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的愤怒和催促下,唐山打人事件里9个畜生终于全部被抓到了,接下来,就看唐山当局怎么依法处置了,可千万雷声大雨点小,等到事态没人关注了,又草草了事,判个寻衅滋事罪什么的。
这事原以为只是偶然的暴力行为,但随着网友们越挖越深,我看完后已经不是脊背发凉了《唐山事件,看得我背脊发凉》,而是出离的愤怒和无尽的疑问。
为什么这9个畜生,能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如此嚣张,胆敢做出那法理和情理都不容的事情来?
我们原以为,事情的起因只是男的想搭讪女孩,被拒绝后恼羞成怒,便发起了酒疯,而他的一帮“兄弟”平时撒野惯了,才有了后面将人打成重伤的事情发生。
可是,真实的情况远比我们想象得更严重、更可怕,有人将视频的声音做了放大,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个去“搭讪”女孩的男子对他的两个同伴说:等会儿,把那女的怼路边给CAO了。这句话在视频的40妙处。
昨天看视频时我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后来看到网上有大量的网友、在场的人出来作证,他就是这么说的。而且,在他去“搭讪”女孩,摸着人家的背,女孩推开他质问他:你想干嘛时,这个畜生说的也是:我想CAO你。
天呐!青天白日的,就敢把人家女孩“怼到路边给CAO了”,而且就真敢付诸行动,在人流涌动的烧烤店就敢付诸行动了,这到底是谁借给他们的胆子啊。这绝对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暴力行为了,而是意图QJ且团伙作案了。
这个视频昨天还在大量流传,但今天基本上就被删光了,一开始我还有点困惑,为什么这个视频也会被删得如此干净,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太恶劣了,估计领导们是怕引起二次舆论,压力太大,或许也怕教坏“小朋友”。
但这已经不重要,依然感谢这个视频,也依然感谢最初将这个视频发在网上的人,即便如今我们看不到了,但它已然对事件的发酵、推动等方面起到了直接、关键和重大的作用。它直接引爆了这个话题,让至少几亿人看到了这起暴力事件,也直接把唐山市送上了热搜。
功不可没,我昨天在文章中就说过,如果没有这个视频,这件事很可能就会朝着另一个诡谲的方向发展,甚至很可能就会被掩盖、被不了了之。
为什么我敢做这样的判断?一方面是基于对很多过往类似案件的认知经验;另一方面是我始终觉得,这9个人敢如此嚣张,不是他们人多心狠,而是一定有其本质上的原因:有恃无恐。
为什么呢?我先来看看事情在网上发酵前,当地JC的处理情况。在这里,我只是还原一下当时的情景,不做主观的评判。
根据很多网友提供的线索,当晚现场有很多人报了警,一方面据说JC姗姗来迟,而派出所距离案发现场只有不到1公里,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另一方面,后来JC虽然出警了,也来了现场,却并没有立即对施暴者实施抓捕,而几乎是等到舆论开始发酵,领导出来“指导”工作后,才开始“雷霆行动”。
结果10多个小时后,才锁定了三个犯罪嫌疑人,9个人分了四次才抓到,而且在短短的时间内,居然有4个人就跑到了省外,在疫情防控如此严厉的当下,他们是怎么做到如此轻易跨省的呢?最后还是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之下才落网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面上的一些分析哈,似乎能回答部分我们之前提出的这9个人为什么敢如此嚣张的问题。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还得要来看看这9个人的背景,以及他们之前所经历过的“传奇”的故事。
昨天,有一篇爆文《起底唐山打人者陈某志、刘涛的累累案底》,详细给我们列出了这起事件的几个主要人员的过往的劣迹斑斑和累累案底,以及他们在每次犯事后又是如何“逢凶化吉”的经历。在这里,我做些引用和分析,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自己找来看看。
从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这9人绝对是一个犯罪团伙,而且是长期盘踞在唐山,干了不少缺德事。
主犯陈某志,劣迹斑斑,浑身案底。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2019年涉及不当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另一个主犯刘涛,更是能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后逍遥法外,期间无证驾驶超速肇事导致八车连撞,2018年3月才被拘留,并因为当庭认罪轻判两年。
我们重点来说说这个刘涛,管中窥豹,从刘涛的经历,我们或许能读出点不同的“意味深长”。
2015年,刘涛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把被害人商某打到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且非法拘禁。但是,但令人觉得吊诡的是,被“非法拘禁”的商某验伤只算是轻伤一级。
然后2015年底刘涛就已经被派出所抓了,可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这中间2年多的时候,刘涛难道还是自由身?请问路北分局是怎么处理罪犯的?而更吊诡的是,一个犯了“非法拘禁”、把人打成多处粉碎性骨折,而且还“在逃”两年的嫌疑人,因为当庭自愿认罪,就被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两年零一个月。
敢问,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刘法官,这个酌情是怎么得来的?难道刘涛是另一个“孙果果”不成?
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还是这个刘涛,2017年2月4日2015年非法囚禁案犯事后太平无事,2019年因非法囚禁案被判刑2年1个月无证驾驶陈某志的车辆,并且超速行驶,在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上制造了一起交通事故,而且肇事后,刘涛逃离现场。
刘涛为什么要弃车逃离呢?是因为酒驾还是因为有案底在逃人员?但无论如何,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视为特别恶劣的交通肇事,加上逃逸行为和过往的案底,刘涛妥妥要进去的;
可是,路北区交警都能麻溜找到肇事者刘涛,为什么路北区的刑警就能一直把刘涛放在眼皮子底下不抓,要一直等到2018年3月开始扫黑除恶才抓起来呢?
另外,刘涛无证驾驶超速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为什么还要帮刘涛赔付呢?这中间又有什么故事?
我们看到,在处理刘涛这个人的一系列操作上,唐山当地处处显露出吊诡的一面,实在让人有些想不明白,也想不通,为什么他们对这个刘涛如此“法外开恩”呢?
另外,2018年到2020年,唐山一直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铲除了不少社会的毒瘤,比如2018年年初,唐山警方一举铲除了一个以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等人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可是,以陈某志、刘涛为主要骨干的这群犯罪团队,为什么却能很平稳地度过唐山的扫黑风暴?为什么时至今日,网上还有那么多人实名举报,长期被唐山黑社会团伙恐吓勒索,数次砸店的事情存在呢?
这个地方,到底还有多少黑恶势力保护伞没有拔除?政法系统,到底还有多少渎职不作为?真该好好倒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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