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前,阿宝在某自媒体平台上看到了一篇题目惊悚的文章:《2010年,护士嫌家属红包太小,将孕妇下身缝起来!一年后医院关门了》。
这篇文章的发布者西部新影像,赫然是经过认证的蓝V,其认证身份是:陕西法制网官方视频账号。网上信息显示:陕西法制网传媒有限公司总部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人民政府综合楼B114室。
这篇文章,把南方某某报为代表的无良媒体12年前炮制的“缝肛门”事件再次翻出来,花样翻新,老谣新用,收割流量。
12年前的“缝肛门”事件,是非对错已经非常清楚,网上随便搜一下就能知道前因后果。而这个法制网的小编,为了能更好的吸引眼球收割流量,不仅完全罔顾事实真相,还故意把“缝肛门”改成“缝下身”,极其猥琐下流。
看完这篇无耻谣文之后,阿宝实在无法遏制内心的愤怒,在本公号发表了文章《
“缝肛门”事件,一滩十二年的陈年旧屎,某些媒体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予以痛斥!

没想到,文章发出第二天,西部新影像的小编就找上门来,要求阿宝删除文章。
要求删除的理由是:对我工作影响太大了。
没有认错,没有道歉,没有更正,没有设法消除影响,没有反思自己何以丧失了媒体人应有的道德底线,没有担心自己所作所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什么伤害,没有考虑自己编造的谣言对医患互信造成了何等的撕裂,没有考虑这篇文章对医疗行业造成了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这位运营小编心心念念的只是:对我工作影响太大了。
我觉得和他实在无话可说,直接拉黑了事。

紧接着,阿宝收到了公众号通知:西部新影像的老板陕西法制网传媒有限公司,对阿宝这篇文章发起了侵权投诉。
得知这篇文章被投诉后,我真是无语凝噎。

我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媒体,然而我还是没有想到:一个打着“法制”旗号的媒体,竟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做人吧,总得要点脸。

做媒体人,也得要点脸。

这世上,有很多人不要脸,媒体人不要脸的,也为数不少。

但媒体人的无耻,也是分境界的。
为了一点流量和利益,造谣传谣诋毁良善,这种无耻,在媒体人中属于普通境界。
之所以说普通,不是说这种事情性质不够恶劣,不是说这种事情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够大,而是这种事情,在中国的媒体行业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在中国媒体报道医疗新闻的时候,这种普通境界的无耻,更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一个颅脑病变后正常的去骨瓣减压术,某些中国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能给你写成:患者无钱,医院取下头骨不给安回!
一个正常的家中腹膜透析治疗,某些中国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能给你写成:患者无钱,自建透析室透析!
一个正常的子宫大出血后纱布填塞止血,某些中国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能给你写成:医院出事了,把纱布落在产妇肚子里!
好心医生给晚期肿瘤患者推荐境内未上市的抗肿瘤药物,某些中国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能给你写成:主任医师开假药!
这种普通境界的无耻,我们其实早已经习惯了。陕西法制网官方视频账号翻炒12年前涉医老谣,旧屎重提收割流量的做法,充其量属于在中国媒体人普通无耻的境界里出类拔萃,倒也算不得稀奇。
但是,普通无耻境界中的中国媒体人,大抵还是要点脸的。
一个要点脸的人,在自己就做的丑事坏事被当众揭穿之后,大抵是会有一些羞愧的。
只要能感到羞愧,就说明这人至少还有一点廉耻之心,至少还有一点点残余的人性。
当谣言被当众揭穿后,有的造谣者会搔眉搭眼轻描淡写的认个错道个歉,有的造谣者会唾面自干默不作声缩起头来等风声过去。
无论内心是否情愿,他们至少都还知道丢人。

而有些媒体人,则早已经突破了这种普通的无耻境界,做到了不以无耻为无耻,做到了理直气壮的无耻,做到了勇猛无畏的无耻。
很明显,某个打着“法制”旗号媒体,已经将无耻修炼到了这种高超的境界。
当造谣的时候,他们考虑的根本不是事实和真相,而是流量和眼球。为了收割流量,他们罔顾一切媒体人应有的底线和操守,造谣传谣,肆无忌惮,甚至不惜将早已真相大白的12年前老谣言重新加工使用。

当谣言被揭穿的时候,他们没有丝毫的羞愧,更没有丝毫的内疚。他们考虑的不是认错道歉,不是改正错误,不是消除影响,而是想方设法给辟谣者施压让对方删帖,甚至倒打一耙投诉辟谣者。

造谣者投诉辟谣者,而且是打着“法制”旗号的造谣者投诉辟谣者,这也算是中国法制和媒体行业的一道独特风景。
那位要求删帖的小编,心心念念的是这篇辟谣文章对他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扪心自问过:在你绞尽脑汁的加工和翻炒这个12年前老谣的时候,在你处心积虑的把“缝肛门”换成“缝下体”以增加文章吸引力的时候,在你造谣传谣来打造自己工作业绩的时候,你可曾想过你的谣言会给当事人造成什么伤害?你可曾想过你的谣言会给医疗行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可曾想过你的谣言会何等程度的撕裂医患互信和破坏医患关系?你可曾想过你的谣言会对社会仇医戾气和伤医暴力造成怎样的火上浇油?

在你伤害别人的时候,你心安理得;在你造谣传谣的时候,被害者的死活你毫不关心。

而在你编造的谣言被揭穿的时候,你首先感受到的不是愧疚和自责,而是辟谣文章影响力了你的工作,伤害了你的利益。你不是赶紧去认错更正自己的谣言,而是气急败坏的去投诉辟谣文章逼对对方删帖。
《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意思是:一个人不能没有羞耻之心,不知羞耻的那种羞耻,是最无耻的。
这种不知羞耻的羞耻,阿宝之前也见识过。
比如参与炮制了“缝肛门”事件的某柴姓记者,在被阿宝写文章揭批后,不仅不认错改错,反而恼羞成怒,找律师对阿宝发起了刑事自诉,要将阿宝送进监狱。
这场官司的结果,当然是阿宝大获全胜。

而今天,在一个打着“法制”旗号的媒体身上,阿宝再次见识了这种无耻之耻!

请这位小编和这家媒体,要点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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