大麻,就可以否决其绿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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