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唐山打人事件引发舆情大地震,问我的看法,我首先反对目前带偏的三种观点:
第一,激进女拳,不要打拳,带节奏,煽动性别对立。
本质上,这不是女权问题,而是人权问题。不是女性权利被侵犯,而是人的权利遭受暴力侵犯。人身安全、生命健康,是普世性的基本人权。受害人是女性,令人愤怒,难道受害人是男性,就无动于衷?
这次是男人打女人,女性共情的是女人,说男人都是恶棍;下回如果是女人打男人,男性共情的是男人,说女人都是泼妇。长此以往,思维定势,社会肯定走向撕裂。遇事先看男性女性的身份,贴标签,立场先行,而不是看事件本身。

社会愤怒是因为事件本身的兽行。鲁迅说过:“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怯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老弱妇孺病残孕,无分男女,力量上是弱势群体,缺乏防御和还击能力,所以更应当关爱和帮助,而不是霸凌和欺辱。

恃强凌弱,是践踏人伦底线,义愤出自人的道德天性。任何弱者,都应当公平对待,不应被暴力毒打,大到国家也一样。为什么国际社会普遍同情乌克兰?这是正常人的反应,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果你对唐山事件不吝道德的口水,转头却对乌克兰百般苛责,吹毛求疵,敦促人家开门揖盗,无条件投降,你是不是二逼?是不是精分?
第二,键盘侠,不要装道德婊,无脑谴责围观者,甚至网暴烧烤店主等无辜之人。
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你廉价的正义感。成龙发声:男人不可以打女人,有能力制止一定要站出来。成龙有功夫在身,出行都有保镖前呼后拥,当然可以站出来打跑小毛贼。可是,早年港影视圈一直被黑涩会困扰,你的好朋友梅艳芳曾遭掌掴,刘嘉玲被绑架拍裸照,大哥你站出来了吗?打跑黑涩会了吗?
站着说话不腰疼!网民都想呼吁别人当圣人,换位思考,你亲临现场,又能如何?那种情况下,围观者能出言劝阻就表现不错了,拍视频取证、打110报警、帮助救治伤者、事后指证凶手,绝对算是合格的好公民。
扫黑制暴,是警察的责任,不能把锅推给老百姓。纳税人养活国家机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不就是为这种危急时刻?面对几头彪形大汉行凶,让老百姓赤膊上阵?就算出警到现场,如果敌强我弱,势单力孤,也要先呼叫支援力量,才能动手执法。
第三,二极管,不要上纲上线,以偏概全,动辄政治化、运动化,好像镇压一批大金链子就能解决社会问题。
目前看无疑是一起恶性治安事件,调戏妇女,毒打良民,真是畜生行径,刑事责任没啥问题,罗老师说构成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说实话,我小时候,90年代这种治安案件,打架斗殴,喋血街头,家常便饭,频频发生。中国自1983年以来,几乎每隔几年就严打一轮,治安状况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因为经济不景气,待业青年太多,无业流民在任何朝代都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实事求是地看,近二十多年,中国治安是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大幅改观,大趋势是向好的。一是经济发展,安居乐业,家庭多少都有点钱,仓廪足而知礼仪;二是技术进步,手段提高,摄像头无处不在,天罗地网,公共场合犯罪很难逃脱。以前这种路边摊打斗也有,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派出所一般都按互殴处理了。
警惕,今年治安确有下滑趋势,戾气滋生,压力山大。其实,唐山事件发生的同时,在北京上海至少有三起恶性事件,都比唐山的事大,“张献忠时刻”。治标还需治本,我在那篇删掉的文章里捶胸呼吁,“保经济就是保生命”:
民众道德冷漠,不要上来就用道德的棍子大张讨伐,其实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制度和文化问题。
如果唐山事件发生在美国,会如何呢?网友找到一些视频,还有社会实验,老外相对来说表现得比较血性,面对欺凌妇孺,挺身而出者不少。

美帝为何无“唐山”?不是外国人的人品和素质有多高,美国社会有工具、文化、法律三重保障,鼓励公民自我保护,见义勇为,拔刀相助。
一、工具:持枪权
你还嘲笑老美持枪吗?还炫耀深夜撸串吗?我在《美国禁枪为什么难?》梳理了持枪权的来龙去脉,以及为什么普通美国人喜欢枪。当然,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只是探讨美帝,中国社会如果允许公民持枪,治安不知道会糟糕到何种地步。
枪,是对弱者更有利的工具。枪的好处,就是能迅速拉平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差距。枪口面前,人人平等。
试想,唐山事件发生在美国,受侮女性从随身包里掏出一支精致的女用小左轮,啪啪啪啪啪,五声枪响,“唐山五虎”变五只死猫了,它们还能逞凶吗?还敢逞凶吗?

有人说,不可能人人带枪,社会成本太高。无需每个女性都携枪出行,只要发生一、二起反杀先例,社会产生预期,歹徒不知道面前这个弱女子到底包里有没有枪,只要存在有枪的概率,施暴者就不敢造次。
围观者有枪也敢出手,发现歹徒行凶,可以直接击毙,惩恶扬善,锄强扶弱。
二、文化:基督教
美国传统是个清教徒文化为主的基督教社会,建国时期几乎全部都是虔诚的新教徒,之所以跑到新大陆垦荒,就是因为在英国本土遭受宗教迫害。现代社会信教人数日益减少,也占总人口的57%,其中大部分是新教徒。新教没有统一的教会,自由解释圣经,自由组织团体,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独立的宗教机构有2000多个,已经注册的新兴宗教团体就有7000多个,可以说非常繁荣。
美国很多大中小学校都是教会办学,国民从小就接受基督教价值观的教育,天天洗脑,至今很多传统美国人每到周末都去教堂做礼拜。基督教要求每个信徒,做盐做光,急公好义,做好心的撒玛利亚人。
见义勇为,不是个人的孤立行为,背后有宗教信仰作为心理支撑,天堂地狱形成激励惩罚机制,习以为常,久而久之,演化为社会风气。

其实,中国社会传统民间信仰,也有类似的功能。例如老北京人,多为热心人,为人处世非常讲究,古道热肠,敬老爱幼。背后有一套心理奖惩机制,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功德簿,积阴德,日行一善,善有善报,来世更好。
现在之所以道德冷漠,是因为民间信仰的传统断裂了,经过长达百年的革命和改革,中国人大都成为冷酷的唯物论者、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敬天地,不畏神鬼,急功近利,唯利是图,无敬畏之心,又怎么能期望满街义人呢?

三、法律:正当防卫

美国制度上有著名的“不退让法”,正当防卫的认定,比中国宽松得多。因为判例法和陪审团制,没有严格的条文约束,陪审团更容易同情那些英勇反抗的受害人和施援手者。
英国法原来有限制,叫“退让义务”,也就是必须忍无可忍,还得再忍,只有在尽到退让义务,退无可退的情形下,暴力反抗才构成正当防卫。但美国人不太认可英国人这套规则,美国人都是牛仔,路见不平,拔枪相向。美国法律的精神是鼓励私力救济,天助自助者,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连持枪权都受宪法保护。
中国虽然在舆论上鼓励见义勇为,但有点叶公好龙,口惠而实不至,实际上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见义勇为者,往往没有啥好结果。

告诉你一个真相,有专家做过大数据统计:中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率只有4%。也就是,100个故意伤害罪的案件里,只有4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20个被认定防卫过当减刑,76个都是依法正常定罪量刑。
例如遭遇小偷行窃,你将其制服扭送到派出所,法律保护,但如果超过限度,比如小偷行窃你搏斗中把他手扭断了,这就属防卫过当,甚至民间私刑,被判刑的可能就是你了。但任何人在搏斗的情况下很难理性地判断危险是否继续,自己的反制措施是否恰如其分,这种立法是给圣人立的。2018年的昆山龙哥反杀案,是特例,因为舆情关注才被无罪释放,并不是所有反抗者都有这种好运。
中国是对正当防卫认定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防止暴力抗法,抑制私力救济。暴力的行使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机器手里。这是最大的原则,也是正当防卫制度沦为“僵尸条款”的原因。
为什么呢?《韩非子》《商君书》里写着答案。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这句话,两千年来被奉为圭臬,你琢磨吧:“以文乱法”,法家主张焚书坑儒,搞文字狱,噤若寒蝉;“以武犯禁”,法家主张销天下之兵,颁布禁武令,禁止民间拥有武器,使用暴力。一句话,无论你是儒还是侠,都当驯服工具,不许乱说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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