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天是高考第一天,网上关于高考作弊的话题闹得沸沸扬扬。
由于涉及多个事件,好多人云里雾里,我特地帮大家整理一下,现在网上流传的三个事件分别是:
一、全国乙卷高考数学卷作弊事件
二、湖北安陆枪手事件
三、全国新一卷数学卷疑似泄露事件
我们依次讲讲,先说第一个全国乙卷高考数学卷作弊事件。
6月7日下午3点58分,一个叫做“Pursue-张瑞瑞“在QQ群里发了几张”高三数学题“的试卷图,并表示“帮个忙 谁会 我可以出钱”。
如此特殊的时间点不免让群友产生怀疑,一人惊呼:卧槽,你不会在高考吧。
随后群内有多位自称今年高考考生的网友指出,上述题目就是今年高考数学全国乙卷题目。
再说第二个湖北安陆枪手事件:
7日下午5点57分, 网名为“离暗”的网友在QQ群中说,安陆高中生作弊群有人带了手机拍了数学试卷,考场外985大学帮忙作弊。
最后是全国新一卷数学卷疑似泄露事件。
网友称这次高考的部分考题,在一张押题卷里都做过了。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认为高考是我们从小到大经历的各种测试中,最公平最重要的那一个。这是无数人期待着改写命运的机会。
在这样的前提下,高考作弊事件的出现,很容易让大众出现怀疑情绪。
尤其是今年的乙卷,因为难度已经让太多的考生泪洒考场。这时候再看到有人靠作弊来问出答案,对考生们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7日晚,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已连续接到相关考生及家长关于此事的举报,正在关注此事,“我们已经将信息反馈给内部的考务中心,具体怎么处理,还不清楚。”
02.
6月8日早上,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针对网友激烈讨论的两件事做出了回应。
分别是上文说到的全国乙卷高考数学卷作弊事件和全国新一卷数学卷疑似泄露事件。
先说开头的全国乙卷高考数学卷作弊事件。
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现查明:涉数学全国乙卷事,系考中作弊,甘肃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不存在考前泄题。
针对这次作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答复:该考生数学成绩无效,同时该考生将无法再参加后续高考考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正在对该情况进一步处理,将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虽然网友们很开心他成了第一个知道自己高考成绩的人。
但对于此人究竟是如何作弊的,则产生了更多的疑问:手机是怎么带进去的?为什么开了信号屏蔽器手机还能正常上网?
官方对此暂时没有做出解释,只是说对于考点人员实施了处理。相关地方教育考试机构已撤换监考人员,加强监考力量,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规考生和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关于另一件泄题事件的解释,则是考生在QQ空间发布无关消息占位,事后再通过编辑试卷内容达到目的的“占坑帖“。
至于为什么会有网友闲着没事搞这出大新闻,除了高考本身是流量密码外,还有人表示这是一种惯用的“诈骗方法“。
官方对此暂时没有做出解释,只是说对于考点人员实施了处理。相关地方教育考试机构已撤换监考人员,加强监考力量,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规考生和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关于另一件泄题事件的解释,则是广东和安徽考生在QQ空间发布无关消息占位,事后再通过编辑试卷内容达到目的的“占坑帖”。
但无法解释的是,众所周知,高考结束后答题卷自不必多说,就连出题卷都是要回收的,那这张试卷又是在什么时间点被如何被拍下来的呢?
至于考试院并未提及的关于安陆市的枪手事件。安陆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是这么回答的:
经公安初步调查了解到,此消息为虚假信息,首发发帖人发布时间是在考试结束后,其自称是转发。此外,网传的考场视频并不是安陆。“
公安反馈给宣传部的信息是:与发帖人沟通时,发现其精神恍惚,疑似患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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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一句话叫做当你在屋子里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屋子里通常已经有一整窝蟑螂了。
今年的几起作弊事件,不禁让人想到去年同样冲上热搜的小猿搜题事件:
2021年6月7日下午数学高考时,考生吴某某通过夹带进场的手机,拍下一道数学试题,并将其上传至小猿搜题,试图获取答案。
根据官方披露出的消息,该考生是通过违规携带的手机进行作弊的。
在官方通报中,作弊者最终得到的处罚是,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该处罚依据的是,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说实话,这样处罚力度似乎过轻,不足以形成威慑,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参考过去判罚过的一些高考作弊案件,也可以得出大差不离的结论。
2013年,辽宁盘锦破获一起大型贩卖高考作弊器材案件,涉案人7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
他们利用由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组成的作弊器材。高考时,只要考生将接收器戴在身上,将耳机戴好,开考一小时以后,就能接收到考场外所安排的人用发送设备传出的高考试题答案。
在最终判决中,作弊组织者被判处最长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参与高考作弊的高考生则按相关规定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已上大学的全部被清退,没上大学的因高考作弊禁考三年。
2014年,央视曝光河南高考替考事件,实际查处违规违纪考生共有165人。
最终,58名教师和职工受到开除公职、降低岗位等级或记过处分,10名有公职职务的替考学生家长受到撤职或降级处分,枪手开除学籍。
被替考考生,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2015年,四川也有一起高考作弊案,参与者在考场内将拍摄到的高考题转出场外,并找到专门安排答题的“枪手”手中,完成答案后再转发给付款买家。参与者最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不难发现,在高考作弊案件中,处罚基本针对组织作弊者。相对而言,作弊考生获得的处罚力度并不够,基本只要一年,最多三年,就能卷土重来。
或许有人会说,不是2003年盗窃高考试卷的高三学生被判了7年了吗?问题在于,送他进去的并不是高考作弊,而是更为严重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犯罪嫌疑人事先通过摸点的方式窃取试卷,提前高考数日得到国家机密,这和一般的作弊并不能划上等号。
说到底,只是取消成绩,禁止参加考试1-3年,实在不足以让那些考生惧怕。所以才会有不少考生便会铤而走险,试图通过作弊来获得更可观的分数。
而每有一个作弊的考生前进一点,就会有一个考生被挤出真实名单之外,又有谁能补偿他们呢?
所以高考的公平必须维护,这是不容退让的底线。
我想,对这些作弊者的处理应该从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高考的公平性,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
这才是始终关注这起事件的大家更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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