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项法律判决引发关注。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指出,有一吕姓男子婚内出轨,为小三花费数百万更赠送八套房子,但每月只给妻子5,000元人民币(约751美元)。
妻子发现吕男婚内外遇后,心灰意冷下,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厦门的4套房及吕先生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
吕男表示不服,要求等离婚后再算清楚。法院指出,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以女方6,男方4的比例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网民称赞,认为法院判决合理。
综合媒体报导指出,1990年8月,魏女士与吕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迅速陷入爱河。12月就领证结婚了。隔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美满幸福。
但后来,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2003年,魏女士辞去工作,数十年来安心做一个贤内助,照顾儿子和吕先生,吕先生则每月给魏女士5,000元(约751美元)生活费以供家用。
示意图
某一次的饭局中,50多岁的吕先生认识30多岁的严小姐,两人很快就在一起,更生下一个女儿。但该女患有先天疾病,吕先生包揽所有费用。
近五年,吕先生陆续向严小姐转账300多万元。期间,吕先生还瞒着妻子,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厦门4套房产,另外又在其他城市购买了8套房产,并将这8套房产都赠予严小姐
近日,魏女士发现经常不在家的丈夫,原来另外有家庭。每月仅拿5,000元,一心照顾家庭的魏女士愤怒伤心之余,更将吕男告上法庭。
她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先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希望法院依法分割厦门那4套房及吕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
吕先生则表示,自己坚决反对婚内分割财产。他认为,家里财产不止这些,如果要分割财产,就等离婚之后一并算清。
法院审理认为,吕先生在与魏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严小姐生育一女,且未经魏女士同意,陆续给严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严小姐,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法院指出,虽然吕先生与魏女士还没有离婚,魏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魏女士要求分割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是吕先生隐匿、转移的财产,所以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魏女士与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对于法院判决,许多网民纷纷叫好。但亦有网民认为应该追回吕先生赠与情人严小姐的8套房产和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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