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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于鲁明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此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于鲁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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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9月24日电  (姚茜)据北京组工网消息,近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于鲁明拟提拔担任正局级领导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于鲁明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于鲁明
现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
拟提拔担任正局级领导职务
男,53岁(1961年12月生),汉族,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卫生专业大学毕业,主任医师。
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卫生局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副区长,市卫生局副局长。2013年1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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