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日报报道,华裔李女士曾在开车时被一辆车追尾,当时她觉得这只是一起很平常的车祸,自己也没有受伤,就没有追究对方责任,全权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没想到四年后却收到法院传票,反被对方索偿共计2万元。
李女士说,四年前她在美国马里兰州上大学,平时上下课都会开车在住家附近的一条路上,那条路上两个红绿灯之间间隔很短,经常有车因为开得快发生追尾事故。
她说,那天她停在第二个红绿灯路口,被一辆车速很快、来不及刹车的小货车撞上了。
李女士说,当时自己未受伤,车子损伤也不大,再加上当时她的父母以她一个人只身在外劝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就没有深究,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后来也没有跟进此案。
没想到四年后,也就是今年5月底,李女士却收到该案的法院传票,被要求赔偿15000元加5000元材料费。
这对李女士而言,宛如晴天霹雳。她想不通,明明是对方的过错,怎么反被告了?
李女士说,对方吿她的理由是当时她开车速度太快,对方是正常开车无过错,要求赔偿健康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约2万元。
收到传票的李女士第一感觉是被讹了,让她手足无措。她说,事故发生的时候她手机恰好没电,没拍到任何证据照片,四年时间过去了,也很难再找到当时事故的目击者或是摄像头的录像,这让她更加恐慌。
李女士在联系了保险公司后得知,当时该事故确实没有达成和解,目前来看该诉讼案也是真的。
保险公司告诉她,在马里兰州,发生事故后提告的有效期是三年,又因疫情延误,四年前的案子,她现在才收到传票。保险公司表示会有专门律师联系她处理。
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车祸和人体伤害的经理黄女士表示,被追尾反被告的案例时常发生。
她建议李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律师处理该案件,首先要看该案发起提告是否在时效内,加州为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如果超出该时效,可以要求法院驳回该案。
黄女士说,发生事故后,不管大小一定要拍照、拍视频留下证据。如果车子需要修理,则可以留下修理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她说民众除了通报保险公司,还可以联系车祸律师,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提及每场车祸都不同,建议民众还需根据个人情况,以专业人士的建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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