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观众看到今天的开头可能会问了,毕导你的青春伤痛文学水平好菜啊,是高考快到了,你搁这练语文作文呢?你咋还突然用了这么可爱的字体呢?
事情还要从3年前我和葫芦娃打的一场官司说起……事件的解决过程曲折离奇,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背后的故事,也给大家敲响法律的警钟!

我居然被葫芦娃告上法院了?
2019年5月12日的清晨,我收到了一个文件。打开一看,标题竟然是
“民事起诉状”!
当时我人就傻了啊!我一个27岁的花季少年,阳光正义的守法公民,守序善良的ISTJ,竟然被民事起诉了?难道是多年前室友带饭我没给钱的纠纷闹大了?
仔细看下正文,原告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美影)

话说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叫速达,一听就觉得这个起诉动作很快啊!不过看文件落款日期是2019.2.27,送到我手上都2019.5.12了,看起来也没有很速达……
上美影曾经创作了《大闹天宫》《哪吒闹海》《黑猫警长》《葫芦兄弟》等陪伴我们童年的经典动画片。而我,正是被这个葫芦娃给起诉了。
大家都看过,它于1986年推出,讲了一个性感女郎爱上八旬老人,却被七个植物人欺负的故事。
可能有老粉记得,我们公众号曾于2018年5月7日发过一篇推送《为什么葫芦娃是个云南人?》。里面分析了葫芦娃的穿着、配色、葫芦产地、环境地形等因素,论述了葫芦娃可能是个云南人。那篇文章并不是广告,就是一个日常脑洞选题。
这么一篇推送,正文中当然有很多葫芦娃动画片截图、葫芦娃表情包。而那时谁能想到,一个1986年的古老动画片,使用其中任何葫芦娃的图片、表情包,居然都是侵权的!吓得我赶紧删除了微信里的葫芦娃表情包,劝你们也赶紧删。
上美影在起诉状中表示,葫芦娃具有极高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在社会公众中具有极高知名度及美誉度。毕导公众号未经许可使用了七个葫芦娃的卡通形象,严重侵犯著作权,应当受到法律严肃制裁!
严格意义上讲,老六是隐身的,也许我只使用了六个葫芦娃的形象。但看到这里,我已经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葫芦娃是我的童年,我那么爱它,却侵犯了葫芦娃的权利。不过既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那我就当是交学费了,该赔钱就赔呗。
下面的问题是,我使用一张葫芦娃图片,具体给上美影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呢?
你没看错,赔偿金是10万元!上美影的要求是删除文章+赔偿10万+承担诉讼费!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葫芦爷爷,你放心地去吧!你的7个娃儿们已经长大出息能挣钱补贴家用了!从1986年到2019年,7个葫芦娃已经33岁,过了而立之年。他们现在不学仙法,不学道法,学起了民事诉讼法!
平心而论,我不是不能赔钱,但10万元确实过于离谱。一篇公众号文章赔10万,这上美影哪还用做动画啊,直接靠起诉就赢麻了啊!
不过刚我看了他们官网的出品动画列表,的确几乎没有近15年的动画作品。最近的是2006年的大耳朵图图,其余主要业务是给老动画做高清修复、卖老IP的角色联动。我害怕截他们网页的图又侵权了,就只把网址放这里吧,这应该不侵权……https://www.ani-sh.com/anime.html
我又上网搜了一下,有个哥们发了篇只有36个阅读量的葫芦娃推送,也是赔偿10万。上美影还真是勿以麻小而不赢。
还有人用了黑猫警长配图,就18个阅读量,也被上美影索赔10万。这么看来,从物理意义上讲,上美影的经济损失是量子化的,以10万元为一个量子单元。
总之你动动手指发个图片,就可能已经给上美影带来了10万元经济损失。我很好奇,难道上了法院,法院真能判我赔10万?这明显不合理啊?
但我周围的小伙伴劝我,优先和解,不要头铁,努力砍价,别怕尴尬,毕竟上美影现在最强的部门可能不是动画部,而是搜索部和法务部。
但我这人最不会砍价了,去菜场只会说一句“你这个还能便宜点吗?”
于是在加了对方律师微信后,我胆怯地问了句:“我这个情况,还能便宜点吗?”
对方律师倒是非常熟练地回复了我:你觉得赔多少钱合适呢?(这不是他原话,时间久远,他的话我只记得个大概意思了)
我被他这个问题给整懵了……但往好里想,看他这语气,应该只是钱的问题。
我问,你们经常诉讼,没有图片收费标准吗?
对方表示,对你们自媒体一般也就是看图片量,一个1000-2000元。
我问,你是一个图1000-2000元,还是一个娃1000-2000元?还是七个娃1000-2000元?
他没理我。
我又问,那gif图是按一个gif算,还是按图片帧算?
他说看着办。
我检查了下那篇推送,里面有的是单张图,有的是3张图拼成了1张图;有的图里1个娃,有图里7个娃。我很想给大家展示当时的文章配图,但这样我这篇推送又要侵权了。我就手动复刻一下吧,总不至于画成这样也侵权吧?
最后统计,全文配图共18张,其中有娃的6张,共含娃24个。有动画片截图但图里没有葫芦娃的静图7张,gif动图1张。
然后双方你砍一轮我砍一轮,最后就拍脑袋定了个数。对方律师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中还有一条是,如果我对外公布了和解金额,这个和解就会被无效化!这更加实锤了上美影是量子化的,观测和解金额会导致和解本身的坍缩。
所以金额我在此就不公布了,但反正能砍掉1个数量级(这么说不至于坍缩吧……)
最后提醒大家,葫芦娃、黑猫警长什么的,一律不要在公共场合用啊!不管情节轻重、影响强弱,都是侵权的!法律只有0和1,你千万不要犯2。

没事不要乱用不认识的字体
上个月我又收到封邮件,来自北京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说我2018年的几期视频封面未经授权用了他们的字体。

年少不知字体贵,老来侵权空流泪啊!毕竟2018年我还年幼无知,意识不强,这样做图构成字体侵权也是事实。华康给出了3种解决方案:
  • 我删除视频,赔偿18000元
  • 我不删除视频,花18000元买下这个字体,未来一年随便用
  • 上法院,到时候法院会按侵权字体总数乘以字体价格再乘以3-5倍判决赔偿
方案1是方案2的真子集,不知道1存在的意义是什么。3按字的个数算钱,听起来有点离谱。不过有葫芦娃的10万元在前,我倒是淡定多了。
我首先找到了当时给我剪视频的小姐姐,确认了这个字体的确是华康的字体,不是在蒙我。
然后我咨询了一圈法律朋友和自媒体同行们,大家众说纷纭,大致分为4个流派。
1、和平谈判派。讲讲价,把字体买下来,以后吸取教训别侵权就是了,和气生财。
2、负隅顽抗派。就硬着头皮上法院!法院会要求原告证明的确造成了如此高额的损失,我们赌法院不会判那么多钱!
3、沉默是金派。字体公司都是广撒网起诉的,你不理,他可能也没时间搭理你。
4、倒打一钯派。这个流派最强大,直接质疑对方为什么发函不盖公章?为什么在华康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中,著作权人是“威锋数位”,但发函索赔的是“华康信息”?毕导的视频,为什么发函到了毕导的公司赛蜂文化?总之在程序上进行战略拖延。
最后,我决定先试探一下对方的18000有多少还价空间,也锻炼一下自己的砍价能力。我特意请教了我妈,我妈说,一般买菜就先对半砍,对方抬一点,你再降一点,就差不多了。
18000对半就是9000,我决定再狠一点,直接砍到8000!
我小心翼翼地跟对方律师说,18000太贵了,8000行吗?
对方说,行。
她这个行字一出,我的意识就开始模糊。你们说我这个砍价算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最后也提醒大家,在公开场合使用字体时,记得用有授权的字体,不要侵权哦
如果我的读者中有法律背景的朋友,也欢迎在留言区告诉我,遇到葫芦娃/字体的情况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觉得毕导砍价成功的点赞
觉得砍价不成功的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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