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顽石”的第 128 篇文章
刚才,#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最新的官方通报来了!

为大家总结一下信息:
1、四位女孩的伤情
远某、李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

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
昨日,司法鉴定科学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王某某、刘某某为轻伤(二级)。
此鉴定报告一经出具,瞬间引来广泛质疑,我去查了下司法对“轻微伤”、“二级轻伤”的界定,发现与大众认知的有很大出入。
司法上被界定为“轻伤二级”,其实是已经被打得很重了。
2、犯罪者罪行累累

已掌握犯罪证据的有:赌博、洗钱、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
还涉嫌黑恶组织犯罪。

3、此次通报中我认为最关键的一条信息是,时间线
凌晨2时41分,群众报警。
14分钟后
,2时55分,120送医。

28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辅警到达现场。
这与路北分局此前向多家媒体透露的“5分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情况不符。
路北分局为什么要对澎湃新闻的记者撒谎?
明明接警后28分钟才到现场,为何要声称5分钟(2:46分)就赶到了?
拜新闻报道,《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5分钟赶到,5名嫌疑人有前科》
另据此前封面新闻报道:
一份接警记录截图显示,派警意见一栏写着派警时间为2时43分许。
但是,3时又有“派警意见”显示“未到达”,并进行催办。
也就是说,派警了,但没出警。
面对质疑,机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却恬不知耻地向记者表示:
“接警后我们是第一时间出警的。路上的监控和我们的出勤记录都是证据。
撒谎,还撒得理直气壮。
我庆幸自己活在了信息时代,才能留下了那么多证据。
封面新闻报道,《网传唐山警方接到报案后3个多小时才到现场,派出所和报警人回应
更离谱的是,距离事发地“老汉城烧烤”最近的派出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车程仅1.6公里。
1.6公里,走了28分钟。
出警,还是散步呢?

根据高德地图显示,从出发点“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开车到终点“老汉城烧烤”,耗时仅7分钟。
骑自行车,9分钟能到。
走路,25分钟能到。

我想问一下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
接警时间是凌晨2点41分,路上一共4个红绿灯,应该不堵车吧?
走路25分钟能到,您看了28分钟,莫非不是开着警车来的,而是推着警车来的?
3点09分到达现场,施暴者跑了,受害人120拉走了,您是来打扫卫生的吗?
此外,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居然将案件受理为“行政案件”,案情类别为“一般打架”、“被打”。
被打死了才叫“特别打架”,是吗?
我心疼那四名受害者,明明只有1.6公里。
明明2点43分已经派警,犯罪嫌疑人2点47分才逃离现场,如果路北分局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嫌疑人可能当场就被逮捕。
那四名女孩,或许就不会被打得那么惨。
出警不力、加上面对记者轮番撒谎,背后是渎职,还是包庇!
注意此次发通报的,不再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而是河北省公安厅。
通报直接表示:
对此事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侦破方式。
路北分局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
目前,已有警务人员被监察,
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被免职。
调查路北分局的大幕,由此揭开。
几乎与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警情通报同一时间,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这样一则消息: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人接受审查调查。
基本可以认定,这位局长即将落马。
马爱军,除了路北分局局长,还担任着路北区的副区长、路北分局党委书记。
在他的个人简历中,“我的职责”一栏写着:
“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信访、退役军人事务、民兵武装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司法、公安、信访,无一不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要害部门。
与他一并接受调查还有路北分局下属的:
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总结一下:

局长接受调查,副局长免职,下属若干所长、民警接受调查。
路北分局,从上到下正在接受调查。
目前,数次发布官方通报,数次消耗公信力的“路北公安网络发言人”微博显示:
最后一条推送的时间停留在了14号早晨,内容为宣传禁毒。
而在此前,它一共发布了20733微博。
14号早晨推送完最后一条微博之后,便销声匿迹。
我合理推测:
路北分局一系列迷之操作不仅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也引起了更高层面公安、纪委的注意,14日之后微博被直接叫停。
请务必彻查路北分局!
不要因为一个路北分局,让整个国家机关公信力下降。
本文已完结
撰文:马拉松
主编: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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