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高校合并的消息。比如去年成都大学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部署会传递出,成都大学将与四川科技职工大学进行合并,且该项工作已进入正式程序;今年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消息,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这两所学校整体并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组建学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而在一些高校合并的消息中,一些高校或将被拆分
这些高校或将被拆分
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将实现分立 
去年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有网友以“未来五年还会有高校入驻市职教园区吗”为题进行提问。对此,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进行了回复,提到在“十四五”期间,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将实现分立,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
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是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的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共同管理,学院创建于2015年,校区位于三门峡市职教园区,占地面积1143.1亩。据了解,该学院至2021年6月已招收6届本科生,现有在校生2100余人,开设土木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护理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制造设计及其自动化10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含5个专升本专业)。
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实现分立后,将会是三门峡市目前第一所本科高校,有利于提升该市高等教育实力,对该市有着重大意义。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分立为河南体育学院
去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扩大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规模。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体育高端智库建设。加快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分立为河南体育学院工作。
据悉,郑大体院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河南体育学院,1992年并入郑州大学,更名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保留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10月,经河南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以郑大体院为基础,申报设置河南体育学院被列入《河南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包头三所高校合并一年多,运行不畅将再分立 
去年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议“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三校重新合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回复中,表示2003年4月,教育部批准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三所高校合并运行一年多后,因财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未能实现实质性合并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科技大学管理体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5]29号),决定将内蒙古科技大学作为三个办学实体独立办学,分别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三所高校在相对独立运行的16年里,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均有长足提升,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针对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发展障碍,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已将包头三所本科学校分立列入高校设置规划。
此外,广西教育厅发布公示拟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合并转设为公办高校“广西海洋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或将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分立
“一流”大学拆分历史
高校不管拆分还是合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内不少一流大学都有拆分的历史。
1952年院系调整,中央人民政府对全国旧有高等学校进行全盘调整,全国理、工科教授有四分之三被调离本校,之前已经存在的综合性大学均有大规模调整。院系调整后,全国高校数量由1952年之前的211所下降到1953年的183所。
其中,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山大学在此次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中,拆分出的专业、系科和师资较多与其他高校进行的相关资源整合后,成立了大量新院校。
比如原南京大学经调整后,分出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华东航空学院(现西北工业大学)、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而这些高校也为国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高校分立,并不容易!
如今高校分立流程并不简单。《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明确“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等相关事项,均须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实施,未纳入设置规划的高等学院不予受理”。
此外,我们可以从“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申请和办理”中提出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清单等细节看出其流程并不简单。
审批条件包括:
(一)符合需要。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应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结构对人才需求相适应。
(二)符合布局。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宏观布局结构,同时符合学校所在省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统筹规划。
(三)符合标准。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本科学校的设置标准。
(四)符合命名要求。依据学校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以及所在地,使用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申请报告(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公文报送)。
2.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司(局)关于学校设置的论证材料。
3.学校章程。
4.学校的分立、合并,还应提供学校财务清算报告,民办学校还须提供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其分立、合并的意见,涉及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须提供由举办者签署的同意变更意见。
5.本科学校的终止,还应提供学生安置方案、财务清算报告、财产处理方案。
6.依照《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基本流程(图片来源:教育部网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办网站也有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分立审批相关信息。
安徽省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分立审批受理条件包括:学校的分立,应具有正当理由和可行性方案,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申请分立的学校须列入省级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申请材料包括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分立的报告(其中民办学校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上报);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主管部门关于分立稳定工作风险评估报告;学校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学校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教育部、省政府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主管部门(举办者)向省政府申报;
第二步:省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办理,省教育厅办公室安排政务中心窗口(审批办)登记受理;
第三步:省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四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对经审查未列入考察对象或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未获通过的申报学校,省教育厅将原因告知申报单位;
第五步:召开省高评委会议评议,对经考察通过的申报学校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对投票表决未通过的,省教育厅将告知申报单位;
第六步:省教育厅对高评委评议通过的申报学校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引导普通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新建、分立、资源整合等方式设置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的普通本科高校。
不管是合并还是分立,高校要高质量发展,找对合适的路才是关键。
来源:麦可思研究综合整理自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教育部网站、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人民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办网站等,转载请注明来源。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 麦可思研究 王捷,版权属于原作者,仅用于学术分享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