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中国青年报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公告显示,苏炳添诉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案预计于2022年7月8日开庭。
公开信息显示,得物所属公司为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得物致歉:使用了未经授权的肖像图
6月17日,@得物App 发布“关于得物微信公众号编辑苏炳添相关内容的说明 ”。说明称,去年8月1日,苏炳添在东京奥运会男子100米半决赛中跑出9秒83,以半决赛第一晋级决赛,同时创造了新的亚洲纪录。
出于对新纪录的激动心情和对他本人的喜爱,得物公众号的运营人员编辑发布了《苏炳添是真赛亚人?双厨狂喜了xdm!》的推文,希望与网友分享。
但在该篇推文中,编辑因工作疏忽,在文中使用了未经授权的肖像图,在发现问题后,已于去年删除了该条推文,公司会联系沟通相应的补偿,后续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加强审核。得物表示,未经苏炳添授权在公众号中使用肖像图确实是不对的,对给苏炳添和大家造成的困扰,致以诚挚的歉意。
违规使用苏炳添肖像图
法院披露多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记者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网站检索发现,仅在6月,原告为苏炳添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就有25件。
在6月14日的一份法院公告中,广州互联网法院表示:
本院受理苏炳添诉衡水市凌鹰教育培训学校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立即删除涉嫌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
2.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要求:致歉内容应包括本案判决书案号及主要内容,致歉内容须经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确认,致歉版面不小于9.0cm*14.0cm。);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0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5000元,以上共计155000元;
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2年7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www.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七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值班编辑 | 陆茗
排版 | 八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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